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CXSS1800010)-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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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受理号:CXSS1800010药品名称:母牛分枝杆菌疫苗(结核感染人群用)
药品类型:预防用生物制品注册分类:1
承办日期:2018-05-02公示日期:2022-05-20
企业名称: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信息
附件1: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CXSS1800010)-申请上市技术审评报告.pdf
附件2: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CXSS1800010)-说明书.pdf

 

 

核准日期 :2006 年 5 月 26 日

修订日期 :2013 年 8 月 12 日 2019 年 10 月 17 日 20XX 年 X 月 X 日

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 商品名称:微卡®

英文名称:Mycobacterium Vaccae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 Muniu Fenzhiganjun

【成份】

本品系用母牛分枝杆菌培养后收集的菌体,经高压均质、灭活后加入稳定剂冻干制成。 主要有效成份:母牛分枝杆菌菌体蛋白。

辅料成份:谷氨酸钠、蔗糖、氯化钠、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疏松状粉末,复溶后为澄明液体。

【适应症】

1. 本品适用于 15~65 岁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人群,预防潜伏感染人群发生肺结核疾病。本说明书的潜伏感染人群系指参照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 标准》,采用 TB-PPD 皮肤试验结果强阳性(硬结平均直径≥15mm 或局部出现水泡、坏死)且经 X 线胸片检查排除活动性肺结核者。

2. 本品也可作为联合用药,用于结核病化疗的辅助治疗。

【规格】

复溶后 1.0ml/瓶。每 1 次人用剂量 1.0ml,含母牛分枝杆菌菌体蛋白 22.5µg。

【用法用量】

启开本品西林瓶的铝塑组合盖,用 1.0ml 灭菌注射用水稀释,摇匀后,臀部肌肉深部注射。

1. 预防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人群发生肺结核疾病

推荐每次给药 1 瓶,间隔 2 周给药 1 次,共给药 6 次。

2. 结核病化疗的联合治疗

肺结核患者化疗一周后,可联合使用本品,每隔 2~3 周给药 1 次,每次 1 瓶。初治肺结核疗程 6 个月,复治及难治性肺结核患者可酌情延长,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1. 用于预防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人群发生肺结核疾病

中国境内完成的Ⅲ期保护效力临床试验共入组了 10000 名 15~65 岁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的受试者,其中 4998 名受试者至少注射了 1 剂次本品。对本品的安 全性观察自首次给药到给药全部完成后 30 天,严重不良事件的观察至首次给药后 720 天。

按照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推荐的分类描述本品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十分常见(≥10%),常见(1%~10%,含 1%),偶见 (0.1% ~1%,含 0.1%),罕见(0.01%~0.1%,含 0.01%),十分罕见(<0.01%)。

全身不良反应: 十分常见:发热。

常见:头痛、咳嗽、乏力、烦躁。 偶见:变态反应。

局部不良反应:

十分常见:给药部位疼痛。

常见:给药部位发红、肿胀、瘙痒。 偶见:给药部位硬结。

2. 用于结核病化疗的联合治疗

中国境内完成的 II 期临床试验共入组 568 例 18~65 岁经痰结核分枝杆菌检查阳性(直接涂片或集菌法或培养法,连续 3 次至少一次阳性)而确诊的初治、复 治或难治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35 名受试者至少注射了 1 剂次本品。对本品的安全性观察, 门诊病人至少观察 30 分钟,注射三天后观察局部有无红、肿、溃疡 形成。

全身不良反应: 常见:发热。

偶见:皮疹。

局部不良反应: 常见:硬结。

【禁忌】

1.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或过敏体质者。

2.患急性发热性疾病、急性或渐进性肝病或肾病、严重心脏病、严重高血压、心肌损害、显著血管硬化、心内膜炎患者。 3.妊娠期妇女。

4.极度衰弱及重症贫血者。

【注意事项】

1. 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或个人有惊厥、癫痫、脑病和神经系统症状或体征病史者;有严重药物过敏史者、过敏体质者;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有症状的艾滋病、 恶性肿瘤患者。

2. 本品未对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进行过规范的临床试验,因此肝肾功能异常患者慎用;如必须使用,请权衡利弊,并密切观察用药后的肝肾功能变化。

3. 处于发热、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期者应暂缓给药本品。

4. 本品应谨慎用于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凝血障碍者,因为肌肉注射后可能存在出血风险。

5. 本品在溶解摇匀后使用。如有凝块、异物、药瓶有裂纹及超过有效期均不得使用。

6. 注意本品肌肉注射的深度;注射过浅可能导致局部红肿、硬结。不得作皮内注射、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

7. 如果发生过敏反应或类过敏反应,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包括使用肾上腺素等药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目前尚未获得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试验数据。若该人群需使用本品,建议与医生共同获益/风险评估后决定。

【儿童用药】

本品用于预防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人群发生肺结核疾病,尚未获得 15 周岁以下儿童使用数据。

用于结核病化疗的辅助治疗,对于 5 周岁以上儿童,无需调整剂量,具体用法用量同成年人。儿科治疗中对于 5 周岁以下儿童应酌减剂量。或遵医嘱。

【老年用药】

本品用于预防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人群发生肺结核疾病,尚未获得 65 周岁以上老人使用数据。 用于结核病化疗的辅助治疗时,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或遵医嘱。

【药物的相互作用】

与其它药物伴随使用:具有免疫抑制作用的药物,包括免疫抑制剂、化疗药物、抗代谢药物、烷化剂、细胞毒素类药物、皮质类固醇类药物等,可能会降低机 体对本品的免疫应答。

如正在或近期曾使用过任何疫苗或药物,为避免可能的药物间相互作用,使用本品前建议咨询专业医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临床试验】

1. 预防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人群发生肺结核疾病

在中国境内完成的一项随机、双盲、对照的Ⅲ期保护效力临床试验中,共入组 10000 例 15~65 岁 TB-PPD 皮肤试验结果强阳性(硬结平均直径≥15mm 或局部 出现水泡、坏死),且经 X 线胸片检查排除活动性肺结核的受试者,其中分别有 4998 和 4996 例至少注射了 1 剂本品和安慰剂。进入有效性分析 FAS 数据集试 验组 4698 例(93.96%),对照组 4730 例(94.60%)。首次给药后第 6 、12 、24 、30 个月对所有受试者进行临床终点事件访视,每次访视均拍摄胸部 X 光片,并 按照肺结核诊断标准对观察期间发生的疑似结核病例采痰涂片/培养检查结核杆菌。

FAS 数据集包括所有遵循意向性分析原则,进入随机化、注射至少 1 剂本品,且入组时未发生结核病例的所有受试者。

1.1 保护效力

依据《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的结核病病例定义,间隔 2 周给药 1 次,全程给药 6 次后本品预防新发结核病的保护效力见表 1。

表 1. 新发病例的发病密度和保护率(FAS 集)

试验组对照组保护率 (95%CI)
发病数人年数发病密度 (95%CI)发病数人年数发病密度 (95%CI)
新发结核病例288847.80.316

(0.219,0.458)

538847.60.599

(0.458,0.784)

47.2

(16.5,66.6)

病原学确诊 病例78858.80.079

(0.038,0.166)

88878.50.090

(0.045,0.180)

12.3

(-141.8,68.2)

痰涂片或痰培养阳 性78858.80.079

(0.038,0.166)

88878.50.090

(0.045,0.180)

12.3

(-141.8,68.2)

临床诊断病例218852.70.237

(0.155,0.364)

458855.20.508

(0.379,0.681)

53.3

(21.6,72.2)

新发菌阴病例218852.70.237

(0.155,0.364)

458855.20.508

(0.379,0.681)

53.3

(21.6,72.2)

鉴于肺结核诊断标准于 2017 年进行更新,涉及将分子生物学检测纳入确诊病例标准、调整结核菌素试验标准等改变。按照新的诊断标准, 预防新发结核病的保 护效力见表 2。

表 2. 新发病例的发病密度和保护率(FAS 集)

试验组对照组保护率 (95%CI)
发病 数人年 数发病密度 (95%CI)发病 数人年 数发病密度 (95%CI)
新发结核病例298846.30.328

(0.228,0.472)

648838.20.724

(0.567,0.925)

54.7

(29.8,70.8)

病原学确诊 病例88858.30.090

(0.045,0.181)

168872.20.180

(0.110,0.294)

49.9

(-17.0,78.6)

痰涂片或痰培 养阳性78858.30.079

(0.038,0.166)

88878.50.090

(0.045,0.180)

12.3

(-141.8,68.2)

核酸检测阳性18863.20.011

(0.002,0.080)

88879.80.090

(0.045,0.180)

87.5

(-0.1,98.4)

临床诊断病例218851.70.237

(0.155,0.364)

488852.10.542

(0.409,0.720)

56.2

(26.9,73.8)

新发菌阴病例218851.70.237

(0.155,0.364)

488852.10.542

(0.409,0.720)

56.2

(26.9,73.8)

1.2. 免疫原性

本品进行了免疫原性和免疫机制的探索性研究。900 例受试者分别于首次给药前和全程给药后 1 个月采集静脉血检测血清中 IgG 抗体水平;其中 60 例受试者同 时采集抗凝静脉血进行分别针对特异性 γ-IFN 水平的酶联免疫法(ELISA)和酶联斑点免疫法(ELISPOT)的检测。

研究结果显示给药后试验组 IgG 总抗体阳性率和抗体水平均高于对照组,且具有统计学差异,但给药 3 次与给药 6 次两组未见统计学差异;ELISPOT 法检测结 果显示 ,给药后试验组 γ-IFN 阳性率高于对照组 ,未体现统计学差异 。ELISA 法检测结果显示,给药后试验组和对照组 γ-IFN 阳性率均无显著性差异 ;有关本 品的免疫机制与免疫学评价方法将在后续进一步深入研究。

2. 用于结核病化疗的联合治疗

在中国境内完成的一项配对随机、对照的 II 期临床试验中,共入组 568 例 18~65 岁经痰结核分枝杆菌检查阳性(直接涂片或集菌法或培养法,连续 3 次至少 一次阳性)而确诊的初治、复治或难治活动性肺结核患者。

380 例初治肺结核患者中,试验组 171 例接受 4 个月化疗疗程和从化疗第 2 周末开始的 6 个月本品联合治疗,对照组 171 例接受 6 个月化疗疗程治疗,开放治 疗组(未配对)38 例接受 4 个月化疗疗程和从化疗第 2 周末开始的 6 个月本品联合治疗;

98 例复治肺结核病例中试验组 37 例接受 6 个月化疗疗程和从化疗第 2 周末开始的 6 个月本品联合治疗,对照组 37 例接受 6 个月化疗疗程治疗,开放治疗组 (未配对)24 例前 3 个月只行化疗,后 6 个月接受化疗和本品联合治疗;

90 例难治肺结核病例中试验组 28 例接受 6 个月化疗疗程和从化疗第 2 周末开始的 6 个月本品联合治疗,对照组 28 例接受 6 个月化疗疗程治疗;开放治疗组 (未配对)34 例前 3 个月只行化疗,后 6 个月接受化疗和本品联合治疗。

以上入组病例在治疗开始后第 1、3、5 个月末胸透 1 次(病灶明显恶化者摄胸片)。治疗开始前及治疗开始后第 2、4、6 月末、疗程结束后 1 个月拍摄胸部 X 光 片。

2.1 临床有效性

2.1.1 342 例初治肺结核病例的联合治疗效果见表 3、表 4。结果表明,试验组在本品治疗 1 个月和 2 个月后痰菌涂片阴转率和痰菌培养阴转率均显著高于对照 组,P<0.001 ;开放治疗组的痰菌涂片阴转率和痰菌培养阴转率与试验组比较,无显著差别(P>0.05),但显著高于对照组(P<0.01)。治疗 6 个月后,各组总有 效率无显著差异,各组空洞关闭率无显著差异(P>0.05)。

表 3. 初治肺结核患者中试验组、对照组及开放治疗组有效性-痰菌阴转情况

治疗月份痰菌阴转情况
痰菌涂片 阴转率痰菌培养 阴转率
试验组 (n=162)对照组 (n=167)开放治疗组 (n=33)试验组 (n=158)对照组 (n=159)开放治疗组 (n=36)
1 月60(37.0%)30(18.0%)8(24.2%)74(46.8%)32(20.1%)15(41.7%)
2 月128(79.0%)89(53.3%)24(72.4%)136(86.0%)109(68.6%)29(80.6%)
3 月150(92.6%)147(88.0%)31(93.9%)148(93.7%)147(92.5%)34(94.4%)
4 月152(93.8%)161(96.4%)32(97.0%)150(94.9%)156(98.1%)36(100.0%)
5 月156(96.2%)162(97.0%)33(100.0%)156(98.7%)157(98.7%)36(100.0%)
6 月159(98.1%)164(98.2%)33(100.0%)158(100.0%)157(98.7%)36(100.0%)

表 4. 初治肺结核病例中试验组、对照组和开放治疗组有效性-病灶变化情况

分组病灶变化情况(吸收率)总有效率
吸收率空洞关闭率
试验组144/171(84.2%)82/97(84.5%)168/171(98.2%)
对照组153/171(89.5%)65/85(76.5%)169/171(98.8%)
开放治疗组26/38(68.4%)17/19(89.5%)38/38(100.0%)

注:病灶变化情况(吸收率)统计为病灶出现全吸、显吸及吸收的情况。

2.1.2 对 98 例复治肺结核病例的联合治疗效果见表 5、表 6。治疗后 3 个月,试验组痰菌涂片阴转率和培养阴转率均高于对照组,开放治疗组痰菌阴转情况与试 验组相似。治疗结束后,试验组和对照组的吸收率(包括全吸、显吸、吸收的总和)相同,其中试验组病灶完全吸收率为 18.9%、对照组为 5.4%,试验组组优 于对照组。试验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

表 5. 复治肺结核病例中试验组和对照组有效性指标-痰菌阴转情况

治疗月份痰菌阴转情况
痰菌涂片阴转率痰菌培养阴转率
试验组 (n=36)对照组 (n=37)开放治疗组 (n=19)试验组 (n=25)对照组 (n=29)开放治疗组 (n=24)
1 月8(22.2%)6(16.2%) 6(24.0%)6(20.1%) 
2 月24(66.7%)15

(40.5%)

7(28.0%)9(31.0%)
3 月27(75%)20

(54.1%)

5(26.3%)16(64.0%)13(44.8%)3(12.5%)
4 月34(94.4%)34

(91.9%)

13(68.4%)18(72.0%)18(62.1%)6(25.0%)
5 月36((100%)36

(97.3%)

11(57.9%)24(96.0%)26(89.7%)12(50.0%)
6 月36(100.0%)36

(97.3%)

14(73.7%)24(96.0%)27(93.1%)18(75.0%)
7 月  16(84.2%)  22(91.7%)
8 月  16(84.2%)  22(91.7%)
9 月  16(84.2%)  22(91.7%)

表 6.复治肺结核病例中试验组、对照组和开放治疗组有效性指标

分组病灶变化情况总有效率
吸收率空洞关闭率
试验组36/37(97.3%)12/33(36.4%)37/37(100.0%)
对照组36/37(97.3%)6/26(23.0%)32/37(86.5%)
开放治疗组20/24(83.3%)9/14(64.3%)20/24(83.3%)

注:病灶变化情况(吸收率)统计为病灶出现全吸、显吸及吸收的。

2.1.3 对 90 例难治肺结核病例的联合治疗效果见表 7、表 8。开始治疗后,试验组的痰菌涂片阴转率和痰菌培养阴转率均高于对照组(P<0.05);开放治疗组痰 菌涂片阴转率和痰菌培养阴转率逐月提高,治疗 9 个月后痰菌阴转率分别达到 44.1%和 41.2%。治疗结束后,试验组空洞关闭率、病灶吸收率及总有效率均高 于对照组(P<0.05);开放治疗组与试验组比较,空洞关闭率、病灶吸收率及总有效率无显著差别(P>0.05)。

表 7. 难治肺结核患者中试验组、对照组有效性-痰菌阴转情况

治疗 月份痰菌阴转情况
痰菌涂片阴转率痰菌培养阴转率
试验组 (n=28)对照组 (n=28)开放治疗组 (n=34)试验组 (n=28)对照组 (n=28)开放治疗组 (n=34)
1 月3(10.7%)0(0.0%) 4(14.3%)2(7.1%) 
2 月5(17.9%)2(7.1%)9(32.1%)2(7.1%)
3 月10(35.7%)4(14.3%)1(2.9%)11(39.3%)3(10.7%)1(2.9%)
4 月9(32.1%)5(17.9%)4(11.8%)11(39.3%)5(17.9%)1(2.9%)
5 月12(42.9%)6(21.4%)6(17.6%)13(46.4%)5(17.9%)1(2.9%)
6 月12(42.9%)6(21.4%)4(11.8%)13(46.4%)5(17.9%)3(8.8%)
7 月5(14.7%)7(20.6%)
8 月12(35.3%)14(41.2%)
9 月15(44.1%)14(41.2%)

表 8. 难治肺结核病例中试验组、对照组和开放治疗组有效性指标

分组病灶变化情况总有效率
吸收率空洞关闭率
试验组22/28(78.6%)10/39(25.6%)15/28(53.6%)
对照组14/28(50.0%)-3/133/28(10.7%)
开放治疗组22/34(64.7%)8/28(28.6%)14/34(41.2%)

注:对照组无一空洞关闭,疗程进行到 4 个月时增加 2 个,6 个月时增加 1 个,共计 3 个。 病灶变化情况(吸收率)统计为病灶出现全吸、显吸及吸收的情况。

2.2 免疫原性

本试验进行了免疫原性和免疫机制的探索性研究。568 例活动性肺结核中,其中63 例初治肺结核病例(试验组 32 例和对照组 31 例),24 例复治肺结核病例(开 放治疗组),86 例难治肺结核病例(试验组 26 例、对照组 26 例和开放治疗组 34 例)完成治疗前、治疗后 6 个月T 细胞亚群测定。

研究结果表明,初治肺结核中患者接受本品 6 个月的联合治疗后,试验组肺结核患者治疗后 CD3 及 CD4 较治疗前显著升高(P<0.05)、CD8 较治疗前显著降低 (P<0.001)、CD4/CD8 比值显著升高(P<0.001),对照组 T 细胞亚群的变化与试验组近似,试验组与对照组之间无显著性差别(P>0.05)。复治性肺结核患者 接受本品 6 个月的联合治疗后,各类型肺结核患者试验组治疗后 CD3 及 CD4 较治疗前升高、CD8 较治疗前降低、CD4/CD8 比值治疗后升高,治疗前后差别显 著(P<0.001);在联合用药组和对照组间治疗前后抗结核抗体无显著性差别(P>0.05)。难治性肺结核患者联合用药组 T 细胞亚群 CD3 及 CD4 较治疗前显著升 高(P<0.001)、CD8 较治疗前显著降低(P<0.001)、CD4/CD8 比值显著升高(P<0.001),联合用药组与对照组间 CD3 及 CD4 、CD8 、CD4/CD8 比值三项指 标均差别显著(P<0.001)。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药效学试验显示,注射用母牛分枝杆菌具有双向免疫调节功能。能提高正常小鼠腹腔巨噬细胞产生过氧化氢、一氧化氮水平及促进 T 淋巴细胞增殖 反应;可明显抑制结核菌感染豚鼠反应;对免疫功能低下小鼠淋巴细胞转化、巨噬细胞吞噬功能具有明显增强作用。

毒理研究:以 3 种不同剂量经肌肉途径注射小鼠,分别为人用剂量 5000 倍、2500 倍、1250 倍,均未引起小鼠的异常症状及死亡。对大鼠以相当于人用剂量的 78 倍和 1560 倍给药,对犬以相当于人用剂量的 4 倍和 100 倍给药,结果显示,在上述剂量下,大鼠和犬在一般行为、血液学、生化学和病理学等指标方面均 未见毒性反应。

【药代动力学】

本品药效成分系多种生物活性物质的混合物,未进行该项试验,国外也无相关参考文献。

【贮藏】

于 2~8℃避光保存和运输。

【包装】

西林瓶,1 瓶/盒。

【有效期】

24 个月。

【执行标准】

YBS00382021

【批准文号】

【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 称: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浮山路 100 号

【生产企业】

名 称: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浮山路 100 号

邮 编:230088

电 话:0551-65313395

传真号码:0551-65316165

Email :vaccae@zhifeishengwu.com

网 址:www.zflongkem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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