本指导原则所称疫苗,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用生物制品,涵盖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亚单位疫苗、基因工程疫苗、结合疫苗以及联合疫苗等国内已上市常见疫苗的药学变更。对于采用新技术生产的疫苗(如,mRNA 疫苗等)可参考国内外其他相关指导原则并借鉴本指南的基本理念开展生产工艺变更研究。
由于疫苗上市后药学变更情况复杂多样,即使相同变更,对于不同品种的风险也存在差别。因此持有人使用本指导原则时应结合具体疫苗变更事项,在开展充分的风险评估
和变更研究的基础上实施变更。各项具体研究工作的要求可参见已颁布的疫苗及生物制品相关技术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