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更新的建议重申了 1991 年 CDC 的建议,即仅 HBV 感染不应使感染者失去外科、牙科、医学或相关健康领域的实践或研究资格。先前的建议已更新,包括以下变化:不预先通知患者卫生保健提供者或学生的乙型肝炎病毒状态;使用HBV DNA血清水平而不是乙型肝炎e抗原状态来监测传染性;对于那些需要监督的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对专家评审小组的组成和被认为“安全”的血清HBV DNA阈值的具体建议(<1,000 IU/ml)。这些建议还明确解决了被发现患有慢性HBV感染的医学和牙科学生的问题。对于大多数慢性HBV感染的提供者和符合当前感染控制标准的学生来说,仅HBV感染状态并不需要减少他们的实践或监督学习经验。这些更新的建议概述了HBV感染提供者和学生的安全临床实践标准,适当的职业或学生卫生当局可以使用这些标准来制定自己的机构政策。这些建议也可以由机构专家小组使用,该小组负责监督执行易暴露程序的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