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伤风和白喉疫苗:包装说明书/处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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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entry is part 61 of 61 in the series 疫苗信息声明

Tetanus and Diphtheria Vaccine: Package Insert / Prescribing Info

包装说明书/产品标签
通用名: 吸附型破伤风和白喉类毒素
剂型: 疫苗,注射剂
药物类别: 疫苗组合

经 Drugs.com 医学审核 。最后更新日期:2025 年 4 月 28 日。

处方信息要点

以上概述并未包含安全有效使用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所需的所有信息。请参阅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的完整处方信息。

吸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
肌注用混悬液
美国首次批准:1997年

破伤风和白喉疫苗的适应症和用途

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适用于预防白喉和破伤风的主动免疫。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获准用于 6 周至 6 岁(7 岁生日前)的儿童。( 1 )

破伤风和白喉疫苗的剂量和给药方法

五剂免疫接种系列包括在 2、4、6、15-18 个月龄和 4 至 6 岁之间分别注射一剂。( 2.1 )

剂型和规格

注射用混悬液,以单剂量(0.5 mL)小瓶包装( 3 )

禁忌症

既往接种过吸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或任何其他含白喉类毒素或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或本疫苗的任何其他成分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4 )

警告和注意事项

  • 如果在接种含有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后 6 周内发生格林-巴利综合征,则接种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吸附疫苗后发生格林-巴利综合征的风险可能会增加。( 5.2 )
  • 一些早产儿在肌注疫苗后出现呼吸暂停。对于早产儿,何时进行肌注疫苗(包括吸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的决定,应基于对婴儿个体健康状况以及疫苗接种的潜在益处和可能风险的考量。( 5.5 )
  • 接种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吸附疫苗后曾有晕厥(昏厥)的报道。应制定相关程序以预防跌倒受伤和处理晕厥反应。( 5.6 )

不良反应/副作用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5%)为哭闹、发热和食欲不振。( 6.1 )

如需报告疑似不良反应,请联系赛诺菲巴斯德公司,电话:1-800-822-2463(1-800-VACCINE),或联系疫苗不良反应报告系统 (VAERS),电话:1-800-822-7967,网址:http://vaers.hhs.gov。

药物相互作用

免疫抑制疗法可能会降低对吸附性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的免疫应答。( 7.3 )

有关患者咨询信息,请参阅第 17 条。

修订日期:2019年3月

完整处方信息

1. 破伤风和白喉疫苗的适应症和用途

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适用于预防白喉和破伤风的主动免疫。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获准用于 6 周至 6 岁(7 岁生日前)的儿童。

建议对 6 周至 6 岁的婴幼儿接种白喉、破伤风类毒素和无细胞百日咳疫苗(DTaP)或含 DTaP 成分的疫苗。若百日咳疫苗成分禁忌,则应使用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

吸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不可用于治疗白喉或破伤风感染。

2.破伤风和白喉疫苗的剂量和给药方法

仅限肌肉注射。

2.1 剂量和给药方案

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获准分5剂接种,分别在2、4、6、15-18个月和4-6岁时接种。首剂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最早可在6周龄时接种。

2.2 管理

在给药前,只要溶液和容器允许,应目视检查注射剂是否存在颗粒物和变色。如果存在这些情况,则不应给药。

取下翻盖后,用合适的消毒剂清洁疫苗瓶塞。不要取下橡胶塞或固定橡胶塞的金属密封圈。使用前,充分摇晃疫苗瓶,直至形成均匀的白色浑浊悬浮液。

使用无菌针头和注射器,并采用无菌操作技术,抽取并肌注单剂量 0.5 mL 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每次注射均需使用单独的无菌针头和注射器。除非针头已损坏或受到污染,否则从疫苗瓶中抽取疫苗到注射到受者体内之间无需更换针头。对于 1 岁以下的婴儿,大腿前外侧肌肉最大,是首选注射部位。对于较大的儿童,三角肌通常也足够大,可以进行注射。疫苗不应注射到臀部或可能存在主要神经干的区域。

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吸附疫苗不应通过复溶与其他疫苗混合使用。丢弃剩余部分。

3. 剂型和规格

吸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是一种注射用混悬液,采用 0.5 mL 单剂量小瓶包装。

4. 禁忌症

既往接种过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或任何其他含白喉类毒素或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或本疫苗的任何其他成分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则禁用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参见说明书(11) ]

5. 警告和注意事项

5.1 急性过敏反应的处理

必须备有肾上腺素注射液(1:1000)和其他适当的药物和设备,以便在发生过敏性休克或急性超敏反应时立即使用。

5.2 格林-巴利综合征和臂丛神经炎

美国医学研究所 (IOM) 的一项审查发现,破伤风类毒素与臂丛神经炎和格林-巴利综合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 如果在接种含有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后 6 周内发生格林-巴利综合征,则接种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吸附疫苗后发生格林-巴利综合征的风险可能会增加。

5.3 疫苗有效性的局限性

接种吸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可能无法保护所有人。

5.4 免疫功能改变

如果将吸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接种于免疫功能低下者(包括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可能无法获得预期的免疫反应。[参见免疫抑制治疗(7.3) ]。

5.5 早产儿呼吸暂停

一些早产儿在肌注疫苗后出现呼吸暂停。何时给早产儿接种肌注疫苗(包括吸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应根据婴儿的个体健康状况以及接种疫苗的潜在益处和可能风险来决定。

5.6 晕厥

接种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吸附疫苗后曾有晕厥(昏厥)的报道。应制定相关程序以预防跌倒受伤和处理晕厥反应。

6. 不良反应/副作用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5%)是哭闹、发烧和食欲不振。

6.1 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是在各种不同的条件下进行的,因此无法将一种疫苗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另一种疫苗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直接比较,而且这些发生率可能无法反映实际应用中的发生率。然而,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信息确实为识别与疫苗使用相关的不良事件以及估算这些事件的发生率提供了依据。

在巴尔的摩进行的一项临床试验中,163名婴儿分别在2、4和6月龄时接受了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接种。该试验结果见表1。

表1:免疫接种后24小时内出现局部和全身反应的儿童百分比
反应巴尔的摩*
(N=163)
剂量 1
(%)
(n = 155)
第二剂
(%)
(n = 145)
第3剂
(%)
(n = 136)
*
共有 163 名儿童分别在 2、4 和 6 月龄接种了三种批次的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中的一种,并在 3、5 和 7 月龄接种了无细胞百日咳疫苗。一个对照组(N=85)在另一地点同时接种了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和无细胞百日咳疫苗,接种时间分别为 2、4 和 6 月龄(数据未显示)。另一个对照组(N=85)在 2、4 和 6 月龄接种了市售的 DTwP 疫苗,并在 3、5 和 7 月龄接种了安慰剂(数据未显示)。
系统性反应
发热 ≥38°C <39°C (≥100.4°F <102.2°F)0.70.86.6
体温≥39°C(≥102.2°F)000
哭泣13.615.213.0
食欲不振3.96.22.9
注射部位反应
红肿面积≥2.5厘米0.703.6
轻微疼痛2.62.82.2
中度疼痛0.71.40
硬度≥2.5厘米1.31.43.6

加拿大开展了两项临床试验。在第一项临床试验中,52 名年龄在 17 至 22 个月之间的儿童,此前已接种过 3 剂全细胞 DTP 吸附疫苗(未在美国获得许可),随后接受了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吸附疫苗,并同时接种了无细胞百日咳疫苗(n=25)或全细胞百日咳疫苗(n=27)(两种疫苗均未在美国获得许可),但注射部位不同。唯一报告的局部反应是 11%的儿童在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吸附疫苗注射部位出现轻微疼痛。

在加拿大进行的第二项临床试验中,99名4至6岁符合接种学龄前(第五剂)百白破疫苗条件的儿童,一只手臂接种了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另一只手臂接种了全细胞单价百日咳疫苗(未在美国获得许可)。报告显示,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注射部位出现以下局部反应:红肿≥50毫米 – 9%,肿胀>50毫米 – 51%,中度或重度触痛 – 17%,手臂活动受限“疼痛难忍,无法活动” – 9%。(2)

临床试验中评估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吸附剂含有硫柳汞。

6.2 售后经验

以下不良事件是在赛诺菲巴斯德有限公司生产的含硫柳汞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吸附疫苗上市后使用过程中自发报告的。由于这些事件是自发报告的,且报告人群规模不确定,因此无法始终可靠地估计其发生频率或确定其与疫苗暴露的因果关系。

根据严重程度、报告频率或与吸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的因果关联强度,将以下不良事件纳入研究:

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

淋巴结病

胃肠道疾病

恶心

一般疾病和给药部位情况

注射部位炎症
注射部位过敏
疼痛

神经系统疾病

抽搐
嗜睡
昏厥
头痛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

皮疹
荨麻疹

血管疾病

苍白

相关/类似药物

7. 药物相互作用

7.1 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目前尚无关于同时接种吸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与其他美国许可疫苗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数据。

7.2 与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人)同时给药

如果需要对破伤风进行被动保护,可以根据其处方信息注射 TIG(人),同时在单独的部位使用单独的针头和注射器注射吸附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

7.3 免疫抑制治疗

免疫抑制疗法,包括放射疗法、抗代谢药物、烷化剂、细胞毒性药物和皮质类固醇(剂量超过生理剂量),可能会降低机体对吸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的免疫反应。[参见 【警告和注意事项】(5.4) ]

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会与我服用的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吗?

输入药物名称,使用我们的药物相互作用检查器查看详细的相互作用报告。

8. 在特定人群中的应用

8.1 妊娠

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未获准用于7岁及以上人群。目前尚无人类或动物数据可用于评估疫苗在妊娠期的相关风险。

8.2 哺乳

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未获准用于7岁及以上人群。目前尚无人体或动物数据评估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对乳汁分泌、母乳中含量或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

8.4 儿童用药

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不适用于6周龄以下婴儿或7岁及以上儿童。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在这些年龄组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11.破伤风和白喉疫苗说明

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是一种无菌、浑浊的白色均匀悬浮液,由吸附在磷酸铝上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组成,悬浮于等渗氯化钠溶液中,仅供肌肉注射。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不含防腐剂。

每0.5毫升剂量含有:25微克白喉类毒素和5微克破伤风类毒素。其他成分包括:1.5毫克磷酸铝和<100微克游离甲醛。

白喉类毒素是通过在通气条件下进行深层培养,从选定的白喉棒状杆菌菌株生长过程中产生的毒素制备而成。毒素经沉淀纯化,加入甲醛转化为类毒素,再经超滤浓缩。培养基由酪蛋白的胰蛋白酶消化物组成,并添加胱氨酸、麦芽糖、尿嘧啶、无机盐和维生素。

破伤风类毒素是由特定破伤风梭菌菌株生长过程中产生的毒素制备而成。 该毒素经甲醛处理转化为类毒素,然后浓缩并纯化。培养基由酪蛋白的胰蛋白酶消化物组成,并添加胱氨酸、葡萄糖、尿嘧啶、无机盐和维生素。

在豚鼠身上进行测试时,破伤风和白喉成分可诱导至少 2 个中和单位/毫升血清。

该药瓶塞并非由天然橡胶乳胶制成。

12.破伤风和白喉疫苗——临床药理学

12.1 破伤风和白喉疫苗的作用机制

白喉是由产毒白喉棒状杆菌引起的急性毒素性疾病。人体对白喉毒素的中和抗体的产生是抵御该疾病的关键。血清白喉抗毒素水平达到 0.01 国际单位(IU)/mL 是提供一定程度保护的最低水平,而至少 0.1 IU/mL 的水平通常被认为具有保护作用。(3)(4)

破伤风是由破伤风梭菌产生的一种剧毒神经毒素引起的急性疾病。人体对破伤风毒素的保护作用来自于体内产生的中和抗体。通过中和试验测得的血清破伤风抗毒素水平为 0.01 IU/mL 被认为是最低保护水平。(3)(5)

13. 非临床毒理学

13.1 致癌作用、致突变作用、生育力损害

尚未对吸附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的致癌性、致突变性或生育力损害进行评估。

14. 临床研究

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进行的一项临床研究中,婴儿在 2、4 和 6 月龄时分别接种了三种批次的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含硫柳汞制剂)中的一种,每次 0.5 毫升。在 2 和 4 月龄时,同时接种了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该疫苗已在美国停用)。在 8 月龄时评估了白喉和破伤风抗毒素水平( 见表 2 )。接种 3 剂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后,分别有 99%和 100%的受试者体内检测到了具有保护作用的白喉抗毒素(≥0.01 IU/mL)和破伤风抗毒素(≥0.01 IU/mL)。接种三批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的受试者,其白喉和破伤风抗毒素抗体的几何平均滴度(GMT)无显著差异,第三剂后白喉抗毒素抗体滴度为 0.25 至 0.35 IU/mL,破伤风抗体滴度为 0.75 至 0.80 IU/mL。在第四组 75 名婴儿中,他们同时接种了研究性无细胞百日咳疫苗和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疫苗,但注射部位不同,使用不同的针头和注射器。结果显示,所有受试者均产生了保护性白喉和破伤风抗毒素水平。

表2:接种吸附性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后儿童的保护率
第三剂后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吸附剂
白喉抗毒素≥0.01 IU/mL99% (135/136)
破伤风抗毒素≥0.01 IU/mL100% (137/137)

15. 参考文献

1
儿童疫苗相关不良事件。医学研究所。1994年。
2
Scheifele D 等。全细胞百日咳疫苗在学龄前儿童(第五剂)白喉-百日咳-破伤风疫苗严重局部反应中的作用。加拿大医学会杂志 1994;150(1)。
3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细菌疫苗和类毒素;疗效评价的实施;拟议规则。联邦公报 1985;50(240):51002-117。
4
Vitek CR,沃顿商学院 M.白喉类毒素。见:Plotkin SA、Orenstein WA、Offit PA,编辑。疫苗。第五版。宾夕法尼亚州费城:WB Saunders; 2008 年。 139-56。
5
瓦西拉克 SGF 等人。破伤风类毒素。见:Plotkin SA、Orenstein WA、Offit PA,编辑。疫苗。第五版。宾夕法尼亚州费城:WB Saunders; 2008 年。 805-39。

16. 破伤风和白喉疫苗是如何供应的

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的供应规格为:
0.5 毫升单剂量小瓶:NDC 编号 49281-225-58;
每包 10 瓶:NDC 编号 49281-225-10。

该药瓶塞并非由天然橡胶乳胶制成。

吸附型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应储存在 2°C 至 8°C(35°F 至 46°F)的温度下。 切勿冷冻 。已冷冻的产品不应使用。请勿使用超过有效期的疫苗。丢弃剩余部分。

17. 患者咨询信息

请将以下事项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 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白喉和破伤风,完成免疫接种程序非常重要。
  • 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注射部位局部发红、肿胀和触痛,发烧,哭闹和食欲不振。
  • 还可能出现其他不良反应。如有任何不良反应,请联系您的医疗保健提供者。
  • 提供疫苗信息声明(VIS),这是 1986 年《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案》所要求的。

制造商:
赛诺菲巴斯德有限公司
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

发行方:
赛诺菲巴斯德公司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斯威夫特沃特 18370

R7-0319 美国

主要展示面板 – 0.5 毫升小瓶标签

NDC 49281-225-58
DT

白喉
破伤风
类毒素
吸附

仅限处方

适用于6周至6岁的儿童

单剂量(0.5 mL)肌注

赛诺菲巴斯德有限公司

PRINCIPAL DISPLAY PANEL - 0.5 mL Vial Label

主要展示面板 – 10 瓶装

NDC 49281-225-10
DT

白喉和
破伤风类毒素
吸附

适用于6周龄儿童
6岁以下

10
单身的-
剂量
小瓶

仅限处方

赛诺菲巴斯德

PRINCIPAL DISPLAY PANEL - 10 Vial Package
吸附的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
白喉棒状杆菌类毒素抗原(甲醛灭活)和破伤风梭菌类毒素抗原(甲醛灭活)注射液、悬浮液
产品信息
产品类型VACCINE商品代码(来源)NDC:49281-225
给药途径INTRAMUSCULAR
活性成分/活性部分
成分名称实力基础力量
白喉棒状杆菌类毒素抗原(甲醛灭活) (UNII:IRH51QN26H)(白喉棒状杆菌类毒素抗原(甲醛灭活)- UNII:IRH51QN26H)白喉棒状杆菌类毒素抗原(甲醛灭活)0.5 毫升中含有 25 [Lf]
破伤风梭菌类毒素抗原(甲醛灭活) (UNII:K3W1N8YP13)(破伤风梭菌类毒素抗原(甲醛灭活)- UNII:K3W1N8YP13)破伤风梭菌类毒素抗原(甲醛灭活)5 [Lf] 在 0.5 毫升
非活性成分
成分名称力量
磷酸铝 (UNII:F92V3S521O)0.5毫升中含1.5毫克
甲醛 (UNII:1HG84L3525)0.5毫升中含有100微克
产品特性
颜色白色(多云)分数
形状尺寸
味道印记代码
包含
包装
#商品代码包装说明营销开始日期营销活动结束日期
1NDC:49281-225-1010合1包装
1NDC:49281-225-58每瓶0.5毫升;0型:非复方制剂
市场信息
市场营销类别申请号或专著引用营销开始日期营销活动结束日期
BLABLA10394403/29/2010
贴标机 – 赛诺菲巴斯德公司 (086723285)
建立
姓名地址ID/FEI业务运营
赛诺菲巴斯德有限公司208206623MANUFA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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