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CXSS1800030)申请上市技术审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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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受理号:CXSS1800030药品名称: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四价)
药品类型:预防用生物制品注册分类:15
承办日期:2018-12-19公示日期:2021-09-10
企业名称: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附件信息
附件1: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CXSS1800030)申请上市技术审评报告.pdf
附件2: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CXSS1800030)-说明书.pdf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 CXSS1800030 ) 申请

上市技术审评报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1 年 7 月

一、基本信息 4

1.申请人信息 4

2.原料药及制剂基本情况 4

3.审评程序及审评与审核人员信息 5

4.审评经过 5

二、核查与检验等情况 5

1.研制现场核查情况 5

2.样品检验情况 5

3.临床试验数据核查 6

三、综合审评意见 6

1.适应症/功能主治 7

2.药理毒理评价 7

3.原料和/或制剂评价 7

4.支持上市申请的关键性临床数据及评价 7

(1)临床药理学评价 7

(2)有效性评价 7

(3)安全性评价数据 15

(4)风险分析与控制 16

(5)获益与风险评估 17

5.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 19

五、技术审评意见 20

1.技术结论 20

2.上市后要求 21

3.上市后风险控制 21

4.提请注册司关注的相关问题 21

批准 日期: 2020 年 03 月 11 日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S20200003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CXSS1800030) 申请上市技术审评报告

一、基本信息

1.申请人信息

名称地址
申请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 限责任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 1616 号
生产企业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 限责任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 1616 号

2.原料药及制剂基本情况

通用名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英文名Influenza Vaccine ( Split Virion ) Inactivated,Quadrivalent
剂型及规格每瓶(支)0.5ml。每 1 次人用剂量 0.5ml(成 人及 3 岁以上儿童) ,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 素应为 15µg。
适应症/功能主治接种本品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流感病毒的免 疫力;用于预防疫苗相关型别的流感病毒引起 的流行性感冒。
用法用量于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于流感流行季节 前或期间进行预防接种。成人及 3 岁以上儿童 接种 1 剂次,每次接种剂量为 0.5ml。
受理的注册分类预防用生物制品第 15 类
完成的临床试验 内容□Ⅰ期□Ⅱ期 Ⅲ期 其他:
临床试验的合规 性临床试验批件号:2017L00334

伦理审查批件: 有□无 知情同意书: 有□无

特殊审批□是
优先审评□是

3.审评程序及审评与审核人员信息

(略)

4.审评经过

总局受理日期: 2018 年 12 月 12 日

药审中心承办日期: 2018 年 12 月 19 日 召开会议情况: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
统计与临床药理学部专业会2020 年 1 月 8 日

2019 年 7 月 30 日发出补充资料通知;

2019 年 10 月 28 日申请人回复书面发补资料;

2019 年 11 月 25 日中心收到临床数据核查审核报告; 2020 年 2 月 21 日完成审评。

二、核查与检验等情况

1.研制现场核查情况

国家局审核查验中心派检查组于 2019 年 8 月 24-27 、9 月 23-27 分别开展了第一、二阶段动态生产现场检查,检查结论为“通过”。

2.样品检验情况

国家局审核查验中心派检查组于 2019 年 8 月 24-27 、9 月 23-27 分别开展了第一、二阶段动态生产现场检查,检查组随机抽取了两

种包装形式各 3 批成品送检, 预灌封批号保密内容保密内容保密内 容保密内容,西林瓶批号保密内容保密内容保密内容。中检院对上 述样品进行了检验,检查样品与检验的样品批号一致,样品按照核 定标准检验合格。

3.临床试验数据核查

核查中心于 2019 年 11 月 22-27 日组织核查组, 对该品种申报的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开展了现场核查。综合现场检查情况、专家会审 情况和沟通情况,审核认为该药品注册申请的临床试验数据存在规 范性问题。统计学审评认为,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均不影响本品主 要免疫原性评价,未针对发现问题进行主要免疫原性评价的敏感性 分析。

三、综合审评意见

《中国药典》 2015 年版三部收载了流感全病毒灭活疫苗和裂解 疫苗,《药典》描述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接种途径和部位为上臂外侧 三角肌肌内注射;免疫程序为成人及 3 岁以上儿童接种 1 针,每次接 种剂量为0.5 ml;6 月龄至3 岁儿童接种2 针,每针接种剂量为0.25ml, 间隔 2~4 周。WHO 自 2013 年起每年发布三价和四价季节性流感疫 苗的疫苗株, 2017~2018 年 WHO 发布北半球流感季推荐毒株为 A/Michigan/45/2015 (H1N1)pdm09 、A/Hong Kong/4801/2014 (H3N2)、 B/Brisbane/60/2008(Victoria 系) 、B/Phuket/3073/2013 (Yamagata 系)。

本品除 H1N1 型外,其余三个型别毒株均采用 WHO 2017 ~2018 年 北半球推荐株。

目前国外已有多家公司生产的四价流感疫苗上市, 其中 MedImmune 公司生产的为减毒活疫苗(喷鼻), 巴斯德、GSK 公司

生产的为裂解疫苗,Protein Sciences 公司生产的为重组蛋白疫苗, Seqirus 公司有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国内批准上市的多数为三价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已有华兰生物、江苏金迪克申报的四价流感病 毒裂解疫苗成人规格(3 岁及以上人群)获批上市。多家企业申报的 同类品种均处于上市注册申请审评阶段或临床试验实施阶段。

1.适应症/功能主治

接种本品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流感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 疫苗相关型别的流感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

本品适用于成人及 3 岁以上儿童;尤其推荐易发生相关并发症 的人群,如儿童、老年人、体弱者、流感流行地区人员等。

2.药理毒理评价

申请人完成的非临床研究可支持上市有效性、主要安全性问题、 说明书等。

3.原料和/或制剂评价

(略)

4.支持上市申请的关键性临床数据及评价

(1)临床药理学评价:

不适用。

(2)有效性评价

本品于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由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组织实施、开展了包含 2440 名成人及 3 岁以上儿童受试者参加的Ⅲ 期临床试验,采用随机、双盲、阳性对照设计,评价本品与两种三 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比较的免疫原性与安全性。

试验设计

本试验采用随机、双盲、阳性对照设计,旨在评价本品与两种 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比较的免疫原性与安全性。受试者为成人及 3 岁以上儿童。试验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入组 20 名 18 岁及以上受试者,接种 1 剂试验疫苗, 以日记卡收集 30 分钟、0~7 天所有不良事件,第 8 天进行安全性评 估,如 20 名受试者均未发生与疫苗接种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且严 重程度≥3 级的不良反应未达到 15%,则开始入组 20 名 3 ~ 17 岁受 试者。对 3~17 岁受试者接种 1 剂试验疫苗,观察 30 分钟、0 ~ 7 天 所有不良事件, 第 8 天进行安全性评估后,若 20 名受试者均未发生 与疫苗接种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且严重程度≥3 级的不良反应未达 到 15%,则进入第二阶段研究。所有受试者均进行安全性观察至全 程免后 28 天。

第二阶段:采用单中心、随机、双盲、阳性疫苗对照的非劣效 设计,入组 2400 名成人及 3 岁以上儿童以 1 :1 : 1 接种 1 剂试验疫 苗或对照疫苗(2 个对照疫苗:上市的三价流感疫苗和含另一谱系 B 型的三价流感疫苗)。所有受试者于免前、免后 28 天采集约 3.5ml (3~4ml)血样分离血清进行 HI 抗体检测。所有受试者于每次接种 后 30 分钟、0 ~ 7 天通过填写日记卡收集安全性数据,8 ~28 天受试 者通过联系卡自动报告收集不良事件, 随访接种疫苗后 6 个月内严 重不良事件。

研究终点与假设

研究假设:接种本品后,产生的流感病毒血清 HI 抗体阳转率和 抗体 GMT 非劣效于对照疫苗的相同型别。

免疫原性主要终点:( 1 )与对照疫苗组比较试验疫苗组抗体 GMT 非劣效于对照疫苗;(2)与对照疫苗组比较试验疫苗组抗体 阳转率非劣效于对照疫苗。抗体阳转率的定义:接种前 HI 滴度<1:10, 接种后 HI 滴度≥1:40;或接种前 HI 滴度≥ 1:10,接种后 HI 抗体滴 度达到 4 倍及以上增长的受试者百分比。抗体保护率定义:接种后 血清 HI 抗体滴度≥1:40 的受试者百分比。

免疫原性次要终点:( 1 )评价≥60 岁和<60 岁人群的抗体阳转 率;(2)评价全人群、≥60 岁和<60 岁人群的 HI 抗体保护率;(3 ) 评价≥60 岁和<60 岁人群抗体 GMT 及增长倍数。

主要终点评价指标:

( 1 )全人群 GMT(对照疫苗组) /GMT (试验疫苗组)双侧 95%CI 上限≤ 1.5,或 GMT(试验疫苗组)/ GMT (对照疫苗组) 95%CI 下限>0.67;(2)全人群对照疫苗组与试验疫苗组抗体阳转 率差值双侧 95%CI 上限≤10%,或试验疫苗组与对照疫苗组抗体阳转 率差值单侧 97.5%CI 下限≥-10%。

次要终点评价指标:

( 1 )抗体阳转率评价:<60 岁受试者血清 HI 抗体阳转率双侧95% CI 下限≥40%;≥ 60 岁受试者达到血清 HI 抗体阳转的百分比双侧 95% CI 下限≥30%;

(2)抗体保护率评价:<60 岁受试者血清 HI 抗体保护率双侧95% CI 下限≥70%;≥60 岁受试者血清 HI 抗体保护率双侧 95% CI 下限 ≥60%;

(3)抗体 GMI 评价:<60 岁受试者血清中针对每种抗原的 HI 抗体 GMT 较免前增长>2.5 倍,≥60 岁受试者血清中针对每种抗原

的 HI 抗体 GMT 较免前增长>2.0 倍。 安全性终点:

( 1 )接种疫苗后 30 分钟内任何不良事件(AE)的发生情况;

(2)免疫第 0~7 天征集性不良事件(AE)发生率;

(3)免疫第 0~28 天非征集性不良事件(AE)发生率;

(4)接种疫苗后 6 个月内严重不良事件( SAE)的发生情况。

样本量估计

第二阶段基于以下假设估计非劣效试验的样本量:假设试验疫 苗各型抗体阳转率至少为 60%,非劣效界值为-10%;假设 GMT 增长 倍数试验组与对照组相当,非劣效界值为 2/3(试验组 GMT/对照组 GMT 的比值 95%CI 下限≥0.67 ),总把握度为 80%。 由于 4 个型别 与两个对照分别进行 6 次统计检验,且试验要求各个型别的非劣效 检验均成功方可认为试验疫苗有效, 因此需要进行 II 类错误惩罚, 每次检验把握度为 1-(0.2/6)=96.7%,单侧 α=0.025。综合考虑以上 假设,每组至少需要样本量 693 例。考虑到观察中受试者脱落、无 效血样等情况,增加 15%左右的样本量,计划入组 2400 人,每组 800 人。

试验用疫苗

试验疫苗: 本品, 批号为 S20170105,含 A/California/7/2009 (H1N1) 、 A/HongKong/4801/2014 ( H3N2 )、 B/Phuket/3073/2013 (B/Yamagata)、B/Brisbane /60/2008(B/Victoria)各型病毒株血凝 素均为 15µg,有效期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

对照疫苗 A: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三价),生产单位为长春所,

规 格 : 0.5ml/ 支 ; 成 分 : A/California/7/2009(H1N1) 、 A/Hong Kong/4801/2014 (H3N2) 、B/Phuket/ 3073/2013(B/Yamagata)三个型 别各 15µg/剂。批号为 S20170101,有效期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

对照疫苗 B: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三价),生产单位为长春所, 规 格 : 0.5ml/ 支 ; 成 分 : A/California/7/2009(H1N1) 、 A/Hong Kong/4801/2014 (H3N2) 、B/Brisbane/ 60/2008(B/Victoria)三个型别 各 15µg/剂。批号为 S20170103,有效期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

本品仅一个受理号,但申请人在提交的资料中提到了预灌封注 射剂和西林瓶两种包装,经药学专业通过问询式沟通交流向申请人 核实,本研究使用的试验疫苗(批号为 S20170105 )为预灌封包装。

免疫原性评价

血清抗体检测由技术支持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负责, 采集受试者免前和免后 28 天的血样,采用微量血凝抑制实验方法测 定受试者血清的流感病毒 HI 抗体滴度。

试验组全研究人群免后H1N1 、H3N2 、B(Y)和B(V)型抗体GMT 分别为 465.09 、668.26 、382.06 、257.37,抗体 GMT 增长倍数(GMI) 分别为 19.36 、10.65 、9.42 、6.03(详见表 1 );试验组全研究人群 免后 H1N1 、H3N2 、B(Y)和 B(V)型抗体阳转率分别为 87.66%、

79.39% 、86.77% 、75.19%,抗体保护率分别为 94.91% 、99.11%、 99.24% 、98.09%(详见表 2)。FAS 集与 PPS 集结果一致。

1. 全研究人群免后抗体 GMT 和 GMI 分析(PPS 集)

抗体类型组别检测 抗体 GMT(95%CI)GMT 比值 (95%CI)抗体 GMI(95%CI)

试验组 786 465.09(420.98-513.82) 19.36(17.43-21.50)

H1N1

对照组 B(Y) 对照组 B(V)

787

783

507.67(456.97-564.00) 513.85(465.19-567.60)

0.89(0.76,1.02) 0.83(0.72,0.98)

22.48(20.18-25.03) 24.73(22.28-27.46)

试验组786668.26(616.25-724.66)10.65(9.63-11.77)
H3N2对照组 B(Y)787712.60(656.18-773.87)0.93(0.81,1.07)11.69(10.52-13.00)
对照组 B(V)783717.42(664.30-774.80)0.91(0.79,1.05)12.26(11.09-13.54)
试验组786382.06(355.31-410.82)9.42(8.74-10.15)
B(Y)对照组 B(Y)787393.58(365.56-423.76)0.98(0.89,1.10)9.36(8.64-10.13)
对照组 B(V)783145.67(136.20-155.79)2.63(2.33,2.86)3.65(3.43-3.88)
试验组786257.37(239.08-277.05)6.03(5.61-6.49)
B(V)对照组 B(Y)787132.05(123.04-141.72)2.04(1.82,2.29)2.86(2.69-3.05)
对照组 B(V)783271.42(251.65-292.74)0.95(0.87,1.08)6.15(5.69-6.65)

注:B(Y)以 B/Phuket/3073/2013 标准抗原测定(NIBSC 编号 16/158 ,Yamagata 系),对照组 B(Y)不含 B(V)抗原。 B(V)以 B/Brisbane/60/2008 标准抗原测定(NIBSC 编号 13/234 ,Victoria 系),对照组 B(V)不含 B(Y)抗原。 抗体 GMT 比值(试验组/对照组) 95% CI 下限不低于 0.67 则非劣效检验成立。

2. 全研究人群免后抗体阳转率和保护率分析(PPS 集)

抗体类型组别检测 抗体阳转率阳转率率差 (95%CI)抗体保护率
%(95%CI)%(95%CI)
H1N1试验组78668987.66(85.15-89.88)74694.91(93.13-96.34)
对照组 B(Y)78770889.96(87.65-91.97)-2.30(-5.42,0.81)74494.54(92.71-96.02)
对照组 B(V)78371891.70(89.54-93.53)-4.04(-7.04,-1.04)75195.91(94.28-97.19)
试验组78662479.39(76.39-82.17)77999.11(98.17-99.64)
H3N2对照组 B(Y)78764782.21(79.36-84.82)-2.82(-6.71,1.07)78299.36(98.52-99.79)
对照组 B(V)78365683.78(81.01-86.30)-4.39(-8.22,-0.56)77999.49(98.70-99.86)
试验组78668286.77(84.20-89.06)78099.24(98.35-99.72)
B(Y)对照组 B(Y)78769087.67(85.17-89.89)-0.91(-4.21,2.39)78499.62(98.89-99.92)
对照组 B(V)78345457.98(54.44-61.47)28.79(24.60,32.98)75996.93(95.47-98.03)
试验组78659175.19(72.02-78.17)77198.09(96.87-98.93)
B(V)对照组 B(Y)78735244.73(41.21-48.28)30.46(25.86,35.07)73993.90(91.99-95.47)
对照组 B(V)78358774.97(71.78-77.97)0.22(-4.06,4.5)77198.47(97.34-99.21)

注:B(Y)以 B/Phuket/3073/2013 标准抗原测定(NIBSC 编号 16/158 ,Yamagata 系),对照组 B(Y)不含 B(V)抗原。 B(V)以 B/Brisbane/60/2008 标准抗原测定(NIBSC 编号 13/234 ,Victoria 系),对照组 B(V)不含 B(Y)抗原。

免前 HI 抗体滴度<1:10,免后 HI 抗体滴度≥1:40 为阳转; 或免前 HI 抗体滴度≥1:10,免后 HI 抗体滴度 4 倍增长 为阳转。

免后 HI 抗体滴度≥1:40 即视为具有抗体保护。

抗体阳转率的率差(试验组减去对照组)95%CI 下限>-10%则非劣效检验成立。

1)对于阳转(四倍增长)率:

H1N1 : 临床试验结果显示,FAS 抗体阳转(四倍增长)率试验组 为 86.88%,对照组 A 为 88.88%,对照组 B 为 90.63%,试验组与对 照组 A 差值及其 95%CI 为-2.00%(-5.20%,1.20%),试验组与对照组 B 差值及其 95%CI 为-3.75%(-6.84%,-0.66%),按照申请人事先定义的 非劣界值-10%,能够得出非劣效结论。PPS 抗体阳转(四倍增长)率试 验组为 87.50%,对照组 A 为 89.91%,对照组 B 为 91.68%,试验组 与对照组 A 差值及其 95%CI 为-2.41%(-5.55%,0.73%),试验组与对照 组 B 差值及其 95%CI 为-4.18%(-7.21%,-1.15%),PPS 结论与 FAS 一 致。

H3N2: 临床试验结果显示,FAS 抗体阳转(四倍增长)率试验组 为 78.63%,对照组 A 为 81.00%,对照组 B 为 82.75%,试验组与对 照组 A 差值及其 95%CI 为-2.38%(-6.31%,1.56%),试验组与对照组 B 差值及其 95%CI 为-4.13%(-7.99%,-0.26%),按照申请人事先定义的 非劣界值-10%,能够得出非劣效结论。PPS 抗体阳转(四倍增长)率试 验组为 79.25%,对照组 A 为 82.12%,对照组 B 为 83.74%,试验组 与对照组 A 差值及其 95%CI 为-2.87%(-6.78%,1.05%),试验组与对照 组 B 差值及其 95%CI 为-4.49%(-8.34%,-0.63%),PPS 结论与 FAS 一 致。

BY:临床试验结果显示,FAS 抗体阳转(四倍增长)率试验组为 86.00%,对照组 A 为 86.63%,对照组 B 为 57.00%,试验组与对照 组 A 差值及其 95%CI 为-0.62%(-3.99%,2.74%),试验组与对照组 B 差 值及其 95%CI 为29.00%(24.81%,33.19%),按照申请人事先定义的非 劣界值-10%,能够得出非劣效结论。PPS 抗体阳转(四倍增长)率试验 组为 86.60%,对照组 A 为 87.61%,对照组 B 为 57.87%,试验组与 对照组 A 差值及其 95%CI 为-1.01%(-4.34%,2.31%),试验组与对照组

B 差值及其 95%CI 为 28.72%(24.51%,32.93%) ,PPS 结论与 FAS 一致。 审评复核结果与申请人结果一致。

BV:临床试验结果显示,FAS 抗体阳转(四倍增长)率试验组为 74.38%,对照组 A 为 44.13%,对照组 B 为 73.63%,试验组与对照 组 A 差值及其 95%CI 为 30.25%(25.67%,34.83%),试验组与对照组 B 差值及其 95%CI 为 0.75%(-3.55%,5.05%),按照申请人事先定义的非 劣界值-10%,能够得出非劣效结论。PPS 抗体阳转(四倍增长)率试验 组为 75.39%,对照组 A 为 44.57%,对照组 B 为 75.03%,试验组与 对照组 A 差值及其 95%CI 为30.81%(26.20%,35.43%),试验组与对照 组 B 差值及其 95%CI 为 0.35%(-3.93%,4.64%),PPS 结论与 FAS 一 致。审评复核结果与申请人结果一致。

2)对于 GMT :

H1N1 :临床试验结果显示,FAS 抗体 GMT 试验组为 451.37,

对照组 A 为478.35,对照组 B 为490.52,试验组与对照组 A 比值及 其 95%CI 为 0.91(0.78,1.05),试验组与对照组 B 比值及其 95%CI 为 0.85(0.73,1.00),按照申请人事先定义的非劣界值 2/3,能够得出非劣 效结论。PPS 抗体 GMT 试验组为464.84,对照组 A 为 507.97,对照 组 B 为 513.56,试验组与对照组 A 比值及其 95%CI 为 0.88(0.78,1.00), 试验组与对照组 B 比值及其 95%CI 为 0.84(0.74,0.95) ,PPS 结论与 FAS 一致。

H3N2:临床试验结果显示,FAS 抗体 GMT 试验组为 651.19 , 对照组 A 为 691.30,对照组 B 为 700.35,试验组与对照组 A 比值及 其 95%CI 为 0.92(0.83,1.03),试验组与对照组 B 比值及其 95%CI 为 0.91(0.81,1.01),按照申请人事先定义的非劣界值 2/3,能够得出非劣 效结论。PPS 抗体 GMT 试验组为 664.47,对照组 A 为712.99,对照

组 B 为715.72,试验组与对照组 A 比值及其 95%CI 为 0.93(0.81,1.07), 试验组与对照组 B 比值及其 95%CI 为 0.91(0.79,1.05) ,PPS 结论与 FAS 一致。

BY: 临床试验结果显示,FAS 抗体 GMT 试验组为 369.82,对 照组 A 为 376.28,对照组 B 为 141.60,试验组与对照组 A 比值及其 95%CI 为 1.00(0.89,1.12),试验组与对照组 B 比值及其 95%CI 为 2.56(2.27,2.86),按照申请人事先定义的非劣界值 2/3,能够得出非劣 效结论。PPS 抗体 GMT 试验组为380.89,对照组 A 为392.61,对照 组 B 为 145.12,试验组与对照组 A 比值及其 95%CI 为 0.99(0.90,1.09), 试验组与对照组 B 比值及其 95%CI 为 2.63(2.38,2.85) ,PPS 结论与 FAS 一致。

BV:临床试验结果显示,FAS 抗体 GMT 试验组为 248.47,对 照组 A 为 127.62,对照组 B 为260.60,试验组与对照组 A 比值及其 95%CI 为 2.04(1.82,2.29),试验组与对照组 B 比值及其 95%CI 为 0.98(0.87,1.10),按照申请人事先定义的非劣界值 2/3,能够得出非劣 效结论。PPS 抗体 GMT 试验组为257.10,对照组 A 为 131.69,对照 组 B 为271.31,试验组与对照组 A 比值及其 95%CI 为2.03(1.85,2.23), 试验组与对照组 B 比值及其 95%CI 为 0.96(0.87,1.05) ,PPS 结论与 FAS 一致。

(3)安全性评价数据

试验组、对照组 A 和对照组 B 总体不良事件发生率分别为 26.00% 、25.00% 和 27.25%。其中征集性不良事件发生率分别为 21.50% 、21.63% 、21.75%;非征集不良事件发生率分别为 7.50% 、 6.38%和 9.50%。试验组和对照组不良事件主要发生于接种疫苗后

0 ~ 7 天,接种疫苗后 8 ~28 天除对照组 A 的 1 例外其他受试者均未 观察到与试验疫苗相关的不良反应。

征集性不良事件中,全身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 19.63% 、20.13% 和 19.25%,局部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 2.88% 、3.00%和 2.88%。与

疫苗接种有关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三组间的无统计学差异。

各年龄层总不良事件和征集性不良事件发生率组间均无统计学 差异,≥60 岁人群对照组 B 发生 3 级非征集不良事件明显高于试验 组和对照组 A,其他非征集性不良事件发生率组间亦无统计学差异。

全身不良反应症状主要为发热,局部不良反应症状主要为疼痛。 试验组和对照组间的发生率无统计学差异。常见不良反应严重程度 以 1 、2 级为主,3 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且各组间无差异,未见 4 级不良反应发生。共收集到 9 例严重不良事件,均发生在对照组,

试验组未收集到严重不良事件。经研究者判断严重不良事件均与疫 苗接种无关。

非征集不良事件主要为“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如咳嗽等, 其次为“感染及侵染类疾病”,如上呼吸道感染等。除发热、扁桃体 炎发生率试验组显著低于对照组,试验组和对照组间其他非征集不 良事件发生率均未见统计学差异。

(4)风险分析与控制

本品临床试验中, 全身不良反应症状主要为发热、头痛、肌肉 痛、关节痛、乏力、烦躁、恶心、呕吐、变态反应。 局部不良反应 症状主要为疼痛、发红、肿胀、瘙痒。试验组和对照组间的发生率 无统计学差异。常见不良反应严重程度以 1 、2 级为主,3 级不良反 应发生率较低且各组间无差异,未见 4 级不良反应发生。

本品 Ⅰ 期、Ⅲ期试验三组疫苗的所有不良反应几乎均发生在 7 天内,以及非征集 AE 中几乎未发现不良反应。为保证接种者的安全, 说明中将同类产品国内外临床试验及国外上市后监测中发现的不良 反应一并纳入, 并要求申请人加强上市后安全性监测。

(5)获益与风险评估

流感是一种至今尚无法完全控制的急性呼吸道病毒传染病,特 点是突然出现发热、头痛、肌痛、咳嗽、咽喉肿痛、鼻塞、全身不 适。流感具有高度传染性,可周期性引起世界性大流行,主要通过 感染者含有病毒的飞沫以气溶胶的形式传染给易感者。流行病学最 显著的特点是突然爆发,迅速蔓延,波及面广(各个年龄组都广泛 传播),发病率高,但病死率较低,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温、寒带 地区, 除出现新亚型毒株外,通常在冬春流行;热带和亚热带地区, 流行可发生于任何季节)。流感一般属于自限性疾病,但是儿童、

老年和免疫力低下者,易引发肺炎等严重并发症,导致发病率和病 死率升高。至目前为止,还未找到理想的防治流感的药物,每年在 流感流行前接种流感疫苗仍然是预防流感的最佳选择。

自从 2001 ~2002 流感季节以来,两种不同的乙型流感一直合并 流行,这使得人们很难预测下一个流感季节的主要乙型流感病毒株, 研究显示在过去 12 个流感季节的 6 个季节中, 主要流行的乙型病毒 株未被包含在疫苗中,这使得当年流感疫苗的有效性显著下降, 因 未包含在疫苗组分之中的乙型流感病毒造成的流感流行给人类造成 了较大危害,尤其是儿童。四价流感疫苗的研发已经成为流感疫苗 升级换代的重要方向。

近几年来,国内不断爆发流感疫情,对四价裂解流感疫苗临床 需求较为迫切。总局办公厅转卫计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通

报近期流感疫情情况的函”(国卫办疾控函〔2018〕89 号)建议加快 四价流感病毒疫苗审评进程,推动疫苗尽快上市,切实保护人民群 众身体健康。

本品临床试验的研究结果显示:

免疫原性方面:对于全人群, 申请人以 FAS 集为免疫原性主要 分析集,与 PPS 集分析结果一致。试验组各型别免后 HI 抗体阳转率 与含相应型别的对照组比较均达到非劣效,免后各型别抗体阳转率 双侧 95%CI 下限均>40%;试验组各型别免后抗体保护率双侧 95%CI 下限均>70%,且试验组与含相应型别的对照组抗体保护率未见统计 学差异;试验组各型别免后抗体 GMT 与含相应型别的对照组比较均 达到非劣效,免后各型别抗体 GMI 双侧 95%CI 下限均>2.5。

若以 1:40 划分基线人群,则免前抗体<1:40 人群试验组免后各型 抗体保护率双侧 95%CI 下限均>70%,各型抗体 GMI 双侧 95%CI 下 限均>2.5;BV 型免后GMT 和GMI 相对较低。免前抗体滴度≥1:40 人群试验组免后各型抗体 4 倍增长率(免后抗体滴度≥1:160 的比率) 均>40%。

参照同类品种审评,基于四价流感疫苗的临床现实需求和实际 使用情况,经专业会讨论认可对于全研究人群的评价结果,故认可 本品 0.5ml 规格的有效性。

安全性方面:试验组、对照组 A 和对照组 B 总体不良事件发生 率分别为 26.00% 、25.00%和 27.25%。其中征集性不良事件发生率分 别为 21.50% 、21.63% 、21.75% ; 非征集不良事件发生率分别为 7.50% 、6.38%和 9.50%。试验组和对照组不良事件主要发生于接种 疫苗后 0~7 天,接种疫苗后 8 ~28 天除对照组 A 的 1 例外其他受试 者均未观察到不良反应。

征集性不良事件中,全身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 19.63% 、20.13% 和 19.25%,局部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 2.88% 、3.00%和 2.88%。与

疫苗接种有关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三组间的无统计学差异。

各年龄层总不良事件和征集性不良事件发生率组间均无统计学 差异,≥60 岁人群对照组 B 发生 3 级非征集不良事件明显高于试验 组和对照组 A,其他非征集性不良事件发生率组间亦无统计学差异。

全身不良反应症状主要为发热,局部不良反应症状主要为疼痛。 试验组和对照组间的发生率无统计学差异。常见不良反应严重程度 以 1 、2 级为主,3 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且各组间无差异,未见 4 级不良反应发生。共收集到 9 例严重不良事件,均发生在对照组,

试验组未收集到严重不良事件。经研究者判断严重不良事件均与疫 苗接种无关。

非征集不良事件主要为“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如咳嗽等, 其次为“感染及侵染类疾病”,如上呼吸道感染等。除发热、扁桃体 炎发生率试验组显著低于对照组,试验组和对照组间其他非征集不 良事件发生率均未见统计学差异。

考虑到国内近几年来流感疫情不断爆发,四价流感病毒疫苗临 床需求迫切;而本品已经临床研究证明具有可接受的免疫原性且耐 受性良好;综合评估认为,批准本品上市的临床获益应大于其风险。

5.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

多个同类试验中均出现乙型免疫应答低于甲型的现象,申请人 分析乙型抗原结合受体与甲型的差异所致抗原性较差是可能的原因 之一; 既往同类品种审评咨询会专家意见和文献研究也提出 BV 与 BY 可能存在的相关干扰也是可能原因。鉴于乙型的免疫原性较差具 有普遍性,且目前 1:40 作为保护性界值为基于 H3N2 制定,确有与

乙型免疫原性与保护性的相关性尚待确认的可能。故审评认为四价 流感疫苗评价标准应着眼于保护效力的直接评价;在基于免疫原性 评价时,应考虑不再要求阳转率/保护率的绝对水平,而关注于与上 市三价疫苗的相对比较(非劣效)。就最佳评价人群易感者,本研 究与同期开展的武汉所、长春所同类产品均遇到了乙型入组易感者 极少的问题而致可评价性较差。经分析,BV 型分年龄段后仅 9 ~ 17 岁人群低于对照疫苗; 同时考虑到试验与对照疫苗均为申请人生产, 药学方面应不存在工艺方面的较大差异;经参考全人群的结果和比 较,从具体的阳转率、保护率、GMT 以及 GMI 数据看,本品与对照 相比均能达到非劣效,所补充的全人群抗体滴度分布情况反向累积 曲线也是类似结果。综上,可认为本品与对照疫苗在非易感者为主 的全人群中对各型的免疫原性具有可比性,其中乙型的免疫应答较 差,但尚不能推测其保护性也较差。基于流感疫苗的有效性主要基 于全人群进行评价,故总体认可本品的免疫原性,但申请人在以后 的临床试验时严格按照临床试验批件要求,关键性临床试验应保证 有足够的易感者。建议申请人适时进一步开展 3 ~ 8 岁年龄层 1 剂次 和 2 剂次免疫程序的比较研究。

五、技术审评意见

1.技术结论

经过风险获益评估,现有研究和数据支持本品上市用于成人及 3 岁以上儿童人群免疫接种,预防疫苗相关型别的流感病毒引起的流 行性感冒。

2.上市后要求

建议本品上市后进一步关注和开展 3 ~ 8 岁人群免疫程序探索研 究。

3.上市后风险控制

在更大规模人群中继续监测接种本品的安全性,并按时递交定 期安全性报告。

4.提请注册司关注的相关问题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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