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IP
Guidelines for Vaccinating Pregnant Women
ACIP准则
从理论上讲,母亲在怀孕期间接种疫苗对发育中的胎儿有风险。没有证据表明孕妇接种灭活病毒或细菌疫苗或类毒素对胎儿有风险。对孕妇接种活疫苗对胎儿构成理论风险;因此,妊娠期间一般禁忌接种减毒活疫苗和细菌活疫苗。
孕妇接种Tdap和流感疫苗
致提供者的信:孕妇接种 Tdap 和流感疫苗[2页] ,2014年10月9日
“当疾病暴露的可能性很高时,当感染会对母亲或胎儿构成风险时,以及当疫苗不太可能造成伤害时,为孕妇接种疫苗的好处通常大于潜在风险。”
关于免疫接种的一般建议: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MMWR 2011年;60(第 2 号):26。
下表可用于查找为孕妇接种特定疫苗的“一般”建议。
该表的第三列向读者提供了来自相应ACIP建议的更详细的信息。
ACIP建议中的每条引文都引用了整个文件,其中的引文可以在上下文中找到。
>孕妇通用疫苗推荐 | |||
常规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 | 推荐 | 查看 COVID-19 文本 |
甲型肝炎 | 根据风险与收益做出决策。 | 见甲型肝炎文本 | |
乙型肝炎 | 在某些情况下推荐使用。 | 见乙型肝炎文本 | |
人乳头瘤病毒(HPV) | 不推荐。 | 查看 HPV 文本 | |
流行性感冒(灭活) | 推荐。 | 见流感文本 | |
流行性感冒 (减毒) | 禁忌。 | 参见 Influenza(LAIV) 文本 | |
MMR(MMR) | 禁忌。 | 查看 MMR 文本 | |
脑膜炎球菌 (ACWY) | 如另有指征,可使用。 | 参见 Mening (ACWY) 文本 | |
脑膜炎球菌 (B群) | 根据风险与收益做出决策。 | 参见Mening(B)文本 | |
PCV13 | 没有建议。 | 参见肺炎球菌结合疫苗文本 | |
PPSV23型 | 具体建议的数据不足。 | 见肺炎球菌多糖文本 | |
脊髓灰质炎 | 如果需要,可以使用。 | 见脊髓灰质炎文本 | |
TD | 如另有指征,应使用(首选 Tdap)。 | 请参阅破伤风和白喉文本 | |
Tdap | 推荐。 | 请参阅破伤风、白喉和百日咳文本 | |
水痘 | 禁忌。 | 见水痘文本 | |
带状 | 没有建议。考虑将 RZV 推迟到怀孕后。 | 见带状疱疹文本 | |
旅游 & 其他 | 炭疽 | 暴露风险低 — 不推荐。暴露风险高 — 可以使用。 | 见炭疽病文本 |
卡介苗 | 禁忌。 | 查看 BCG 文本 | |
日本脑炎 | 具体建议的数据不足。 | 请参阅日本脑炎文本 | |
狂犬病 | 如另有指征,可使用。 | 见狂犬病文本 | |
伤寒 | 数据不足。如果需要,给予 Vi 多糖。 | 见伤寒文本 | |
天花 | 暴露前 — 禁忌证。 暴露后 — 推荐。 | 见天花文本 | |
黄热病 | 如果获益大于风险,可以使用。 | 请参阅黄热病文本 |
常规疫苗:
甲型肝炎
乙型肝炎
水痘
带状疱疹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
建议孕妇、可能怀孕、最近怀孕或哺乳的人接种 COVID-19 疫苗。关于COVID-19疫苗接种安全性和有效性,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接种疫苗的益处超过了怀孕期间接种COVID-19疫苗的任何已知或潜在风险。有关使用美国目前批准或授权的COVID-19疫苗的最新指南,请访问: https://www.cdc.gov/vaccines/covid-19/clinical-considerations/interim-considerations-us.html
甲型肝炎
怀孕期间接种甲型肝炎疫苗的安全性尚未确定;然而,由于甲型肝炎疫苗 (HepA) 是由灭活的 HAV 生产的,因此对发育中的胎儿的理论风险预计很低。应权衡与疫苗接种相关的风险与可能暴露于甲型肝炎的高风险孕妇的甲型肝炎风险。1
如果孕妇在怀孕期间有感染风险或感染导致严重后果,应接种甲肝疫苗。
乙型肝炎
怀孕不是接种疫苗的禁忌症。有限的数据表明,当孕妇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时,发育中的胎儿没有发生不良事件的风险。现有的疫苗含有非传染性HBsAg,不应对胎儿造成感染风险。2
如果尚未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HepB),孕妇应在怀孕期间接种乙肝疫苗,因为建议所有 19 至 59 岁的成年人接种乙肝疫苗。
o注意:由于孕妇缺乏安全性数据,不建议在怀孕期间使用Heplisav-B和PreHevbrio
人乳头瘤病毒(HPV)
不建议孕妇接种HPV疫苗。如果女性在开始接种系列疫苗后被发现怀孕,则应推迟接种 3 剂系列疫苗的其余部分,直到妊娠完成。接种疫苗前不需要进行妊娠试验。如果在怀孕期间无意中接种了疫苗剂量,则无需干预。4
已经为9价HPV建立了新的妊娠登记处。经FDA同意,4价HPV和2价HPV的妊娠登记处已关闭。4
流行性感冒(灭活或重组)
孕妇和产后妇女患流感严重疾病和并发症的风险高于未怀孕的妇女,因为怀孕期间免疫系统、心脏和肺部发生了变化。流感疫苗可在怀孕期间、流感季节之前和期间的任何时间接种。在流感季节怀孕或将要怀孕的妇女应接种灭活流感疫苗(IIV)或重组流感疫苗(RIV)。5
流行性感冒 (LAIV)
不建议在怀孕期间使用减毒活流感疫苗 (LAIV)。 5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MMR)
MMR疫苗不应用于已知怀孕或试图怀孕的妇女。由于理论上母亲接种活病毒疫苗对胎儿有风险,因此应建议女性在接种MMR疫苗后28天内避免怀孕。如果孕妇无意中接种了疫苗,或者在接种疫苗后 28 天内怀孕,应告知她理论上对胎儿的风险。6
不建议在接种活病毒疫苗前对育龄妇女进行常规妊娠检测。妊娠期间接种MMR或水痘疫苗不应被视为终止妊娠的理由。7
对于因声称怀孕或可能怀孕而未接种疫苗的风疹易感女性,应告知她们 CRS 的潜在风险以及不再怀孕后立即接种疫苗的重要性。8
脑膜炎球菌(MenACWY 或 MPSV4)
如有指征,怀孕不应排除接种 MenACWY 或 MPSV4 疫苗。育龄妇女在接种MenACWY疫苗时意识到自己怀孕的,应联系其卫生保健提供者或疫苗制造商,以便将她们的经历记录在疫苗制造商的妊娠期疫苗接种登记册中。9
脑膜炎球菌 (MenB)
尚未进行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来评估 MenB 疫苗在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中的使用情况。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推迟接种疫苗,除非该妇女的风险增加,并且在咨询其医疗保健提供者后,认为接种疫苗的益处大于潜在风险。10
肺炎球菌结合疫苗(PCV15 和 PCV20)
ACIP目前尚未发布PCV15或PCV20的妊娠建议。
肺炎球菌多糖 (PPSV23)
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在妊娠早期的安全性尚未得到评估,尽管在母亲在怀孕期间无意中接种了疫苗的新生儿中没有不良后果的报道。11
脊髓灰质炎 (IPV)
虽然没有关于孕妇或其胎儿的灭活脊灰病毒不良反应的记录,但基于理论依据,应避免孕妇接种疫苗。但是,如果孕妇感染风险增加,需要立即预防脊髓灰质炎,则可以按照成人推荐的时间表进行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12
破伤风、白喉和百日咳(Tdap);破伤风和白喉(Td)
卫生保健人员应在每次妊娠期间给予一剂 Tdap,无论患者既往有何接受 Tdap 的病史。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母体抗体反应和被动抗体转移给婴儿,Tdap 接种的最佳时机是妊娠 27 至 36 周,尽管 Tdap 可以在怀孕期间的任何时间接种。13
目前可用的数据表明,在 27 至 36 周期间尽早接种疫苗将最大限度地将被动抗体转移到婴儿身上。27
对于以前未接种过 Tdap 疫苗的女性,如果在怀孕期间未接种 Tdap,则应在产后立即接种 Tdap。13
研究的现有数据并未表明接受 Tdap 的孕妇不良事件的频率升高或异常模式,并且报告的少数严重不良事件不太可能是由疫苗引起的。14
伤口处理:如果孕妇需要接种 Td 加强针,医务人员应给予 Tdap。13
未知或不完全的破伤风疫苗接种:为确保预防孕产妇和新生儿破伤风,从未接种过破伤风疫苗的孕妇应接种三剂含破伤风和减少白喉类毒素的疫苗。推荐的时间表是 0、4 周和 6 到 12 个月。Tdap 应替代 1 剂 Td,最好在妊娠 27 至 36 周之间。13
鼓励提供者向孕妇报告Tdap的使用情况,无论妊娠期如何,都应向相应的制造商的妊娠登记处报告:对于Adacel®到赛诺菲巴斯德,电话1-800-822-2463,对于Boostrix®到葛兰素史克生物制品,电话1-888-452-9622。15
水痘
由于水痘病毒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孕妇不应接种疫苗。接种过疫苗的非孕妇在每次注射后 1 个月内应避免怀孕。对于没有免疫力证据的人来说,有怀孕的家庭成员不是接种疫苗的禁忌症。16
野生型水痘对胎儿的风险较低。由于疫苗中使用的减毒病毒的毒力低于野生型病毒,因此对胎儿的风险(如果有的话)应该更低。16
不建议在接种活病毒疫苗前对育龄妇女进行常规妊娠检测。如果孕妇无意中接种了 MMR 或水痘疫苗后 4 周内怀孕,应告知她关注胎儿的理论依据;然而,妊娠期间接种MMR或水痘疫苗不应被视为终止妊娠的理由。7
为了监测在怀孕前或怀孕期间无意中接种含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疫苗的妇女的妊娠结局,默克公司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995年建立了默克公司/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疫苗妊娠登记处。对水痘易感的育龄妇女接触含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疫苗的几率低,加上结局罕见,导致登记处在合理时间范围内提供关于先天性水痘综合征风险的更有力数据的可能性较低。自 2013 年 10 月 16 日起停止招募新患者。默沙东将继续监测在怀孕期间或受孕前3个月内无意中接触含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的疫苗后的妊娠结局。CDC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通过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VAERS)监测接种含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疫苗后的不良事件。在怀孕前或怀孕期间的新暴露病例或接种 Varivax 和 ProQuad 疫苗后的其他不良事件应报告给默克公司(电话,1-877-888-4231)和VAERS公司.17
带状疱疹
目前没有ACIP推荐在怀孕期间使用Shingrix(RZV)。 考虑将 RZV 推迟到怀孕后。18
旅行和其他疫苗
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产前筛查
旅行和其他:
炭疽
卡介苗
日本脑炎
狂犬病
伤寒
黄热病
炭疽
在事件发生前环境中,暴露于雾化炭疽杆菌孢子的风险可能较低,因此不建议孕妇接种疫苗,应推迟到怀孕后。19
在暴露于雾化炭疽芽孢杆菌孢子的高风险的事后环境中,妊娠既不是暴露后预防的预防措施,也不是暴露后预防的禁忌证。有吸入性炭疽风险的孕妇应接受 AVA 和 60 天的抗菌治疗,如上所述。19
卡介苗
怀孕期间不应接种卡介苗。尽管没有观察到卡介苗对胎儿的有害影响,但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来证明其安全性。20
日本脑炎 (JE)
尚无对照研究评估 [Ixiaro] 在孕妇中的安全性、免疫原性或有效性。[Ixiaro]在怀孕大鼠中的临床前研究没有显示出对母亲或胎儿造成伤害的证据。21 如果不可避免地前往地方性感染地区,并且疾病风险大于妊娠期不良事件的风险,则可以考虑在怀孕期间进行免疫接种。
狂犬病
由于狂犬病暴露管理不充分的潜在后果,妊娠不被视为暴露后预防的禁忌证。某些研究表明,与狂犬病疫苗接种相关的流产、早产或胎儿畸形的发生率没有增加。如果暴露于狂犬病的风险很大,则在妊娠期间也可能需要进行暴露前预防。狂犬病暴露或母亲被诊断为狂犬病不应被视为终止妊娠的理由。22
伤寒
目前尚无关于孕妇使用这两种伤寒疫苗的数据。一般来说,像Ty21a这样的活疫苗在怀孕期间是禁忌的。Vi 多糖疫苗只有在明确需要时才应给予孕妇。23
牛痘(天花)
由于胎儿感染的风险有限,但后果严重,因此不应在事件发生前对孕妇或试图怀孕的妇女接种天花疫苗。 24
如果孕妇无意中接种了疫苗,或者在接种天花疫苗后 4 周内怀孕,应告知她如何关注胎儿。怀孕期间接种天花疫苗通常不应成为终止妊娠的理由。CDC已经建立了一个妊娠登记处,以前瞻性地跟踪此类妊娠的结果,并促进对无意中接种疫苗的孕妇的任何不良妊娠结局的调查。如需在注册表中注册,请致电 404-639-8253 联系 CDC。24
明确接触过天花病毒(即与天花患者面对面接触、家庭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因此感染该疾病的高风险的孕妇应接种疫苗。据报道,孕妇感染天花比非孕妇感染更严重。因此,临床天花对母亲和胎儿的风险大大超过了疫苗接种的任何潜在风险。此外,牛痘病毒尚未被证实具有致畸性,胎儿牛痘的发生率较低。24
当暴露风险水平不确定时,应在临床医生和患者评估天花疫苗接种的潜在风险与益处后再决定接种疫苗。25
黄热病
与大多数其他活疫苗相比,怀孕是黄热病疫苗的预防措施,这些活疫苗在怀孕期间是禁忌的。如果旅行是不可避免的,并且认为暴露于黄热病病毒的风险大于疫苗接种风险,则孕妇应接种疫苗。如果认为接种疫苗的风险大于黄热病病毒暴露的风险,应向孕妇发放医疗豁免,以符合卫生法规。26
由于妊娠可能会影响免疫功能,因此应考虑进行血清学检测以记录对疫苗的免疫反应。26
虽然没有具体数据,但女性应在接种黄热病疫苗后等待 4 周才能怀孕。26
产前筛查
“孕妇应接受风疹和水痘免疫力评估,并在每次怀孕期间检测是否存在HBsAg。易患风疹和水痘的妇女应在分娩后立即接种疫苗。应仔细监测被发现HBsAg阳性的妇女,以确保婴儿接受HBIG并在出生后12小时内开始接种乙型肝炎疫苗系列,并确保婴儿按时完成推荐的乙型肝炎疫苗系列。7
怀孕期间的被动免疫
“使用免疫球蛋白制剂对孕妇进行被动免疫对胎儿没有已知的风险。7
母乳喂养和疫苗接种
“对哺乳期妇女接种的灭活疫苗和活病毒疫苗都不会影响妇女或其婴儿的母乳喂养安全性。虽然疫苗中的活病毒可以在疫苗接受者(即母亲)体内复制,但疫苗中的大多数活病毒已被证明不会在母乳中排泄。在母乳中尚未发现水痘疫苗病毒。虽然风疹疫苗病毒可能会通过人乳排泄,但该病毒通常不会感染婴儿。如果确实发生感染,则耐受性良好,因为病毒已减毒。灭活疫苗、重组疫苗、亚单位疫苗、多糖疫苗和结合疫苗以及类毒素对母乳喂养的母亲或婴儿没有风险。7
“母乳喂养是母亲接种天花疫苗的禁忌症,因为理论上存在母婴接触传播的风险。母乳喂养妇女应避免接种黄热病疫苗。然而,当哺乳期母亲无法避免或推迟前往黄热病流行地区时,这些妇女应接种疫苗。7
制定妊娠建议的原则
制定政策以指导妇女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接种疫苗具有挑战性,因为指导决策的证据基础极其有限。2008年,CDC发布了《制定怀孕和哺乳期间ACIP疫苗接种建议的指导原则》,以“提供指导,帮助标准化政策制定过程以及针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建议的格式和语言”,供CDC工作组或主题专家在该日期之后制定疫苗声明。
引用
1.通过主动或被动免疫预防甲型肝炎: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MMWR的。2006;55 (编号。RR-7):15。
2.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消除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在美国传播的综合免疫策略: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第2部分:成人免疫接种。MMWR 的 .2006;55 (编号。RR-16):13。
3.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消除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在美国传播的综合免疫策略: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第1部分:婴儿、儿童和青少年的免疫接种。MMWR的。2005;54 (编号。RR-16):14。
4.CDC. 9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的使用: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更新的HPV疫苗接种建议。MMWR的。2015;64(第11期):303。
5.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的建议——美国,2013-2014年。MMWR的。2013;62 (编号。RR-7):30。
6.2013年麻疹、风疹、先天性风疹综合征和流行性腮腺炎的预防: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摘要建议。MMWR的。2013;62 (编号。RR-4):13。
7.关于免疫接种的一般建议: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MMWR的。2011;60(第 2 号)。
8.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和风疹 — 疫苗使用和消除麻疹、风疹和先天性风疹综合征的策略以及流行性腮腺炎的控制: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MMWR的。1998;47 (编号。RR-8):18,32-33。
9.预防和控制脑膜炎球菌病: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MMWR的。2013;62 (编号。RR-2):18。
10.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在青少年和年轻人中使用血清型B脑膜炎球菌疫苗: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的建议,2015年。MMWR的。2015;64(第41号):1175。
11.肺炎球菌疾病的预防: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MMWR的。1997;46 (编号。RR-8):6。
12.美国脊髓灰质炎预防: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MMWR的。2000;49 (编号。RR-5):14。
13.CDC. 孕妇使用破伤风类毒素、减毒白喉类毒素和无细胞百日咳疫苗 (Tdap) 的最新建议 – 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 (ACIP),2012 年。MMWR的。2013;62 (07):131-5.
14.CDC. 关于孕妇和已经或预期与<12个月大婴儿密切接触的人使用破伤风类毒素、减毒白喉类毒素和无细胞百日咳疫苗(Tdap)的最新建议——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2011年。MMWR的。2011;60(第41号):1426。
15.预防孕妇和产后妇女及其婴儿的百日咳、破伤风和白喉: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MMWR的。2008;57 (编号RR-4):49。
16.预防水痘: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MMWR的。2007;56 (编号RR-4):28、31。
17.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关闭含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的疫苗妊娠登记处——美国,2013年。MMWR的。2014;63(第33期):732-33。
18.Anderson TC, Masters NB, Guo A, et al.重组带状疱疹疫苗在 ≥19 岁免疫功能低下成人中的应用: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的建议——美国,2022 年。MMWR Morb Mortal Wkly Rep 2022;71:80–84.DOI: http://dx.doi.org/10.15585/mmwr.mm7103a2.
19.美国炭疽疫苗的使用: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MMWR的。2010;59 (编号RR-6):19-21。
20.CDC关于BCG的情况说明书。
21.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的乙型脑炎疫苗: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MMWR的。2010;49 (编号。RR-1):12-15。
22.人类狂犬病预防——美国,2008年: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MMWR的。2008;57 (编号RR-3):20-21。
2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关于伤寒疫苗使用的最新建议——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美国,2015年。MMWR的。2015;64(第11期):307。
24.CDC. 关于在活动前疫苗接种计划中使用天花疫苗的建议: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 (ACIP) 和医疗保健感染控制实践咨询委员会 (HICPAC) 的补充建议。MMWR的。2003;52 (编号。RR-7):9-11。
25.牛痘(天花)疫苗: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MMWR的。2001;50 (编号RR-10):12和19。
26.黄热病疫苗: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的建议。MMWR的。2010;59 (编号RR-7):13和21。
27.CDC. 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 19 岁或以上成人推荐的免疫接种时间表 — 美国,2017 年。MMWR的。2017;66(第 5 期):136–138。
FDA 怀孕类别
传统上,法规要求根据生殖和发育不良反应的风险,将每种产品归类为五种妊娠类别(A、B、C、D 或 X,如下所述)之一,或者对于某些类别,根据此类风险与潜在益处加权。
这些 FDA 怀孕信类别是:
怀孕类别 A.对女性进行充分且对照良好的研究未能证明妊娠早期对胎儿有风险(也没有证据表明妊娠后期有风险),并且胎儿伤害的可能性似乎很小。
怀孕 B 类。动物生殖研究未能证明对胎儿有风险,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且对照良好的研究,或 动物研究已显示不良反应,但对孕妇的充分和良好对照研究未能证明妊娠早期对胎儿有风险(并且没有证据表明妊娠后期有风险)。
怀孕 C 类。动物生殖研究已显示出对胎儿的不利影响,并且没有对人类进行充分和良好对照的研究,但潜在的益处可能需要在孕妇中使用该药物,尽管有潜在的风险或尚未进行动物繁殖研究,也没有充分和良好对照的人类研究。
怀孕 D 类。根据来自研究或营销经验或人类研究的不良反应数据,有阳性证据表明人类胎儿存在风险,但尽管有潜在风险,但潜在的益处可能保证在孕妇中使用该药物。
怀孕类别 X。对动物或人类的研究表明,根据研究或营销经验的不良反应数据,胎儿存在异常和/或有人类胎儿风险的积极证据,并且在孕妇中使用该药物所涉及的风险明显超过潜在益处。
最近,FDA确定这些字母类别经常令人困惑,并且不能准确或一致地传达胎儿风险程度的差异。由于关于妊娠期间使用药物的风险收益决策比类别名称所暗示的要复杂得多,因此医疗保健提供者对类别的依赖可能经常是错误的,并可能导致临床决策不明智。
2014年12月,FDA公布了《人类处方药和生物制品标签的内容和格式》;怀孕和哺乳期标签的要求,称为“怀孕和哺乳期标签规则”(PLLR 或最终规则)。PLLR 删除了怀孕信函类别——A、B、C、D 和 X。相反,根据最终规则,标签中需要对妊娠期间药物风险的叙述性摘要以及支持这些摘要的数据的讨论,以便为临床医生提供更有意义的信息。
这些标签更改已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生效。2015 年 6 月 30 日之后提交的处方药和生物制品将立即使用新格式,而 2001 年 6 月 30 日或之后批准的处方药的标签将逐步实施。
截至 2016 年 8 月,大多数疫苗尚未从 FDA 信函类别转换,并在制造商的包装说明书中评级如下:
妊娠 B 类:人乳头瘤病毒、流感(Fluarix、FluLaval、Afluria、Flublok、Flucelvax、Fluzone、Fluzone 皮内、Fluvirin、Fluad、FluMist)、日本脑炎 (Ixiaro)、脑膜炎球菌 (Menveo)、Tdap (Boostrix)、脑膜炎球菌 B。
妊娠 C 类:甲型肝炎、乙型肝炎、流感(Fluzone High Dose、FluMist)、MMR、脑膜炎球菌性 ACWY(Menactra、Menomune)、肺炎球菌 (Pneumovax23)、Td、Tdap (Adacel)、卡介苗、日本脑炎 (JE-VAX)、狂犬病、伤寒。
妊娠 D 类:炭疽、牛痘。
截至 2016 年 8 月,已从字母类别转换的疫苗有:
肺炎球菌 (Prevnar13) – “孕妇接种 Prevnar 13 的现有数据不足以告知怀孕期间与疫苗相关的风险。”
脊髓灰质炎 – “尚未使用 IPOL 疫苗进行动物繁殖研究。目前还不知道IPOL疫苗在给孕妇接种时是否会对胎儿造成伤害或影响生殖能力。只有在明确需要的情况下,才应向孕妇接种 IPOL 疫苗。
水痘:禁忌症。不应用于怀孕女性,因为野生型水痘有时可引起先天性水痘感染。接种 Varivax 疫苗后三个月内应避免怀孕。
黄热病:“目前还不知道YF-195 VAX在给孕妇服用时是否会对胎儿造成伤害,或者会影响生殖能力。196 只有在明确需要的情况下,才应给予孕妇使用YF-VAX。
带状疱疹:目前尚无 ACIP 推荐在妊娠期间使用 RZV。考虑将 RZV 推迟到怀孕后。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 (CDC)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 (DHHS)
相关页面
最后审核日期: 2022 年 7 月 13 日
资料来源:国家免疫和呼吸系统疾病中心
https://www.cdc.gov/vaccines/pregnancy/hcp-toolkit/guidelin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