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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COVID-19 a Pandemic or a Pandemic Emergency? Does it even matter?

世卫组织会员国及其代表专家于2025年5月19日在世界卫生大会委员会上批准了《世卫组织大流行协议》。协议文件中包括了他们所谓的“大流行紧急情况”的最新定义,该术语首次出现在 2024 年 6 月的《国际卫生条例》(IHR;2005 年)修正案中。
大流行紧急情况现在是《国际卫生条例》中包含的最高级别警报,可供世卫组织总干事使用。它还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因此它已经远远优于“大流行”。一个具有正确定义的新术语。这其实是一件大事。
目前尚不清楚的是,COVID-19 大流行是否曾经是大流行紧急情况并受这一新定义的约束,或者它是否是最后一次定义不明确的“大流行”。
这很重要,因为正如我将要展示的那样,一个术语使我们能够退出当前的大流行,而另一个术语则不能。
经典大流行是如何定义的?
在很多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词的定义已经被添加、减少、争论、武器化和滥用。
值得强调的是彼得·多西 (Peter Doshi) 的话:“给疾病贴上标签的简单行为具有巨大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影响。正确定义然后遵守它一直很重要。但我们没有,“大流行”的使用反映了一种可怕的学术习惯,即假设公众理解一个词具有与他们相同的含义。见鬼,甚至不清楚“大流行”是对有限事件的描述,还是在病原体存在时就粘在致病病原体上的标签,因为摆脱“大流行”的路径绘制得如此糟糕,很少被踩踏。
“大流行”的变体以各种方式定义了经典大流行。下面列出了一些概念,以及一些其他概念。
- 大流行(2001 年出版):“一种发生在世界范围内或非常广泛的地区、跨越国际边界并通常影响大量人群的流行病”
流行病学词典,第 4 版。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01. 这是针对传播的基本流行病学定义,这是经典大流行的唯一共同特征。它没有指定定义所需的病原体新颖性、传播速度或临床严重程度成分。 - 流感大流行(2003 年出版):“当出现一种新的流感病毒时,就会发生流感大流行,而人类对这种病毒没有免疫力,导致全球范围内同时发生数次流行病,造成大量死亡和疾病。世卫组织的
旧定义于 2009 年 5 月以有争议的方式进行了修订。之前的定义没有提及免疫力、临床严重程度、病原体新颖性(与免疫有关)或病毒学。 - 大流行(2008 年出版,第 5 版):“一种发生在世界范围内或非常广阔的地区、跨越国际边界、通常影响大量人群的流行病”
广泛传播,但没有指定病原体新颖性、临床严重程度或速度成分。 - 大流行病(2009 年出版):“简单地将大流行病定义为大型流行病,在可理解性和一致性方面可能具有最终意义。
分布广泛,但没有 NIH 团队 Morens、Folkers 和 Fauci 指定的病原体新颖性、临床严重程度或速度成分。 - 大流行(2009 年出版):“基本上是一种新的或新的病原体,在全球范围内传播。迈克尔·奥斯特霍尔姆
博士在《纽约时报》上。 - 大流行(最初于 2010 年 2 月 24 日在线):“大流行是一种新疾病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
许多由新病原体引起的疾病具有相同的体征和症状,但可能会产生一种新的综合征。临床结果的真正新颖性很少见,所以我认为这个太有限了。但也许是对病原体与疾病的简单误解。分布广泛,但未指定病原体新颖性或速度成分。 - 流感大流行(2011 年发布):“流感在世界范围内同时传播足以定义流感大流行,并且与’全球发生的流行病’的经典定义一致”。
希思·凯利 (Heath Kelly) 在本文中指出,“正如 Doshi 所说,我们需要重新定义大流行性流感。然后我们可以描述未来大流行的潜在严重程度范围。最后,我们需要利用证据及早评估严重程度,以预测风险。传播定义了一种流行病,但需要进一步的工作来描述其严重性。
世卫组织后来整合了这一想法。Doshi 没有提供他喜欢的定义。
凯利还提出了另一个奇妙的观点:“季节性流行病不被视为流行病。当全球几乎同时传播时,就会发生真正的流感大流行。
我认为这应该是对任何定义的重要补充,因为它清楚地区分了由流感引起的大流行和季节性流感。流感病毒要克服季节性影响,它必须与我们的免疫系统有足够的不同,当它出现时,季节性因素不再显着限制传播。 - 大流行(2013 年出版):“一种新型感染——新的和以前从未面对过的——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并导致发病率(疾病)和死亡率(死亡)的高发生率”广泛
传播和支持病原体新颖性和临床严重程度成分。 - 大流行(2014 年出版,第 6 版):“一种发生在非常广泛的地区、跨越国际边界的流行病,通常影响大量人群。只有一些流行病会导致某些人或人群水平出现严重疾病。影响大流行病因果关系的传染源的特征包括:该病原体必须能够感染人类,引起人类疾病,并且易于在人与人之间传播。
分布广泛,但未指定病原体新颖性或速度成分。淡化临床严重程度成分。 - 大流行病(2017 年出版):“因此,大流行病的识别方式是根据其地理规模而不是疾病的严重程度来识别的。
进一步探索此列表中的第一个定义,坚持将传播作为唯一因素。
没有提及病原体的新颖性,但它否认了临床严重程度的作用。 - 大流行(2019 年发布):“一种在全球范围内传播的流行病”
传播广泛,但没有指定病原体新颖性或速度成分。 - 大流行(2020 年出版):“一种已传播到多个地理区域或大陆的传染性传染病。
分布广泛,但未指定病原体新颖性或速度成分。 - 大流行(2021 年发布):“通常需要满足三个标准:(a) 它需要引起疾病或死亡,(b) 人与人之间必须有持续的传播,以及 (c) 它必须在多个国家传播。
分布广泛,但未指定病原体新颖性或速度成分。 - 大流行(2025 年 7 月 21 日访问):“一种在多个国家的人与人之间传播的传染病流行病”
广泛传播,但没有指定病原体新颖性或速度成分。 - 大流行(2025 年 7 月 17 日访问):“传染病的爆发发生在广泛的地理区域,并且患病率很高,通常影响世界很大一部分人口,通常在几个月内。
建议在增加时间限制的情况下快速同时传播。 - 大流行(2025 年 7 月 18 日访问):“一种新的人类流感在世界范围内迅速传播。
从存档的网页。病原体新颖性回归,同时出现。 - 大流行(2025 年 7 月 17 日访问):“当一种新的病毒株出现时,流感在全球范围内爆发”
病原体新颖性就在这里,并且暗示着同时爆发。 - 大流行性流感(2025 年 7 月 17 日访问):“当一种新型流感病毒出现时,就会发生流感大流行,世界上大多数人口对这种病毒几乎没有或没有免疫力”
也在这里。世卫组织
的这一定义侧重于病原体的新颖性,特别是缺乏过去的人类接触,从而缺乏免疫力。 - 大流行(2025 年 7 月 21 日访问):“发生在广泛地理区域且患病率高的传染病爆发,通常影响世界很大一部分人口,通常持续数月
”表明在加上时间限制的情况下,同时迅速传播。 - 大流行(2025 年 7 月 21 日访问):“每个人都同意的一件事是,这个词描述了疾病的广泛发生,超过了地理区域
通常的预期”广泛传播,尽管没有具体说明全球。 - 大流行(2025 年 7 月 25 日访问):“发生在广阔地理区域(例如多个国家或大陆)并且通常影响很大一部分人口的疾病爆发”
广泛传播,但对速度、同时性或病原体新颖性没有评论。 - 大流行性流感的注意事项(2011 年出版):“明确建立一致的定义是必要的第一步,随后必须对国际社会进行有关该定义及其基本原理的积极事前教育。
- 词根(2025 年访问 21JIUL):“这个词最早记录于 1660 年代,来自拉丁语 pandemus,它本身来自希腊语 pandemos,意思是”所有、每个、整体“,源自 PIE [原始印欧语] pant- 的意思是”所有“和 dēmos,意思是”人“。
- 词根(2025年7月21日访问):疾病的流行(形容词),“发生在整个民族或地区”,1660年代,源自晚期拉丁语 pandemus,源自希腊语 pandemos “与所有人有关;公共的,共同的“,源自 pan- ”所有“(参见 pan-)+ dēmos ”人“(参见 demotic)。以疫情为蓝本;《牛津英语词典》报告说,它“与流行病不同,流行病可能意味着局限于较小的地区”。名词“一种流行病”记录于1853年。
- 词根(2025 年 7 月 21 日访问):可追溯到 1666 年的一系列疾病用途
- 大流行传播和严重程度(2009年出版):“世卫组织承认其分阶段系统需要微调,因为它仅依赖于新型H1N1病毒的地理传播,因此很快计划建立一个严重程度指数,以使其预警系统”对成员国更有用“,”他说,一种可能性是制定一个针对具体国家的严重程度的三点量表。因此,世卫组织可能会决定一个国家处于第 6 阶段,即 3 级,而其他国家则处于第 6 阶段,即 1 级“。
新颖性、全球传播和临床影响脱颖而出。 - 大流行传播(2009 年出版):“世卫组织自己的定义要求该病毒在其六个区域中至少两个地区的国家显示出持续的社区传播。
- 大流行准备(2011 年出版):“我们必须记住’大流行准备’的目的,它从根本上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即大流行性流感需要与年度季节性流感不同的政策应对措施。“大流行”标签必须带有严重性的概念,否则,制定与正在进行的公共卫生计划不同的“大流行计划”的原始政策背后的理由将受到质疑。
- 致病病原体(2022 年发布):“虽然具有大流行潜力的预期病原体往往是病毒性,但会员国可以更广泛地使用这些计划,包括细菌性呼吸道疾病病原体。由于为呼吸道病原体做准备所需的行动是相似的,因此使用综合的呼吸道病原体防范方法为会员国提供了灵活性,可以将本国可能关注的病原体范围纳入其中。
- 新出现威胁的准备和复原力(PRET):“PRET包括一个组织框架,使各国能够为流行病或大流行的不同阶段进行规划”。
迄今为止,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发布了一份计划由呼吸道病原体驱动的大流行的清单。 - 地方性:“在地理区域或人群中不断发生疾病、病症或有毒传染源;它也可能指该地区或群体中疾病长期高患病率。
“大流行”的使用主要集中在疾病的广泛地理传播上。但劳伦斯·奥特曼 (Lawrence Altman) 在 2009 年的话很好地提醒我们,“词典和医学期刊几乎没有提供任何指导。他们的定义可能过于模糊或过于狭隘,相互矛盾,并被行话所掩盖“。
疾病和病原体的新颖性在这些定义中并不一致,但它们分散在 25 年的例子中。尽管如此,从免疫学上讲,病原体不会撕裂对其免疫的人群。我认为病原体的新颖性是快速和全球传播所固有的。这不一定是已知、考虑或打算阐明的,但这是一个生物学现实。但仅凭隐含的抗原新颖性并不能将大流行性流感与季节性流感区分开来。正如凯利在上面提到的那样,需要明确的是,大流行病原体的传播速度足够快,可以在确定人际传播后的几周到几个月内在两个半球发生。
以前“大流行”定义的可变性意味着过去的用法不能准确描述当前事件,反之亦然。这导致一个词失去了意义和影响力,进而会在更广泛的公众受众中造成混乱、愤怒、失去信任或冷漠。专家们已经充分理解人为因素在宣布大流行病方面的混乱作用。
但是,什么会被宣布为大流行,什么不会被宣布为大流行取决于许多任意因素,例如谁在宣布以及做出此类声明所采用的标准。
Peter Doshi,大流行性流感难以捉摸的定义。
公牛世界卫生器官 2011;89:532-538
没有定义,任何人都可以将首选含义应用于任何事物。这种意义的扭曲和颠倒,有时将它们用于与预期目的完全相反,这是我们在当今虚假信息和法西斯主义崛起的时代经常看到的问题。有了定义,我们就可以指出预期的含义,并且每个人都在同一页面上。这就是为什么新任期是一个实质性的、尽管晚得离谱的进步。
大流行紧急情况
那么,这是什么大流行紧急情况呢?
世卫组织在其专门网页《大流行预防、准备和应对协议》(最后更新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中指出:
“大流行紧急情况旨在触发更有效的国际合作,以应对有可能成为或已经成为大流行的事件。
必须满足以下六项标准中的每一个,才能确定为“大流行紧急情况”的“事件”(根据《国际卫生条例》,即疾病的表现或产生疾病潜力的事件)。
这个定义令人高兴的是,它似乎终于承认了比流感病毒更多的具有大流行潜力的病原体。在此之前,你认为流感是世界领先的公共卫生咨询机构唯一考虑、计划或预计会成为大流行威胁的事情,这是情有可原的。
世卫组织定义大流行紧急情况的六项标准
这些必须满足的标准是:
“大流行紧急情况”是指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传染病引起,并且:
- 在多个国家和多个国家内部存在或存在广泛的地理分布的高风险;和
- 正在超过或极有可能超过这些国家的卫生系统应对能力;和
- 正在造成或处于造成重大社会和/或经济混乱的高风险中,包括对国际交通和贸易的干扰;和
- 需要采取全政府和全社会办法,采取迅速、公平和加强协调一致的国际行动;
我对此的想法。
很好。它引入了一个新术语,让我们能够从过去人类优柔寡断和不一致的阴影下走出来。它使用广泛传播的标准流行病学定义(第 1 号),但包括需要根据医疗保健能力超负荷(第 2 号)、社会超负荷(第 3 号)以及全球应对和干预的需要(第 4 号)来定义临床严重程度。它没有具体说明病原体的新颖性,但同样,“广泛传播”意味着这一点。我想讨论两个半球的同时传播。尽管如此,由于预先存在的免疫力,2 号和 3 号流感可能会阻止新型季节性流感(即甲型 H1N1、甲型 H3N2 和乙型/维多利亚)亚型引起大流行紧急情况。
可悲的是,这个新术语未能解决当前经典流行病的踪迹,在我看来,需要由监督这一流行病的机构——世界卫生组织——进行澄清和果断分类。
我们现在是否处于大流行紧急状态?
如果我们想象新的大流行紧急状态术语确实适用于 COVID-19——并且没有证据表明它确实如此——COVID-19 是否符合所有这些标准,因此值得被称为大流行紧急状态?对我来说,事实并非如此。然而,也许这是因为在这个新定义出现之前,COVID-19 就被贴上了大流行病的标签。这可能“只是”一场经典的流行病。
为什么我说 COVID-19 不符合大流行紧急情况的标准?让我们逐步了解一下这些标准。
首先,COVID-19 事件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被确定为“一个既定且持续的健康问题,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PHEIC)”。
其次,SARS-CoV-2 仍然是导致 COVID-19 的病原体,因此它是一种传染病。
接下来,让我们用我们今天所知道的来逐步浏览这四点清单:
- COVID-19 已经存在于全球。
它现在只能传播到新的世界! - COVID-19不再压垮高收入国家的卫生系统。
当然,只不过是一个非常大的流感季节,而且与第一波疫情期间的情况完全不同。毫无疑问,COVID-19 每年都会带来额外的负担,除了那些遭受其不同影响的人所承受的伤害负担之外,还必须配备人员和资金。
注:高收入国家与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之间没有区别。可能应该有。 - COVID-19 不再对旅行或贸易构成风险。
对 SARS-CoV-2 作为一种有影响力的新兴病原体进行早期反应的日子已经过去,即使新的 SARS-CoV-2 变体定期出现,过去变体的罕见僵尸出现偶尔也会出现。这并不排除出现新的 SARS-CoV-2 毒株,但 RSV、MPV 或 HCoV-OC43 以及许多其他病毒也是如此。有人可能会争辩说,我们应该将一些 SARS-CoV-2 变体命名为新毒株,但我们没有这样做。旅行和贸易已经恢复,但现在受到政治的威胁。 - 不再有持续的、协调一致的国际全政府/社会行动来应对反复出现的 COVID-19 流行病。
SARS-CoV-2 被视为一种标准的地方性呼吸道病毒,在全球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司法管辖区发生,其周期性似乎相对稳定。它在慢性病中的作用几乎没有被讨论,数据收集也已经缩减,不再像以前那样协调和提供给公众或世卫组织。非药物干预措施对其他呼吸道病毒季节的影响也显示出明显的消退迹象。
因此,第 1、2、3 和 4 号不再进行或尚未发生;我们没有参加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 COVID-19 仍然是一种传染病。轻度、中度和重度疾病结局和危害(包括死亡)仍然发生,但现在频率较低,而且它们仍然是少数结局。
根据世卫组织对大流行紧急情况的定义,COVID-19 不再是一种紧急情况。停止大流行会改变我们目前在国际关注的国际关注的事件后对 COVID-19 的缩减反应吗?我看不见。但 COVID-19 是大流行紧急情况还是经典大流行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
世卫组织此前曾多次召集专家开发其他工具,以协助该组织确定经典大流行的时间。这些工具旨在指导各国建立自己的警报和反应系统以及管理工具。这都是世卫组织作为联合国系统内卫生的指导和协调机构的一部分,负责全球大流行性流感风险管理,这反映在该组织的各个层面。
流感严重影响了大流行规划
这些工具是为流感开发的,因为没有人预料到精明的冠状病毒会战胜动物体内存在的许多 H-something-N-something 流感病毒,并成为下一个大流行病原体。我想知道世卫组织尚未宣布结束 COVID-19 大流行的一个原因是否是它没有为一种新型但非流感的呼吸道病原体做好准备。
早期的大流行确定标准还假设大流行将具有高度严重性;然而,2009 年甲型流感 (H1N1pdm09) 大流行并非如此。对后续定义的调整旨在解决这一差异。

世卫组织制定指南,各国执行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工具都是作为指南的。世卫组织不能对国家发号施令或将其意志强加于人。一个国家在应对 COVID-19 方面是否成功完全取决于它,而不是世界卫生组织。历史、建议和指南是存在的,但每个人都创造了自己的回应。这些措施的效果如何取决于各州的应对措施,以及它是否利用了指南的集体专业知识并考虑了当地问题、痛点、财务状况、文化需求和怪癖。或者,是否考虑并遵守了框架。
澳大利亚应对和计划的例子
在2009年大流行之前,澳大利亚使用了与世卫组织制定的分阶段应对计划结构不同的分阶段大流行应对计划,并进行了进一步的局部修改。它的阶段称为 ALERT、DELAY、CONTAIN、SUSTAIN、CONTROL 和 RECOVER。然而,在“当天”,任何响应的实质内容都应始终足够灵活,以便随着只有实时信息和当地专业知识的帮助才能发展。
对于 COVID-19,澳大利亚专家的很大一部分应对措施是在世卫组织宣布 PEIC 后推出的。澳大利亚的《具有国家意义的传染病事件应急响应计划》(CDINS)是在世卫组织宣布大流行后颁布的。
这些是地方计划,没有一个是由世卫组织强迫的,也不是在世卫组织控制下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世卫组织《国际卫生条例》COVID-19突发事件委员会确定COVID-19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根据当地专家委员会的建议,CDINS被撤回。
澳大利亚健康保护主要委员会 (AHPPC) 表示,“澳大利亚已转向与其他常见传染病一致地管理 COVID-19,重点是预防、减少严重疾病、住院和死亡的传播和管理。这是有道理的,因为 AHPPC 指出,在澳大利亚,“作为 CDINS 的一部分实施的大多数国家协调和应对措施(例如国际边境限制、普遍隔离和检疫要求以及加强感染预防和控制)已经在澳大利亚被搁置,符合世卫组织的建议。
换句话说,澳大利亚将其应对措施回落到大流行前的水平,尽管世卫组织尚未宣布 COVID-19 大流行结束。
那么,继续将 COVID-19 称为“大流行”有什么意义呢?我怀疑澳大利亚是唯一一个采取这种行动的国家。
该指南仅供国家参考,但不由世卫组织执行
在对此进行研究时,我清楚地发现,世卫组织收集的许多专家大脑都投入了他们的善意和大量时间来思考如何为大流行病原体的快速传播做好准备并保护他人免受伤害。这是一份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事实上,这份工作似乎就像一盏持续不断的灯塔,吸引了飞蛾的愤怒,这些飞蛾因几十年来没有听从警告、文学和信息而难以置信。不幸的是,决策背后的思维过程往往无法获得,很可能被埋没在几十年的委员会会议记录中,或者随着专家的离开而丢失。当 COVID-19 大流行来袭时,许多州决策者要么缺乏规则手册,要么忽视所有这些工作,要么将其归咎于所有最糟糕的影响——那些由政治、利润、文化战争或不受支持的影响。
世卫组织“大流行阶段”概述
在定义大流行紧急情况之前,世卫组织使用一系列阶段来表明世界在导致大流行和绕过大流行的道路上的位置。这些并不经常定义一条明确的出路。这些是我重建秩序的最大努力。如需更多学术探索,请尝试这个、这个或这个出版物。
1999
本指南没有像后来的指南那样以图形格式进行总结——至少在本文档中没有——而是使用了一个包含许多单词的大表格!甲型禽流感(H5N1)(在新闻中也称为“禽流感”)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特殊驱动因素,是的,近三十年来,它一直在吓唬人类。该定义指出了“严重发病率”,并包括病原体新颖性。以下两次更新将降低临床严重程度。尽管如此,它还是会在 2013 年回归,届时该指南将概述评估严重程度的必要性,以便为疫苗和抗病毒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医疗保健资源分配以及学校停课和社交距离等措施的强度等决策提供信息。
有趣的是,从这些指南的一开始,世卫组织就清楚地报告了第二波及后续感染浪潮之后的经典大流行的结束。




波浪和 COVID-19
在第一波之后,我们的有症状 SARS-CoV-2 感染的流行是由新的免疫逃逸变体的出现推动的,这些变体似乎发生在传统的呼吸道病毒温带季节,即冬季和夏季左右。尽管夏季不是传统的“流感季节”,但足够的病原体新颖性克服了呼吸道病毒感染领域与气候和学校教育相关的影响。美国的甲型流感(H1N1pdm09)大流行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种一年两次和两年一次(每年两次)的流行模式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它可能形成一年一次的模式,类似于温带地区的流感、RSV 或 MPV,或者像其他人类冠状病毒一样发展成两年一次(每两年一次)的模式。或者可能不会。不过,我们是否需要等待这种情况发生,然后才能结束当前的大流行?不。
2005

这些阶段的下一次迭代涉及重大更新和修订,更加侧重于早期阶段,以强调快速干预在遏制或延缓新型流感病毒传播方面的好处,并整合了从SARS的出现和遏制中吸取的经验教训(2003年)。它没有涉及临床严重程度的非流感病原体,但它确实保留了病原体的新颖性。
这一概念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得到了很好的应用,这些国家的边境包含 SARS-CoV-2,直到超过 80% 的人口接种疫苗,挽救了数千人的生命。
2005年的修订还考虑到动物中流感病毒的存在、对流感进化的更好了解、新的疫苗制造方法和实验室诊断技术、改进的抗病毒开发和对《国际卫生条例》的修订。
2009
2009 年,阶段再次进行了修订,以使其更易于理解并基于可以观察到的内容。这不包括有关临床严重程度的详细信息,但仍保留了病原体新颖性的方面。
2009 年仍有六个阶段,外加几个大流行后时期,称为“后高峰期”和“后大流行期”。CIDRAP 为那些渴望更多细节的人写了一篇关于 2005 年修订的 1999 年阶段与 2009 年阶段的并排比较。
您可以在插图中看到下面的分组,以及世卫组织对我们可能处于每个时期的时间的定义。高峰后时期的特点是新流感病毒水平降至高峰以下。进入大流行后时期的路径被定义为病原体的水平恢复到季节性流感病毒的水平。在澳大利亚,检查同一来源的 SARS-CoV-2 和流感病毒同期监测数据表明,SARS-CoV-2 水平有节奏地降至峰值以下。


更附加的定义呢?
流感和其他呼吸道病毒大流行,尽管这里没有具体说明,但与细菌大流行和传播性较低的病毒大流行不同。传播性很强且不断进化的病原体可以在人群中成功地持续存在,如果不付出非凡的努力,就无法放回盒子里。
SARS-CoV(2003 年版本)的传播效率不如流感、SARS-CoV-2 或其他地方性呼吸道病毒,因为它不太可能在症状出现之前脱落。有了这个,由于几个国家的大量努力,它被控制住了。
在他的书《流行病:非常简短的介绍》中,克里斯蒂安·麦克米伦在介绍鼠疫、天花、疟疾、霍乱、肺结核、流感和艾滋病毒/艾滋病等流行病之前,为组合添加了一个子定义。其他包括登革热和梅毒。麦克米伦将大流行归类为离散事件或持续事件。他将结核病、疟疾和艾滋病毒/艾滋病列为持续流行病。但也许更重要的是,他将这些与贫困联系起来。离题了,由流感等快速传播者引起的离散大流行仍然在人类中留下了一种持久的病原体,每种病原体都为今天继续造成伤害的后代病毒提供“基因”。流感大流行可能名存实亡,但病原体通常仍然存在。因此,这个子定义可能不适用于流感大流行,至少在我们有更好的疫苗和药物可以根除或消除病原体,或至少是其相关疾病之前是这样。
麦克米伦指出,大多数持续流行病的地方都位于“全球南方”。
艾滋病毒/艾滋病是一个持续存在的大流行例子,符合这种情况(世卫组织将艾滋病毒/艾滋病称为全球流行病,而不是大流行病)。虽然有一些药物可以增加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的人数,而不是死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人数,但全球南方的进展最偏离正轨,那里可用于实施提供这种护理所需的一切的资金较少。
另一个例子是霍乱,这是一种可以用抗生素治疗的细菌性疾病,也有疫苗。霍乱弧菌在缺乏清洁水的地区繁殖,长期以来一直与社会不平等有关。60多年来,世界上部分地区一直处于第七次霍乱大流行之中,有51个国家被列为地方性霍乱的东道主。一种疾病既是地方病又是大流行病,这是一个词失去意义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也许大流行病原体也可以根据其传播的相对速度进行细分。我对这个想法的博客层面的想法是:
- 快速发射器。已知病原体的新亚型或毒株将达到全球传播的大流行水平和压倒性的伤害初始水平,但最终稳定到“正常”传播水平,如果我们 a) 开发非常有效的疫苗,以及 b) 保持护理和意志力的来源,则造成的伤害会更小。一个例子是甲型流感(H1N1pdm09)病毒。
对于一种全新的新兴病原体,它可能会在几波之后恢复到反复出现的低水平——季节性流行高峰之间的低谷。一个例子是 SARS-CoV-2,并且可能是过去某个时候的 HCoV-OC43 和 RSV 等病毒。 - 慢速发射器。新的亚型、毒株或上述完全新的病原体,如果达到全球传播的大流行水平和压倒性的初步危害水平,也可能最终在部分或所有司法管辖区流行,并可能通过疫苗或药物进行控制,但需要更密切或更长时间的接触(例如艾滋病毒、SARS、猴痘)或媒介(例如疟疾)才能传播,因此需要更多时间。
流感、COVID-19 以及过去的呼吸道病毒大流行非常擅长传播,它们的大流行病原体正在不断且相对迅速地发展。正因为如此,它们可以非常成功地在人群中持续存在。例如,我们仍然与过去流感大流行病原体的后代一起生活,即使我们不再处于这些大流行之中。如果没有有效的疫苗(例如天花),历史表明,遏制快速传播的大流行病原体是一场斗争。
2013 (2017)
2013年,在《大流行性流感风险管理指导文件》中发布了修订后的大流行(仍以流感为重点)的精简、基于风险、不那么严格的连续体,更新并取代了2009年大流行性流感防范和应对:世卫组织指导文件。
2013 年的指南旨在在处理流感大流行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因为以前的格式没有想象过像 2009 年甲型流感 (H1N1pdm09) 这样出乎意料地不那么严重、更“温和”的事件。修订后的大流行阶段描述了新流感亚型(病毒学和病原体新颖性)的全球传播(流行病学),同时考虑到其引起的疾病(临床严重程度),并引入了基于风险的方法。他们还将全球大流行阶段与当地管理决策脱钩。
2013 年修订版指出,“大流行性流感阶段反映了世卫组织对每种具有大流行性感染人类的流感病毒的全球形势的风险评估。这些评估最初是在识别此类病毒时进行的,并根据不断变化的病毒学、流行病学和临床数据进行更新。这些阶段提供了对不断发展的图景的高层次、全球视角。
增加大流行期间凸显了在大流行之间不应消失警惕。警惕需要是地方性的!
更新还指出:“本指南旨在帮助会员国在流感大流行之前和期间实施大流行性流感监测。世卫组织不会对任何国家的头部持枪。领导者制定自己的主权计划和决定,如果他们是成年人,他们就会拥有自己的成功和失败。
还有一份名为《世界卫生组织流感大流行期间监测指南,2017 年更新》的文件,其版本与上图略有不同。这一数字还附有一个更具描述性的脚注:“世卫组织对全球大流行阶段的确定将基于风险评估,该评估将使用监测数据,并将考虑严重程度、传播、病毒学特征和人群免疫力。

因此,连续体方法仍然考虑了临床严重程度,指出相变的速度可能快或慢,并再次提到病原体的新颖性。都是好事。
然而,没有关于如何定义这一连续体中大流行结束的具体细节,只是基于国家风险评估的过渡阶段。世卫组织负责管理这部分,但最好更清楚。
应继续每周向世卫组织报告,直到世卫组织总干事宣布大流行已经结束,即使会员国不再发现新病例(即应报告零病例)。
世卫组织流感大流行期间监测指南,2017年最新情况
最近的大流行:甲型流感(H1N1pdm09)
2010年8月10日,世卫组织总干事宣布,“世界不再处于流感大流行警报的第六阶段。我们现在正在进入后疫情时期。新的 H1N1 病毒基本上已经结束了。
世卫组织可以而且以前已经这样做过。即使病原体在未知的时期内停留,它们也可以结束大流行。
今天,我们仍然与甲型流感(H1N1pdm09)的后代一起生活。它是澳大利亚 2025 年冬季流感季节的主要驱动因素。它每年都会以季节性病毒的形式卷土重来,虽然它仍然会导致严重的疾病和死亡,但大多不会,就像 SARS-CoV-2 一样。它仍然产生新的免疫逃逸变异,并在与不同亚型进行基因重组后以转移的流感病毒变异体的形式创造显着的病原体新颖性的潜力。但这场大流行仍然被宣布结束。
今天和大流行的紧急情况……
这让我们回到今天,我们开始这篇文章的地方。
虽然我们似乎可以将甲型流感(H1N1)pdm09 思维应用于我们所处的 COVID-19 事件,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正如我希望表明的那样,我们缺乏对经典大流行的定义。尽管我真的希望这个词有一个漂亮、简单和精确的定义,但它显然不是。你无法改变这一点。“大流行”这个词与其他词一样,受制于人类的决定和心血来潮。它的包袱太重了,无法挽救用于公共卫生或全球疾病背景。
如果病原体新颖性是经典大流行术语的固定要素,那么其他经典大流行可以说是重新出现或滚动孤立的流行病,它们已经持续并持续了多年。
更明显的是,为什么世卫组织及其专家新定义一个全新术语的标准是一件聪明而有用的事情。这为过去的胡言乱语提供了一条清晰的替代路径。当然,每个国家都可以而且仍然会制定自己的计划,并在当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坚持或无视它们(和世卫组织)。
对于今天的大流行,很明显,它不符合被称为大流行紧急情况的条件。我们早该按照新标准结束这场大流行了。然而,如果世卫组织坚持经典的大流行混战方法——可悲的是,这种方法最有官僚主义意义——那么我们可能会永远生活在 COVID-19 大流行的阴影下。或者它可能会在明天结束,因为旧标签是那么不确定。
如果 COVID-19 大流行明天结束怎么办?
如果 COVID-19 大流行明天结束,SARS-CoV-2 及其免疫调节结果将保持不变,就像甲型流感 (H1N1) 病毒一样。
结束大流行不会改变有关 SARS-CoV-2 的以下事实……
- 大多数感染结局是无症状、轻度或中度的。
- 感染可引起呼吸系统、全身、胃肠道、心脏和神经系统症状
- 在一些病例中,在一次或多次感染后,慢性身心健康影响仍然存在,首次感染时没有免疫力或出现严重后果的风险更大。
- 免疫力可以降低患长期 COVID 的可能性。
- 免疫感染 后的疾病结局不如非免疫者严重。
- 混合免疫(疫苗接种+感染)意味着新的或“突破性”感染发生的频率较低。
- 一种新的变种可以感染具有过去免疫力的人。
- 即使是轻微(非住院)感染结果也可能导致比对照组晚六个月更多的全科医生或初级保健就诊,并随着严重的初始疾病而恶化。
- SARS-CoV-2 进化以逃避免疫力,但仍是“SARS-CoV-2”。
虽然疫苗接种和感染为许多人提供了缓解疾病的免疫力,但无论我们称之为大流行还是地方病,SARS-CoV-2 的急性和慢性感染以及疾病结果都将继续存在。
现实情况是,由于缺乏规划和行动以及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结束,社会、行业和行政领导层都决定让 SARS-CoV-2 成为人类中的常驻存在。那艘船已经开航了。这种呼吸道病毒存在的地方,疾病就存在。不再有快速通道的疫苗和药物改进。非药物干预措施的推广很少甚至根本不存在,只有那些患有长期 COVID 的人才会谈论它。
这意味着什么?
“大流行”是一种全球性的流行病,这个词现在每次使用都需要自己的定义,因为有很长一段时间,有隧道视野、假设和附加升级的历史,以使其更有意义。当这显然行不通时,世卫组织在1999年、2005年、2009年和2013年花了20年时间制定并更新了大流行防范指南,以帮助各国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更好计划。
然后,在 2024 年,世卫组织克服了数十年来日益严重的混乱,并创造了一个闪亮的新术语来更好地定义未来的大流行:大流行紧急情况。这是我们真正需要的更新。它解释了任何需要创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传染性、可以全球传播、可能压垮卫生系统能力、扰乱社会、经济、旅行和贸易并需要被视为国际合作的任何新型病原体(不仅仅是流感)。
然而,由于 COVID-19 在经典大流行时代被分类,并且由于官僚主义的限制,“大流行紧急情况”不太可能在下一次大流行之前使用。如果我们今天应用它的定义,它可以提供一条摆脱 COVID-19 大流行的途径,就像世卫组织引导我们摆脱甲型流感 (H1N1pdm09) 大流行一样快;然而,这需要世卫组织在将新事物应用于旧事物方面表现出勇敢的全球领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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