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及以上成人免疫接种计划 | AAFP

This entry is part 192 of 196 in the series 指南

成人免疫接种计划 | AAFP — Adult Immunization Schedule | AAFP

美国家庭医师学会已采纳此版本的成人免疫接种计划。

下载2026年成人课程表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 (CDC) 的 2025 年免疫接种计划(未经美国家庭医师学会 (AAFP) 认可)可在此处找到。

按年龄组划分的日程安排

根据医疗状况或其他指示安排日程

笔记

一般信息

  • 计算给药间隔时,4 周 = 28 天。间隔 ≥ 4 个月时,按日历月计算。
  • 在数字范围内(例如,12–18),破折号(–)应读作“通过”。
  • 在规定最小年龄或最小间隔前4天内接种的疫苗剂量被认为是有效的。任何疫苗,如果在规定最小年龄或最小间隔前5天或以上接种,则不应视为有效剂量,需要重新接种。重新接种的剂量应与无效剂量间隔至少达到建议的最小间隔。
  • 如需了解在疫苗可预防疾病暴发期间的疫苗接种信息,请联系您所在州或地方的卫生部门。
  • 国家疫苗伤害赔偿计划 (VICP) 是一种无过错赔偿机制,可替代传统的法律体系来解决疫苗伤害索赔。除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PPSV23)、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 (RSV)、带状疱疹病毒疫苗 (RZV)、痘病毒疫苗 (Mpox) 和新冠疫苗外,成人免疫接种计划中的所有疫苗均由国家疫苗伤害赔偿计划 (VICP) 承保。痘病毒疫苗和新冠疫苗由应对措施伤害赔偿计划 (CICP) 承保。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hrsa.gov/vaccinecompensation 或 www.hrsa.gov/cicp 。

新冠肺炎

常规疫苗接种

年龄19-64岁

  • 未接种疫苗:
    • 1 剂 Moderna、辉瑞生物科技或 Novavax
  • 之前接种过以下疫苗:
    • 1 剂或多剂 Moderna 或 Pfizer-BioNTech:在最近一次接种后至少 8 周接种 1 剂 Moderna、Novavax 或 Pfizer-BioNTech。
    • 1 剂诺瓦瓦克斯:在最近一次给药后 3-8 周给予 1 剂诺瓦瓦克斯。如果距离最近一次给药超过 8 周,则给予 1 剂莫德纳、诺瓦瓦克斯或辉瑞-BioNTech 疫苗。
    • 2 剂或更多剂 Novavax:在最近一次接种后至少 8 周接种 1 剂 Moderna、Novavax 或 Pfizer-BioNTech。
    • 1 剂或多剂 Janssen:1 剂 Moderna 或 Novavax 或 Pfizer-BioNTech。

65岁及以上

  • 未接种疫苗者: 按照上述针对 19-64 岁未接种疫苗者的建议,并在 6 个月后接种 Moderna、Novavax 或 Pfizer-BioNTech 的第 2 剂疫苗(至少间隔 2 个月)。
  • 之前接种过疫苗的人: 按照上述针对 19-64 岁之前接种过疫苗的人的建议,并在 6 个月后接种 Moderna、Novavax 或 Pfizer-BioNTech 的第 2 剂疫苗(至少间隔 2 个月)。

特殊情况

免疫功能中度或重度受损者:初始免疫接种系列的所有剂次均应使用同一厂家生产的疫苗。

  • 未接种疫苗:
    • 共 4 剂( 初始 3 剂 Moderna 疫苗, 分别于第 0 剂、第 4 周以及第 2 剂后至少 4 周接种,之后 6 个月接种 1 剂 Moderna、Novavax 或辉瑞-BioNTech 疫苗[至少间隔 2 个月]);可能需要追加剂量。*
    • 共 4 剂( 初始 3 剂辉瑞 BioNTech 疫苗, 分别于第 2 剂后 0、3 周和至少 4 周接种,之后 6 个月接种 1 剂 Moderna、Novavax 或辉瑞 BioNTech 疫苗[至少间隔 2 个月]);可能需要追加剂量。*
    • 3 剂( 初始系列 2 剂 Novavax, 分别于 0 周和 3 周接种,随后 6 个月后接种 1 剂 Moderna、Novavax 或 Pfizer-BioNTech [最小间隔 2 个月]);可追加接种。
  • 2025-2026 年疫苗接种前未完成初始疫苗接种程序:
    • 之前接种过 Moderna 疫苗
      • 1 剂 Moderna: 完成初始疗程,接种 2 剂 Moderna,间隔至少 4 周(第 1 剂在最近一次接种后 4 周接种),之后 6 个月后接种 1 剂 Moderna、Novavax 或辉瑞-BioNTech 疫苗(至少间隔 2 个月)。可能需要追加接种。*
      • Moderna 疫苗需接种 2 剂: 完成初始疗程后,至少在最近一次接种后 4 周接种 1 剂 Moderna 疫苗,6 个月后(至少间隔 2 个月)接种 1 剂 Moderna、Novavax 或辉瑞-BioNTech 疫苗。可能需要追加接种。*
    • 之前接种过辉瑞-BioNTech 疫苗
      • 1 剂辉瑞-BioNTech 疫苗: 完成初始疗程,接种 2 剂辉瑞-BioNTech 疫苗,间隔至少 4 周(第 1 剂在最近一次接种后 3 周接种),6 个月后接种 1 剂 Moderna、Novavax 或辉瑞-BioNTech 疫苗(至少间隔 2 个月)。可能需要额外接种。*
      • 辉瑞-BioNTech 疫苗: 完成初始疗程,在最近一次接种后至少 4 周接种 1 剂辉瑞-BioNTech 疫苗,6 个月后接种 1 剂 Moderna、Novavax 或辉瑞-BioNTech 疫苗(两次接种间隔至少 2 个月)。可能需要额外接种。*
    • 之前接种过诺瓦瓦克斯疫苗
      • 诺瓦瓦克斯疫苗: 完成初始疗程,在最近一次接种后至少 3 周接种 1 剂诺瓦瓦克斯疫苗,随后 6 个月后(至少间隔 2 个月)接种 1 剂莫德纳疫苗、诺瓦瓦克斯疫苗或辉瑞-BioNTech 疫苗。可能需要追加剂量。*
    • 在2025-2026年疫苗接种前完成初始疫苗接种系列:
      • 接种 3 剂或以上 Moderna 疫苗,或接种 3 剂或以上辉瑞 BioNTech 疫苗: 间隔 6 个月接种 2 剂 Moderna、Novavax 或辉瑞 BioNTech 疫苗(至少间隔 2 个月)。第 1 剂疫苗应在最近一次接种后至少 8 周接种。可能需要接种额外剂量。*
      • 2 剂或以上诺瓦瓦克斯疫苗: 间隔 6 个月(至少间隔 2 个月)接种 2 剂莫德纳、诺瓦瓦克斯或辉瑞-BioNTech 疫苗。第 1 剂疫苗应在最近一次接种后至少 8 周接种。可能需要接种额外剂量。*

b 型流感嗜血杆菌(Hib)

特殊情况

  • 解剖性或功能性无脾症(包括镰状细胞病): 若之前未接种过 Hib 疫苗,则需接种 1 剂。
    • 择期脾切除术:最好在脾切除术前至少 14 天服用 1 剂。
  • 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 移植成功后 6-12 个月开始,每隔 4 周接种 3 剂疫苗,无论既往 Hib 疫苗接种史如何。

甲型肝炎

常规疫苗接种

任何未完成疫苗接种并要求接种疫苗的人 (无需识别风险因素): 2 剂次甲肝疫苗(Havrix,间隔 6-12 个月;或 Vaqta,间隔 6-18 个月 [最小间隔:6 个月])或 3 剂次甲肝-乙肝疫苗(Twinrix,分别在 0、1、6 个月时接种 [最小间隔:第 1 剂至第 2 剂:4 周 / 第 2 剂至第 3 剂:5 个月])。

特殊情况

  • 在从甲型肝炎高发或中度流行国家抵达后的前 60 天内 ,与国际收养儿童进行密切的个人接触 (例如,家庭照看或定期照看):一旦计划收养,就应立即接种第 1 剂疫苗;最好在收养儿童抵达前至少 2 周接种。
    • 慢性肝病, 包括丙型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水平超过正常上限两倍的患者。
    • 艾滋病毒感染
    • 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的男性
    • 注射或非注射吸毒
    • 无家可归者
    • 在研究实验室中接触甲型肝炎病毒 ,或接触感染甲型肝炎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
  • 前往甲型肝炎高发或中度流行国家旅行时, 可按加速接种方案接种甲型肝炎-乙型肝炎疫苗[Twinrix],即在第 0、7 和 21-30 天接种 3 剂,然后在 12 个月时接种加强剂。
    • 在从甲型肝炎高发或中度流行国家抵达后的前 60 天内 ,与国际收养儿童进行密切的个人接触 (例如,家庭照看或定期照看):一旦计划收养,就应立即接种第 1 剂疫苗;最好在收养儿童抵达前至少 2 周接种。
    • 怀孕期间若存在感染风险或感染后出现严重后果,则应避免怀孕 
    • 暴露场所包括: 为注射或非注射吸毒者提供服务的医疗保健场所,或为发育障碍人士提供的集体住所和非住宿日托机构(无需进行个人风险因素筛查)

乙型肝炎

常规疫苗接种

  • 19至59岁:完成2剂、3剂或4剂系列疫苗接种
    • 两剂疗程仅适用于间隔至少 4 周使用两剂 Heplisav-B 的情况。
    • Engerix-B 或 Recombivax HB 的 3 剂疗程,分别在 0、1、6 个月时接种(最短间隔:第 1 剂至第 2 剂:4 周 / 第 2 剂至第 3 剂:8 周 / 第 1 剂至第 3 剂:16 周)
    • 3 剂次甲肝-乙肝联合疫苗(Twinrix),分别于 0、1、6 个月接种(最小间隔:第 1 剂至第 2 剂间隔 4 周;第 2 剂至第 3 剂间隔 5 个月)- 4 剂次甲肝-乙肝联合疫苗(Twinrix)加速接种方案,于 0、7 和 21-30 天接种 3 剂,随后于 12 个月接种加强剂

*注: 2024 年 11 月,乙肝疫苗 PreHevbrio 启动了全国范围内的自愿召回。

  • 60 岁及以上且有已知乙肝病毒感染风险因素的人群应接种乙肝疫苗。
  • 任何 60 岁或以上的成年人, 如果要求接种乙肝疫苗,都应该接受乙肝疫苗全程接种。
    • 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风险因素包括:
      • 慢性肝病, 包括丙型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水平超过正常上限两倍的患者。
      • 艾滋病毒感染
      • 性暴露风险 (例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的性伴侣;非相互忠诚的性伴侣;寻求性传播感染评估或治疗的人;男男性行为者)
      • 目前或近期注射吸毒
      • 经皮或粘膜接触血液的风险 (例如,HBsAg 阳性患者的家庭接触者;发育障碍人士机构的居民和工作人员;有合理预期接触血液或血液污染体液风险的医护人员和公共安全人员;接受维持性透析的患者,包括中心或家庭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患者以及透析前患者;糖尿病患者*)
      • 监禁
      • 前往乙肝高发或中度流行国家旅行

*60 岁或以上患有糖尿病的患者: 根据共同的临床决策,按上述方式进行 2 剂、3 剂或 4 剂疗程。

特殊情况

  • 接受透析治疗的患者: 完成 3 剂或 4 剂疗程 – 3 剂疗程 Recombivax HB,分别于 0、1、6 个月时服用(注意:使用透析制剂,1 mL = 40 mcg) – 4 剂疗程 Engerix-B,分别于 0、1、2 和 6 个月时服用(注意:使用 2 mL 剂量,而不是成人正常剂量 1 mL)
  • 20 岁或以上且免疫功能低下者: 完成 2 剂、3 剂或 4 剂的接种疗程。
    • Recombivax HB 3 剂疗程,分别于 0、1、6 个月时给药(注:使用透析配方,1ml = 40 微克)
    • Engerix-B 4 剂系列,分别在 0、1、2 和 6 个月时服用(注意:使用 2 毫升剂量,而不是成人通常的 1 毫升剂量)
    • 在第 0 和第 1 个月分别接种 2 剂 Heplisav-B 疫苗

人乳头瘤病毒(HPV)

常规疫苗接种

26岁及以下人群:根据初次接种疫苗时的年龄或病情,接种2剂或3剂疫苗。

  • 首次接种疫苗时年龄为 9 至 14 岁,且接种了 1 剂或间隔不足 5 个月接种了 2 剂:需额外接种 1 剂
  • 首次接种疫苗时年龄为 9-14 岁,且接种了两剂疫苗(间隔至少 5 个月): HPV 疫苗接种程序完成,无需额外接种。
  • 首次接种疫苗时年龄为 15 岁或以上: 3 剂次,分别在 0、1-2 个月、6 个月时接种(最短间隔:第 1 剂至第 2 剂:4 周 / 第 2 剂至第 3 剂:12 周 / 第 1 剂至第 3 剂:5 个月;如果接种过早,则需重复接种)

如果已按照推荐的接种间隔完成任何价位的 HPV 疫苗接种,则不建议额外接种任何剂量。

共同临床决策

27-45 岁成人: 根据共同的临床决策,完成 2 剂疗程(如果从 9-14 岁开始接种)或 3 剂疗程(如果从 15 岁及以上开始接种)。

特殊情况

上述针对常规疫苗接种、补种疫苗接种或共同临床决策建议的年龄范围也适用于特殊情况。

  • 免疫功能低下者,包括 HIV 感染者: 即使是 9 至 14 岁开始接种疫苗的人,也需要完成 3 剂疫苗接种。
  • 怀孕: 接种疫苗前无需进行妊娠测试;不建议在怀孕后接种 HPV 疫苗;如果在怀孕期间意外接种了疫苗,无需干预。

流感

常规疫苗接种

  • 19 岁及以上: 每年接种 1 剂适合年龄和健康状况的任何流感疫苗。
  • 19 至 64 岁接受实体器官移植且正在服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高剂量三价灭活流感疫苗 (HD-IIV3)和抗流感疫苗(aIIV3)均可接受。与其他适合该年龄段的三价灭活流感疫苗(IIV3)或抗流感疫苗(RIV3)相比,并无偏好。
  • 65 岁及以上人群: 首选 HD-IIV3、RIV3 或 aIIV3 中的任何一种。如果这三种疫苗均不可用,则应使用任何其他适合该年龄段的流感疫苗。

FluMist(LAIV3)可用于自我接种或由照护者接种: FluMist 已获准供 18 岁及以上人士自我接种,或由 18 岁及以上照护者为 2 至 17 岁人群接种。FluMist(LAIV3)仍将继续由医护人员按照之前的建议进行接种。关于适用人群、禁忌症或注意事项的建议均无任何变更。

特殊情况

严重免疫抑制患者密切接触(例如,照护者、医护人员)且需要保护环境的人员: 这些人不应接种 LAIV3 疫苗。如果接种了 LAIV3 疫苗,他们应在接种后 7 天内避免接触/照护此类免疫抑制患者。

注意: 对鸡蛋过敏的人可以接种任何适合其年龄和健康状况的流感疫苗(含鸡蛋和不含鸡蛋的疫苗)。

麻疹、腮腺炎和风疹

常规疫苗接种

  • 麻疹、腮腺炎或风疹免疫力 :1 剂
  • 免疫力证明: 1957 年以前出生(医护人员除外,见下文),接种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的证明文件,免疫力或疾病的实验室证据(未经实验室确认的疾病诊断不能作为免疫力证明)

特殊情况

  • 妊娠期无风疹免疫证据 :妊娠期禁用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妊娠结束后(出院前),接种 1 剂。
  • 育龄期非孕期且无风疹免疫证据者: 1 剂
  • HIV 感染且 CD4 百分比≥15%且 CD4 计数≥200 个细胞/mm3 持续至少 6 个月,且无麻疹、腮腺炎或风疹免疫证据:需接种两剂疫苗,间隔至少 4 周;CD4 百分比≥15%或 CD4 计数≥200 个细胞/mm3 的 HIV 感染者禁用 MMR 疫苗。
  • 严重免疫功能低下: 禁用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
  • 高等院校学生、国际旅行者以及与免疫功能低下者有密切接触或共同居住且无麻疹、腮腺炎或风疹免疫力的人员:若之前未接种过麻疹、腮腺炎或风疹疫苗,则需接种两剂,两剂间隔至少 4 周;若之前接种过一剂麻疹、腮腺炎或风疹疫苗,则只需接种一剂。
  • 医护人员:
    • 1957 年以前出生,且没有麻疹、腮腺炎或风疹免疫力的人群: 考虑接种 2 剂疫苗(间隔至少 4 周)以预防麻疹或腮腺炎,或接种 1 剂疫苗以预防风疹。
    • 1957 年或以后出生,且无麻疹、腮腺炎或风疹免疫力证明者: 至少间隔 4 周完成 2 剂疫苗接种,以预防麻疹或腮腺炎;或至少接种 1 剂疫苗,以预防风疹。

脑膜炎球菌

MenACWY 的特殊情况

  • 解剖性或功能性脾切除(包括镰状细胞病)、HIV 感染、持续性补体成分缺乏、补体抑制剂(例如依库珠单抗、拉武珠单抗)的使用: 接种两剂 Menveo 或 MenQuadfi 疫苗,间隔至少 8 周,如果风险仍然存在,则每 5 年重新接种一次。
  • 前往脑膜炎球菌病高流行或暴发国家旅行,或微生物学家经常接触脑膜炎奈瑟菌 :接种 1 剂 Menveo 或 MenQuadfi 疫苗,如果风险仍然存在,则每 5 年重新接种一次。
  • 大学一年级新生(如未在 16 岁或以上接种过疫苗)或新兵:接种 1 剂 Menveo 或 MenQuadfi 疫苗。

MenB 的共同临床决策

  • 16-23 岁(最好是 16-18 岁)的青少年和青年*,患脑膜炎球菌病的风险不高: 基于共同临床决策。
  • Bexsero 或 Trumenba(所有剂量均使用同一品牌): 2 剂疗程,间隔至少 6 个月(如果第 2 剂的给药时间早于 6 个月,则第 3 剂的给药时间应在第 2 剂给药后至少 4 个月)。

*为了优化快速保护(例如,对于6个月内即将上大学的学生),可以接种3剂疫苗(0、1-2、6个月)。

MenB 的特殊情况

  • Bexsero 或 Trumenba(所有剂量,包括加强剂量,均使用同一品牌): 3 剂基础免疫程序,分别在 0、1-2、6 个月时进行(如果第 2 剂在第 1 剂后至少 6 个月接种,则不需要第 3 剂;如果第 3 剂在第 2 剂后 4 个月内接种,则应在第 3 剂后至少 4 个月接种第 4 剂)。
  • 加强针: 基础免疫接种一年后接种 1 剂加强针,如果风险仍然存在,则每 2-3 年接种一次加强针。
  • 怀孕: 除非风险增加且接种疫苗的益处大于潜在风险,否则应推迟接种 MenB 疫苗至怀孕后。

注: 如有必要,MenB 疫苗可与 MenACWY 疫苗同时接种,但应尽可能选择不同的接种部位。若需在同一就诊日接种 MenACWY 和 MenB 疫苗,成人可选择接种单剂 Penbraya(MenACWY-TT/MenB-FHbp),而非分别接种。

对于非高危成人,如果使用 Penbraya 接种第一剂 MenB 疫苗,则第二剂 MenB 疫苗应使用 MenB-FHbp(Trumenba)。对于脑膜炎球菌病高危成人,如果所有 MenB 疫苗(包括加强针)均在同一就诊日接种,且距离上次接种 Penbraya 疫苗至少已过去 6 个月,则可使用 Penbraya 接种额外的 MenACWY 和 MenB 疫苗。

痘病毒

特殊情况

  • 任何有感染痘病毒风险的人 :接种两剂疫苗,间隔 28 天。
    • 过去 6 个月内有以下情况的男同性恋、双性恋及其他男男性行为者、跨性别者或非二元性别者:
      • 至少新确诊一种性传播疾病
      • 不止一个性伴侣
      • 在商业性交易场所进行性行为。
      • 在麻疹病毒传播地区,与大型公共活动相关的性行为。
    • 与上述人员有性接触的人。
    • 预计会遇到上述任何情况的人。
    • 在痢疾痘爆发期间,被公共卫生部门认定为高危人群。
  • 医护人员: 不建议常规接种疫苗以预防医疗机构中的职业风险。

肺炎球菌

常规疫苗接种

50岁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 以前未接种过 PCV13、PCV15、PCV20 或 PCV21,或者以前的疫苗接种史不明:1 剂 PCV15 或 1 剂 PCV20 或 1 剂 PCV21。
    • 如果使用 PCV15:在接种 PCV15 一年后接种 1 剂 PPSV23(对于免疫功能低下*、人工耳蜗植入或脑脊液漏的成年人,最小间隔时间为 8 周)。
      • 如果 PPSV23 不可用:1 年后可接种 1 剂 PCV20 或 1 剂 PCV21(仅当需要接种 1 剂 PPSV23 时)。
      • 如果使用 PCV20 或 PCV21:则无需接种 PPSV23;肺炎球菌疫苗接种已完成。

共同临床决策

根据共同的临床决策,65 岁或以上的成年人,如果之前接种过 PCV13(任何年龄接种)和 PPSV23(65 岁或以上接种),可以接种 1 剂 PCV20 或 1 剂 PCV21(或不接种额外的肺炎球菌疫苗)。

特殊情况

  • 年龄在 19 至 49 岁之间,且患有某些基础疾病或其他风险因素**的人群:
    • 以前未接种过 PCV13、PCV15、PCV20 或 PCV21,或以前的疫苗接种史不明:接种 1 剂 PCV15 或 1 剂 PCV20 或 1 剂 PCV21。如果使用 PCV15,则在接种 PCV15 至少 1 年后接种 1 剂 PPSV23(对于免疫功能低下*、人工耳蜗植入或脑脊液漏的成人,最小间隔时间可使用 8 周)。
    • 之前只接种过 PCV7: 请遵循上述建议。
    • 之前仅接种过 PCV13:在最后一次接种 PCV13 至少 1 年后,接种 1 剂 PCV20 或 1 剂 PCV21
    • 之前仅接种过 PPSV23 疫苗:接种 1 剂 PCV15 疫苗、1 剂 PCV20 疫苗或 1 剂 PCV21 疫苗,且至少在上次接种 PPSV23 疫苗 1 年后接种。如果接种的是 PCV15 疫苗,则不建议再接种 PPSV23 疫苗。
    • 之前接种过 PCV13 和 1 剂 PPSV23:在最后一次接种肺炎球菌疫苗至少 5 年后接种 1 剂 PCV20 或 1 剂 PCV21。
  • 19 岁及以上已接种 PCV20 或 PCV21 的成年人: 不建议再接种一剂肺炎球菌疫苗。
  • 妊娠: 由于数据有限,不建议接种 PCV 或 PPSV23。
    • PPSV23 不可用: 19 岁或以上已接种 PCV15 但尚未完成 PPSV23 系列接种的成年人,如果无法再获得 PPSV23,则可以通过接种 1 剂 PCV20 或 1 剂 PCV21 来完成系列接种。

*注: 免疫功能受损的情况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免疫缺陷、医源性免疫抑制、全身性恶性肿瘤、HIV 感染、霍奇金病、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实体器官移植、先天性或后天性无脾症或镰状细胞病或其他血红蛋白病。

**注意: 潜在的疾病或其他风险因素包括酗酒、慢性心脏/肝脏/肺部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吸烟、人工耳蜗植入、先天性或后天性无脾症、脑脊液漏、糖尿病、全身性恶性肿瘤、HIV 感染、霍奇金病、免疫缺陷、医源性免疫抑制、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肾病综合征、实体器官移植、镰状细胞病或其他血红蛋白病。

脊髓灰质炎

常规疫苗接种

已知或怀疑未接种疫苗或未完全接种疫苗的成年人: 接种剩余剂量(1、2 或 3 剂 IPV)以完成 3 剂基础免疫程序。* 除非有具体理由相信他们未接种疫苗,否则大多数在美国出生和长大的成年人可以假定他们在儿童时期接种过脊髓灰质炎疫苗。

特殊情况

已完成基础免疫接种*且有较高脊髓灰质炎病毒暴露风险的成年人: 可终身接种一次 IPV 加强针

*注: 完整的基础免疫程序至少包括 3 剂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IPV)或三价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tOPV),两者可任意组合。详细信息,请访问:www.cdc.gov/vaccines/vpd/polio/hcp/recommendations.html

呼吸道合胞病毒(RSV)

常规疫苗接种

任何年龄的孕妇:

  • 在美国大陆大部分地区*,孕期 32 周 0 天至 36 周 6 天(9 月至 1 月):接种 1 剂 Abrysvo。无论之前是否感染过 RSV,均应接种 RSV 疫苗。
  • 建议孕妇接种 Abrysvo 疫苗,或婴儿接种 nirsevimab 或 clesrovimab(RSV 单克隆抗体)疫苗,以预防婴儿发生严重的呼吸道合胞病毒疾病。
  • 其他所有孕妇: 不建议接种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
  • 后续妊娠: 不建议追加剂量。目前尚无数据表明后续妊娠是否需要追加剂量。如果本次妊娠期间未接种疫苗,则婴儿应接受尼塞维单抗或克列维单抗治疗。

*注: 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季节性与美国大陆大部分地区不同的地区(例如阿拉斯加、热带气候地区)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应遵循公共卫生部门关于给药时间的指导。有关婴儿使用尼塞维单抗的注意事项,请参阅《2025 年儿童和青少年免疫接种计划》。

75岁及以上

  • 未接种疫苗者: 接种 1 剂(Arexvy、Abrysvo 或 mResvia)。不建议接种额外剂量。
  • 已接种疫苗者: 不建议接种额外剂次。目前尚无数据表明是否需要接种额外剂次。

特殊情况

年龄 50-74 岁:

  • 未接种疫苗且罹患严重呼吸道合胞病毒 (RSV) 疾病风险较高的人群**:接种 1 剂(Arexvy、Abrysvo 或 mResvia)。不建议接种额外剂量。
  • 已接种疫苗者: 不建议接种额外剂次。目前尚无数据表明是否需要接种额外剂次。

50 岁及以上的人可以随时接种 RSV 疫苗,但最好在夏末秋初接种,那时 RSV 尚未在社区传播——在美国大陆大部分地区,理想的接种时间为 8 月至 10 月。

**注:人们可以自行确认是否存在风险因素。以下疾病或其他状况会增加罹患严重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风险:

  • 慢性心血管疾病,例如心力衰竭、冠状动脉疾病、先天性心脏病。不包括单纯性高血压。
  • 慢性肺部或呼吸系统疾病,例如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气肿、哮喘、间质性肺病、囊性纤维化
  • 终末期肾病或依赖血液透析或其他肾脏替代疗法
  • 糖尿病并发慢性肾病、神经病变、视网膜病变或其他终末器官损伤
  • 需要使用胰岛素或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 2 (SGLT2) 抑制剂治疗的糖尿病
  • 导致气道清除障碍或呼吸肌无力的神经系统或神经肌肉疾病,例如中风后吞咽困难、肌萎缩侧索硬化症、肌营养不良症。不包括无气道清除障碍的中风史。
  • 慢性肝病,例如肝硬化
  • 慢性血液疾病,例如镰状细胞病、地中海贫血
  • 重度肥胖(体重指数≥40 kg/m2)
  • 中度或重度免疫功能受损
  • 住在养老院
  • 其他慢性疾病或风险因素,如医疗保健提供者认为会增加因病毒性呼吸道感染而患重病的风险,例如体弱、担心存在未确诊的慢性疾病、居住在医疗护理升级困难的偏远或农村社区。

破伤风、白喉和百日咳

常规疫苗接种

  • 完成基础免疫接种并在 10 岁或以上接种过至少 1 剂 Tdap 疫苗: 此后每 10 年接种一次 Td 或 Tdap 疫苗。
  • 已完成基础免疫接种,且 10 岁及以上未接种 Tdap 疫苗: 接种 1 剂 Tdap 疫苗,之后每 10 年接种一次 Td 或 Tdap 疫苗。
  • 未接种破伤风、白喉或百日咳疫苗或未完成基础免疫程序: 接种剩余剂量(1、2 或 3 剂)以完成 3 剂基础免疫程序。先接种 1 剂 Tdap 疫苗,至少 4 周后接种 1 剂 Td 或 Tdap 疫苗,6-12 个月后接种第三剂 Td 或 Tdap 疫苗(首选 Tdap 作为第一剂,可替代任何剂量的 Td),之后每 10 年接种一次 Td 或 Tdap 疫苗。

特殊情况

  • 之前未接受破伤风、白喉或百日咳的基础疫苗接种: 1 剂 Tdap,至少 4 周后接种 1 剂 Td 或 Tdap,6-12 个月后接种第三剂 Td 或 Tdap(首选 Tdap 作为第一剂,可替代任何 Td 剂量),此后每 10 年接种一次 Td 或 Tdap。
  • 妊娠: 每次妊娠期间接种 1 剂 Tdap,最好在妊娠早期(27-36 周)接种。
  • 伤口处理: 接种过 3 剂或以上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的人员:对于清洁的轻微伤口,如果距上次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已超过 10 年,则接种 Tdap 或 Td 疫苗;对于所有其他伤口,如果距上次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已超过 5 年,则接种 Tdap 或 Td 疫苗。对于以前未接种过 Tdap 疫苗或 Tdap 疫苗接种史不明的人员,首选 Tdap 疫苗。如果孕妇需要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则应使用 Tdap 疫苗。更多详细信息,请访问 www.cdc.gov/mmwr/volumes/69/wr/mm6903a5.htm

*注: 10 岁时接种的百白破疫苗可计入 11-12 岁时推荐的青少年剂量。

水痘

常规疫苗接种

  • 无水痘免疫证据: 若之前未接种过含水痘成分的疫苗(儿童接种 VAR 或 MMRV[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疫苗]),则需接种 2 剂,间隔 4-8 周;若之前接种过 1 剂含水痘成分的疫苗,则需在第一剂接种后至少 4 周接种第 1 剂。
  • 免疫力证明: 1980 年前在美国出生(孕妇和医护人员除外[见下文]),接种过至少间隔 4 周的 2 剂含水痘疫苗的证明文件,由医护人员诊断或确认曾患水痘或带状疱疹,实验室证明免疫力或疾病。

特殊情况

  • 妊娠期间无水痘免疫证据:妊娠期间禁用水痘疫苗;妊娠后(出院前),如果之前接种过 1 剂含水痘疫苗,则接种 1 剂;如果之前未接种过任何含水痘疫苗,则接种 2 剂系列疫苗中的第 1 剂(第 2 剂:4-8 周后),无论是否在 1980 年前出生于美国。
  • 对于没有水痘免疫力的医护人员: 如果之前接种过 1 剂含水痘成分的疫苗,则接种 1 剂;如果之前没有接种过任何含水痘成分的疫苗,则接种 2 剂,间隔 4-8 周,无论是否在 1980 年前出生于美国。
  • 对于 CD4 百分比≥15%且 CD4 计数≥200 个细胞/mm3 且无免疫证据的 HIV 感染者: 可考虑接种疫苗(间隔 3 个月接种 2 剂);对于 CD4 百分比≥15%或 CD4 计数≥200 个细胞/mm3 的 HIV 感染者,禁用 VAR 疫苗。
  • 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 禁用 VAR。

带状疱疹

常规疫苗接种

50 岁或以上*: 接种 2 剂重组带状疱疹疫苗(RZV,Shingrix),间隔 2-6 个月(最小间隔:4 周;如果接种过早,则重复接种),无论以前是否患过带状疱疹或接种过带状疱疹活疫苗(ZVL,Zostavax)史。

*注:接种带状疱疹疫苗无需提供既往水痘血清学证据。但是,如果获得水痘易感血清学证据,医务人员应首先遵循 ACIP(美国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的水痘疫苗接种指南。RZV(利福平带状疱疹疫苗)不适用于预防水痘,且关于 RZV 用于无水痘病史或未接种过水痘疫苗的人群的数据有限。

特殊情况

  • 妊娠: 目前 ACIP 尚未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 RZV。建议将 RZV 的使用推迟到妊娠结束后。
  • 免疫功能低下者(包括 HIV 感染者,无论 CD4 计数如何)**: 接种两剂重组带状疱疹疫苗(RZV,Shingrix),间隔 2-6 个月(最短间隔:4 周;如果接种过早,需补种)。详细信息,请访问 https://www.cdc.gov/shingles/hcp/vaccine-considerations/immunocompromised-adults.html

**注: 如果患者没有水痘、水痘疫苗接种或带状疱疹病史,医护人员应参考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 (ACIP) 发布的《19 岁及以上免疫功能低下成人使用 RZV 的临床注意事项》和水痘疫苗接种建议,以获取更多指导:www.cdc.gov/mmwr/volumes/71/wr/mm7103a2.htm

附录:常用疫苗的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参见表格

当存在禁忌症时,不应接种疫苗。疫苗接种服务提供者应查阅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的处方信息 ,以获取最完整、最新的信息,包括禁忌症、警告和注意事项。

疫苗和其他免疫制剂禁忌或不推荐防范措施
新冠病毒 mRNA 疫苗

[辉瑞-BioNTech,Moderna]

既往接种疫苗后或对 mRNA 新冠疫苗的某种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请参阅疫苗包装说明书和 FDA 紧急使用授权(EUA)情况说明书,了解完整的疫苗成分列表。mRNA 新冠疫苗含有聚乙二醇(PEG)。

  • 已确诊对 mRNA 新冠疫苗成分出现非重度过敏反应(例如,注射部位以外的荨麻疹);或在接种前一剂 mRNA 新冠疫苗后出现非重度速发型(发病时间少于 4 小时)过敏反应
  • 接种任何新冠疫苗后 3 周内发生心肌炎或心包炎
  • 儿童多系统炎症综合征(MIS-C)或成人多系统炎症综合征(MIS-A)
  •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新冠病毒蛋白亚单位疫苗

[诺瓦瓦克斯]

既往接种疫苗后或对 mRNA 新冠疫苗的某种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请参阅疫苗包装说明书和 FDA 紧急使用授权(EUA)情况说明书,了解完整的疫苗成分列表。mRNA 新冠疫苗含有聚乙二醇(PEG)。

  • 已确诊对诺瓦瓦克斯新冠疫苗成分出现非重度过敏反应(例如,注射部位以外的荨麻疹)<sup>4</sup>;或在接种前一剂诺瓦瓦克斯新冠疫苗后出现非重度速发型(4 小时内发病)过敏反应
  • 接种任何新冠疫苗后 3 周内发生心肌炎或心包炎
  • 儿童多系统炎症综合征(MIS-C)或成人多系统炎症综合征(MIS-A)
  •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流感疫苗,鸡蛋来源,灭活注射剂(IIV3)
  • 既往接种任何流感疫苗(即任何价态的鸡蛋基灭活流感疫苗、ccIIV、RIV 或 LAIV)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 对疫苗任何成分(鸡蛋除外)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 接种任何类型的流感疫苗后 6 周内出现格林-巴利综合征 (GBS)
  •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流感,基于细胞培养的灭活注射剂(ccIIV3)[Flucelvax]对任何价态的 ccIIV 或 ccIIV3 的任何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 接种任何类型的流感疫苗后 6 周内出现格林-巴利综合征 (GBS)
  • 既往接种过任何价数的鸡蛋基灭活流感疫苗(IIV)、减毒灭活流感疫苗(RIV)或灭活流感疫苗(LAIV)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者禁用。如使用四价灭活流感疫苗(ccIIV4),应在医疗机构内,由能够识别和处理严重过敏反应的医护人员监督下进行接种。必要时可咨询过敏专科医生。
  •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重组注射用流感疫苗(RIV3)

[Flublok]

对任何价态的 RIV 或 RIV3 的任何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 接种任何类型的流感疫苗后 6 周内出现格林-巴利综合征 (GBS)
  • 既往接种过任何价态的鸡蛋基灭活流感疫苗(IIV)、复方灭活流感疫苗(ccIIV)或减毒活流感疫苗(LAIV)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者禁用。如使用 RIV4,应在医疗机构内,由能够识别和处理严重过敏反应的医护人员监督下进行接种。必要时可咨询过敏专科医生。
  •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减毒活流感疫苗(LAIV3)

[Flumist]

  • 既往接种任何流感疫苗(即任何价态的鸡蛋基灭活流感疫苗、ccIIV、RIV 或 LAIV)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 对疫苗任何成分(不包括鸡蛋)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³
  • 解剖性或功能性无脾症
  • 因任何原因导致的免疫功能低下,包括但不限于药物和艾滋病毒感染
  • 需要受保护环境的严重免疫抑制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或照护者
  • 怀孕
  • 人工耳蜗
  • 脑脊液与口咽、鼻咽、鼻腔、耳或其他任何颅内部位存在活跃的沟通,导致脑脊液渗漏
  • 在过去 48 小时内服用过抗流感病毒药物奥司他韦或扎那米韦,在过去 5 天内服用过帕拉米韦,或在过去 17 天内服用过巴洛沙韦。
  • 接种任何类型的流感疫苗后 6 周内出现格林-巴利综合征 (GBS)
  • 5岁及以上人群的哮喘
  • 患有基础疾病(禁忌症中列出的疾病除外)的人,可能会在感染野生型流感病毒后出现并发症[例如,慢性肺部疾病、心血管疾病(单纯性高血压除外)、肾脏疾病、肝脏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或代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
  •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b 型流感嗜血杆菌(Hib)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甲型肝炎(HepA)既往接种疫苗后或对含新霉素的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乙型肝炎(HepB)
  • 既往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包括酵母)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³
  • 妊娠:由于缺乏孕妇安全性数据,PreHevbrio 疫苗已被召回,不建议孕妇接种。如有乙肝疫苗接种指征,请使用其他乙肝疫苗。如需了解孕期意外接种 PreHevbrio 疫苗者的妊娠暴露登记信息,请访问 www.prehevbrio.com/#safety。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甲型肝炎-乙型肝炎疫苗

(甲肝-乙肝)[Twinrix]

既往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包括新霉素和酵母)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人乳头瘤病毒(HPV)
  • 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 怀孕期间:不建议接种 HPV 疫苗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麻疹、腮腺炎、风疹(MMR)
  • 既往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³
  • 严重免疫缺陷(例如,血液系统肿瘤和实体瘤、接受化疗、先天性免疫缺陷、长期免疫抑制治疗或严重免疫功能低下的 HIV 感染患者)
  • 怀孕
  • 除非经临床或实验室检测证实免疫功能正常,否则有免疫功能异常家族史者不应被列入考虑范围。
  • 近期(≤11个月)接受过含抗体的血液制品(具体时间间隔取决于产品)
  • 既往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病史
  • 是否需要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
  •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脑膜炎球菌 ACWY 株 (MenACWY)

(MenACWY-CRM)[Menveo]

(MenACWY-TT)[MenQuadfi]

  • 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 仅适用于 MenACWY-CRM:对任何含有白喉类毒素(或 CRM197)的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
  • 仅适用于 MenACWY-TT 疫苗:对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B 群脑膜炎球菌(MenB)

MenB-4C [Bexsero]

MenB-FHbp [Trumenba]

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 怀孕
  • 仅适用于 MenB-4C:乳胶过敏
  •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脑膜炎球菌 ABCWY

(MenACWY-TT/MenB-FHbp)[Penbraya]

  • 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 对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痘 [Jynneos]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肺炎球菌结合物

(PCV15、PCV20、PCV21)

  • 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 对任何含有白喉类毒素的疫苗或其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肺炎球菌多糖(PPSV23)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IPV)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 怀孕
  •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RSV)对疫苗成分的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破伤风、白喉和无细胞百日咳(Tdap)

破伤风、白喉(Td)

  • 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 仅限 Tdap 疫苗:在接种前一剂 DTP、DTaP 或 Tdap 疫苗后 7 天内,出现无法归因于其他可识别原因的脑病(例如昏迷、意识水平下降、持续性癫痫发作)。
  • 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 6 周内出现格林-巴利综合征 (GBS)
  • 既往接种含白喉类毒素或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后出现阿瑟斯型超敏反应者,应推迟接种,直至距上次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至少10年。
  •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 仅适用于百白破疫苗:进行性或不稳定的神经系统疾病、无法控制的癫痫发作或进行性脑病,直至制定治疗方案且病情稳定为止。
水痘(VAR)
  • 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 严重免疫缺陷(例如,血液系统肿瘤和实体瘤、接受化疗、先天性免疫缺陷、长期免疫抑制治疗或严重免疫功能低下的 HIV 感染患者)
  • 怀孕
  • 除非经临床或实验室检测证实免疫功能正常,否则有免疫功能异常家族史者不应被列入考虑范围。
  • 近期(≤11个月)接受过含抗体的血液制品(具体时间间隔取决于产品)
  • 接种疫苗前 24 小时内服用特定抗病毒药物(阿昔洛韦、泛昔洛韦或伐昔洛韦)(接种疫苗后 14 天内避免使用这些抗病毒药物)
  • 使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的产品
  •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带状疱疹重组疫苗(RZV)接种疫苗后或对疫苗成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性休克)
  • 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伴或不伴发热
  • 目前带状疱疹发作情况

Hits: 0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