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XSS1700034)-申请上市技术审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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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受理号:CXSS1700034药品名称: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药品类型:预防用生物制品注册分类:15
承办日期:2018-01-31公示日期:2022-05-12
企业名称: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信息
附件1: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XSS1700034)-申请上市技术审评报告.pdf
附件2: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XSS1700034)-说明书.pdf

 

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多糖结合疫苗

( CXSS1700034 )

申请上市技术审评报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2 年 5 月

一、基本信息 4

(一)申请人信息 4

(二)基本情况 4

(三)审评程序及审评与审核人员信息 5

(四)审评经过 5

二、核查及检验情况 5

(一)研制现场核查情况 5

(二)样品检验情况 6

(三)申请人获得申报剂型的 GMP 证书情况 6

三、综合审评意见 6

(一)适应症/功能主治 6

(二)药理毒理审评 7

(三)原料和/制剂评价 7

(四)支持上市申请的关键性临床数据及评价 7

1. 临床试验汇总及概述 7

2. 临床药理学评价 7

3. 有效性评价 7

4. 安全性结果及评价 17

5. 风险分析与控制 18

6. 获益与风险评估 19

四、三合一审评情况 20

(一)生产现场核查情况 20

(二)抽样检验情况 20

(三)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情况 21

(四)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 21

(五)技术审评的总体评价 21

五、技术审评意见 22

(一)技术结论 22

(二)上市后要求 22

(三)上市后风险控制 22

批准日期:2020 年 9 月 30 日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S20200021

A 群 C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CXSS1700034)申请上市技术审评报告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信息

名称地址
生产企业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高新区天欣路 99 号

(二)基本情况

通用名A 群 C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英文名Group A and Group C Meningococcal Conjugate Vaccine
剂型及规格注射剂。按标示量复溶后每瓶 0.5ml,每 1 次人 用剂量 0.5ml,含与破伤风类毒素结合的 A 群 脑膜炎球菌多糖不少于 10μg 、C 群脑膜炎球菌 多糖不少于 10μg,乳糖 5.0 ~ 10.0mg。
适应症/功能主治用于 3 月龄~ 5 周岁(71 月龄)儿童。接种本 疫苗后,可使机体产生记忆性免疫应答,用于预 防 A 群和 C 群脑膜炎奈瑟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 脊髓膜炎。
用法用量( 1 )按标示量加入所附稀释剂复溶,摇匀后立 即使用。

(2)于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 0.5ml。

(3 )3 ~ 5 月龄婴幼儿:基础免疫 3 次,自 3 月 龄起,每隔 1 个月接种 1 次(0.5ml),可考虑在 18 月龄时加强接种 1 次;

6 ~ 11 月龄婴幼儿:基础免疫 2 次,每隔 1 个月

接种 1 次(0.5ml),可考虑在 18 月龄时加强接 种 1 次;

12 ~23 月龄幼儿:暂定接种 1 次(0.5ml);

2 ~ 5 周岁(24 ~ 71 月龄)儿童:仅需接种 1 次 (0.5ml)。

受理的注册分类预防用生物制品 15 类
完成的临床试验 内容□ Ⅰ期 □Ⅱ期 口Ⅲ期

其他:无

临床试验的合规 临床试验批件号:2015L01829

伦理审查批件:口有□无

知情同意书:口有□无

特殊审批□是 口否
优先审评口是 □否

(三)审评程序及审评与审核人员信息

略。

(四)审评经过

受理日期:2017 年 11 月 28 日;

承办日期:2018 年 1 月 31 日;

2018 年 4 月 23 日纳入优先审评程序。

2018 年 8 月 9 日中心发出补充资料通知。

2018 年 12 月 5 日企业书面回复发补资料。

2019 年 2 月 27 日中心第二次发出补充资料通知。 2019 年 6 月 12 日企业书面回复发补资料。

二、核查及检验情况

(一)研制现场核查情况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了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报告,

综合评定结论为通过。

(二)样品检验情况

申请人提供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3 批疫苗的复 核检定报告,均合格。

(三)申请人获得申报剂型的 GMP 证书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29 日, 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 中心对本品进行 GMP 符合性检查,与本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同步进 行,检查范围是预防用生物制品(A 群 C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 苗)。2020 年 10 月 23 日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 公示现场检查和审核结果,显示本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2010 年修订)》。

三、综合审评意见

(一)适应症/功能主治

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脑脊髓膜急性化脓性炎 症,病情可能急剧恶化,即使在有医疗护理的条件下也会发生死亡病 例。接种疫苗可有效预防相关疾病的发生。

目前我国已上市脑膜炎球菌疫苗有多糖疫苗和多糖结合疫苗,其 中多糖疫苗有 A 群多糖、A 群 C 群双价多糖、ACYW135 群四价多糖, 多糖结合疫苗有 A 群 C 群双价多糖结合疫苗,有多个厂家产品上市 并已收录入《中国药典》2020 版三部。

本品系用 A 群(CMCC 29201 )和 C 群(CMCC 29205)脑膜炎 球菌菌株分别经培养、提取和纯化获得的荚膜多糖抗原,与破伤风类

毒素共价结合后,加入乳糖作为稳定剂冻干制成。

本品用于 3 月龄~5 周岁儿童预防 A 群和 C 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二)药理毒理审评

临床批件中无药理毒理遗留内容。

(三)原料和/制剂评价

略。

(四)支持上市申请的关键性临床数据及评价

1. 临床试验汇总及概述

申请人于 2016 年 1 月-2017 年 10 月在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开展 Ⅲ期临床试验,登记号 CTR20160001。研究为随机、盲态、同类制品 平行对照的免疫原性非劣效设计的 III 期临床试验,共招募受试者 1950 人,其中 2~5 周岁受试者 600 人、6-23 月龄受试者 750 人、3~5 月龄受试者 600 人。

2. 临床药理学评价

不适用。

3. 有效性评价

3.1 研究目的与设计

评价本品在 3 月龄-5 周岁健康婴幼儿中接种的免疫原性和安全 性。采用单中心、随机、盲态、同类制品对照的总体设计。受试者按 年龄分为 2~5 周岁、6~23 月龄和 3~5 月龄 3 个组。2~5 周岁受试者 600 人,按照 1:1 的比例随机分配至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接种 1 剂

次本品和对照疫苗 1。6~23 月龄受试者分为 12~23 月龄和 6~11 月龄 两个亚组,其中 12~23 月龄亚组受试者 450 人按照 1:1:1 的比例随机 接种 1 剂次本品、2 剂次本品(0 、28 天)和 2 剂次对照疫苗 2(0、 28 天);6~11 月龄亚组受试者 300 人按照 1:1 的比例分配至试验组 和对照组,按照 0、28 天基础免疫程序分别接种 2 剂次本品和对照疫 苗 2,试验组在 18 月龄时加强免疫接种 1 剂次本品。3~5 月龄受试者 600 人按照 1:1 的比例分配至试验组和对照组,按照 0 、28 、56 天基 础免疫程序分别接种 3 剂次本品和对照疫苗 1,试验组在 18 月龄时 加强免疫接种 1 剂次本品。

3.2 研究终点及评价指标

有效性采用免疫原性替代终点。2~5 周岁所有受试者于 0 、28 天 采血;12~23 月龄 2 剂次组所有受试者于 0、28、56 天和全程免后 12 个月采血;12~23 月龄 1 剂次组受试者于 0 、28 天和全程免后 12 个 月采血;6~11 月龄所有受试者于 0、56 天和 18 月龄加强免疫前采血, 此外试验组于加强免疫后 28 天采血;3~5 月龄所有受试者于 0、84 天 和 18 月龄加强免疫前采血,此外试验组于加强免疫后 28 天采血。受 试者血清采用兔补体进行杀菌力实验检测 A 群和 C 群脑膜炎球菌抗 体。

免疫原性主要终点为 2~5 周岁组全程免疫后 28 天、12~23 月龄 组 2 剂次全程免疫后 28 天、6~11 月龄组 2 剂次全程基础免疫后 28 天和 3~5 月龄组 3 剂次全程基础免疫后 28 天,A 群和 C 群脑膜炎球 菌杀菌抗体阳转率。阳转标准:免前抗体水平<1:8 为易感人群,免前

抗体水平≥1:8 为非易感人群,易感人群免前抗体水平<1:8,免疫后抗 体水平≥1:8 为阳转;非易感人群免前抗体水平≥1:8,免疫后抗体水平 比免前≥4 倍增长为阳转。

次要终点为 2~5 周岁组全程免疫后 28 天,A 群和 C 群脑膜炎球 菌杀菌抗体滴度达 1:128 的比例和 GMT;12~23 月龄 2 剂次组全程免 后28 天A 群和C 群脑膜炎球菌杀菌抗体滴度达 1:128 的比例和GMT, 以及第 1 针免疫后 28 天和全程免后 12 个月 A 群和 C 群脑膜炎球菌 杀菌抗体阳转率、滴度达 1:128 的比例和 GMT;6~11 月龄组 2 剂次 基础免疫全程免后28 天A 群和C 群脑膜炎球菌杀菌抗体滴度达 1:128 的比例和 GMT,以及 18 月龄时加强免疫前所有受试者和加强免疫后 28 天试验组受试者 A 群和C 群脑膜炎球菌杀菌抗体阳转率、滴度达 1:128 的比例和 GMT;3~5 月龄组 3 剂次基础免疫全程免后 28 天 A 群和 C 群脑膜炎球菌杀菌抗体滴度达 1:128 的比例和 GMT,以及 18 月龄时加强免疫前所有受试者和加强免疫后 28 天试验组受试者 A 群 和 C 群脑膜炎球菌杀菌抗体阳转率、滴度达 1:128 的比例和 GMT。

探索性终点为比较 12~23 月龄 1 剂次全程免疫后 28 天和 2 剂次 全程免疫后 28 天 A 群和 C 群脑膜炎球菌杀菌抗体阳转率、滴度达 1:128 的比例和 GMT,如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则优选 1 剂次免疫 后结果;如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则优先免疫原性好的结果。

3.3 研究假设

试验组阳转率 95%置信区间非劣效性于对照组,非劣效界值为阳 转率率差 95%CI 下限不低于-10%。

3.4 入选和排除标准

入选适龄健康婴幼儿和儿童;未曾接种过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 或满 2 周岁至不满 6 周岁的健康幼儿接种过 A 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 苗超过 12 个月/满 6 月龄至不满 24 月龄的健康婴幼儿接种过 A 群脑 膜炎球菌多糖疫苗超过 3 个月。排除标准与同类疫苗一致。

3.5 免疫原性结果及评价

研究实际入组2~5 周岁受试者 599 人,12~23 月龄受试者451 人, 6~11 月龄受试者 300 人和 3~5 月龄受试者 599 人。各年龄层试验组 和对照组在年龄方面均衡可比,除 12~23 月龄 2 剂次对照组男性受试 者多于女性受试者(p=0.0208)外,各年龄层试验组和对照组在受试 者性别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此外,研究期间各年龄层各组间在合 并用药和合并用疫苗方面均衡可比。

2~5 周岁受试者 581 人和 12~23 月龄受试者 422 人完成全程免疫 后 28 天采血;6~11 月龄受试者 272 人和 3~5 月龄受试者 530 人完成 基础免疫全程免后 28 天采血,纳入符合方案数据集(PPS 集)。研 究总体依从性良好。

研究以基于易感人群的符合方案数据集(mPPS 集)为免疫原性 主要分析数据集。2~5 周岁受试者A 群 mPPS 集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 为 285 人和 272 人,C 群 mPPS 集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282 人和 282 人;12~23 月龄受试者 A 群 mPPS 集 1 剂次试验组、2 剂次试验 组和 2 剂次对照组分别为 144 人、136 人和 137 人,C 群 mPPS 集 1 剂次试验组、2 剂次试验组和 2 剂次对照组分别为 143 人、135 人和

136 人;6~11 月龄受试者 A 群 mPPS 集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135 人和 134 人,C 群 mPPS 集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137 人和 134 人; 3~5 月龄受试者 A 群 mPPS 集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262 人和 265 人,C 群 mPPS 集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261 人和 266 人。

抗体阳转率:

2~5 周岁 mPPS 集免后 28 天,A 群抗体试验组和对照组阳转率 分别为98.60%(95%CI:96.45~99.62)和 97.79%(95%CI:95.26~99.19),

阳转率率差为 0.80%(95%CI:-1.41~3.02),达到非劣效;C 群抗体 试验组和对照组阳转率分别为 88.30%(95%CI:83.96~91.81 )和 92.91% (95%CI:89.26~95.61 ),阳转率率差为-4.61%(95%CI:-9.41-0.19 ),

达到非劣效。

12~23 月龄 mPPS 集全程免后 28 天,A 群抗体 1 剂次试验组、2 剂次试验组和 2 剂 次 对 照组 阳 转 率 分别 为 98.61% ( 95%CI :

95.07~99.83 )、100.00%(95%CI:97.32~100.0)和 98.54%(95%CI:

94.83~99.82),1 剂次试验组与 2 剂次试验组的阳转率率差为-1.39% (95%CI:-3.30~0.52), 1 剂次试验组与 2 剂次对照组的阳转率率 差为 0.07%(95%CI:-2.70~2.84),2 剂次试验组与 2 剂次对照组的 阳转率率差为 1.46%(95%CI:-0.55~3.47),1 剂次试验组和 2 剂次 试验组均达到非劣效;C 群抗体 1 剂次试验组、2 剂次试验组和 2 剂 次对照组阳转率分别为 97.20%(95%CI:92.99~99.23 )、98.52%(95%CI: 94.75~99.82)和 99.26%( 95%CI:95.97~99.98 ),1 剂次试验组与 2 剂次试验组的阳转率率差为-1.32%(95%CI:-4.70 ~2.07 ),1 剂次试

验组与 2 剂次对照组的阳转率率差为-2.06%( 95%CI:-5.12 ~ 1.00), 2 剂次试验组与 2 剂次对照组的阳转率率差为-0.75%(95%CI:-3.24 ~ 1.75 ),1 剂次试验组和 2 剂次试验组均达到非劣效。全程免后 12 个 月 A 群杀菌抗体阳转率,1 剂次试验组、2 剂次试验组与2 剂次对照 组分别为 71.32% 、79.34%和 79.84%,两两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全程免后 12 个月 C 群杀菌抗体阳转率,1 剂次试验组、2 剂次试验 组与 2 剂次对照组分别为 78.13% 、80.83%和 86.18%,两两比较差异 无统计学意义。

6~11 月龄 mPPS 集基础免疫全程 2 剂次免后 28 天,A 群抗体试 验组和对照组阳转率分别为 100.00%(95%CI:97.30~100.00)和 91.79% (95%CI:85.79~95.83),阳转率率差为 8.21%(95%CI:3.56~12.86),

达到非劣效;C 群抗体试验组和对照组阳转率分别为 96.35%(95%CI: 91.69~98.80)和 94.03%(95%CI:88.58~97.39),阳转率率差为 2.32% (95%CI:-2.77~7.41 ),达到非劣效。

3~5 月龄 mPPS 集基础免疫全程 3 剂次免后 28 天,A 群抗体试 验组和对照组阳转率分别为 96.56%(95%CI:93.58~98.42)和 93.58% (95%CI:89.93~96.22),阳转率率差为 2.98%(95%CI:-0.70~6.66), 达到非劣效;C 群抗体试验组和对照组阳转率分别为 97.70%(95%CI: 95.06~99.15)和 98.12%(95%CI:95.67~99.39),阳转率率差为-0.42% (95%CI:-2.86~2.02),达到非劣效。

抗体滴度≥1:128 的比例:

2~5 周岁 mPPS 集免后 28 天,A 群抗体滴度≥1:128 的比例试验

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86.32%(95%CI:81.77~90.08)和 80.88%(95%CI: 75.70~85.38),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C 群抗体滴度≥1:128 的比 例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58.87%(95%CI:52.88~64.67)和 56.03% (95%CI:50.02 ~ 61.91 ),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23 月龄 mPPS 集免后 28 天,A 群抗体滴度≥1:128 的比例 1 剂次试验组、2 剂次试验组和 2 剂次对照组分别为 90.97%(95%CI: 85.06 ~ 95.11 )、86.76%(95%CI:79.89~91.96)和 78.83%( 95%CI: 71.03 ~85.34),1 剂次试验组与 2 剂次试验组、2 剂次试验组与 2 剂 次对照组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 剂次试验组高于 2 剂次对照组 (p=0.0043 );C 群抗体滴度≥1:128 的比例 1 剂次试验组、2 剂次试 验组和 2 剂次对照组分别为 84.62%(95%CI:77.64~90.10)、81.48% (95%CI:73.89~87.64)和 89.71%(95%CI:83.33 ~94.26),组间 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全程免后 12 个月A 群杀菌抗体滴度≥1:128 的 比例, 1 剂次试验组、2 剂次试验组与 2 剂次对照组分别为 57.36%、 57.85%和 54.84%,两两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全程免后 12 个月 C 群杀菌抗体滴度≥1:128 的比例, 1 剂次试验组、2 剂次试验组与 2 剂 次对照组分别为 29.69% 、26.67%和 24.39%,两两比较差异无统计学 意义。

6~11 月龄 mPPS 集剂基础免疫全程 2 剂次免后 28 天,A 群抗体 滴度≥1:128 的比例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82.96%(95%CI:75.54 ~ 88.88)和 62.69%(95%CI:53.92~70.88),试验组显著高于对照组 (p=0.0002);C 群抗体滴度≥1:128 的比例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67.15%( 95%CI:58.62~74.93)和 67.91%(95%CI:59.30 ~ 75.71 ), 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3~5 月龄 mPPS 集基础免疫全程 3 剂次免后 28 天,A 群抗体滴 度≥1:128 的比例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60.69%(95%CI:54.49~66.64) 和 41.89%( 95%CI:35.88 ~ 48.08 ),试验组显著高于对照组(p < 0.0001 );C 群抗体滴度≥1:128 的比例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68.97% (95%CI:62.97~74.53)和 51.88%(95%CI:45.70~58.02),试验 组显著高于对照组(p <0.0001 )。

抗体 GMT:

2~5 周岁 mPPS 集免后 28 天,A 群抗体 GMT 试验组和对照组分 别为 314.79(95%CI:270.87~365.83)和 245.77(95%CI:207.61~290.95 ), 试验组显著高于对照组(p=0.0311);C 群抗体 GMT 试验组和对照 组分别为 70.61(95%CI:56.79~87.80)和 81.43(95%CI:67.49~98.26),

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23 月龄 mPPS 集全程免后 28 天,A 群抗体 GMT 1 剂次试验 组、2 剂次试验组和 2 剂次对照组分别为 325.66( 95%CI:268.62 ~ 394.81 )、269.39(95%CI:228.75~317.24)和 164.01(95%CI:137.06 ~ 196.26),1 剂次试验组与 2 剂次试验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高于 2 剂次对照组(p=0.0001 和 0.0043 );C 群抗体 GMT 1 剂次试验组、 2 剂次试验组和2 剂次对照组分别为227.89(95%CI:180.28 ~288.07)、 177.62(95%CI:147.24~214.27)和 262.61(95%CI:220.47~312.79), 1 剂次试验组与 2 剂次试验组、1 剂次试验组与 2 剂次对照组差异均

无统计学意义,2 剂次试验组显著低于 2 剂次对照组(p=0.0028)。 全程免后 12 个月A 群杀菌抗体 GMT,1 剂次试验组、2 剂次试验组 与 2 剂次对照组分别为 53.89 、67.39 和 58.52,两两比较差异无统计 学意义;全程免后 12 个月C 群杀菌抗体 GMT,1 剂次试验组、2 剂 次试验组与 2 剂次对照组分别为 29.19 、26.14 和 36.22,两两比较差 异无统计学意义。

6~11 月龄 mPPS 集基础免疫全程 2 剂次免后 28 天,A 群抗体 GMT 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218.33( 95%CI: 183.44~259.86)和 106.25(95%CI:80.02 ~ 141.09 ),试验组显著高于对照组(p <0.0001 ); C 群抗体 GMT 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108.32(95%CI:87.43 ~ 134.19) 和 104.62(95%CI:79.95 ~ 136.89),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3~5 月龄 mPPS 集基础免疫全程 3 剂次免后 28 天,A 群抗体 GMT 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97.73(95%CI:84.08 ~ 113.59)和 56.89(95%CI: 47.49~68.16),试验组显著高于对照组(p <0.0001 );C 群抗体 GMT 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124.21( 95%CI: 108.65 ~ 142.00)和 81.50 (95%CI:71.57~92.80),试验组显著高于对照组(p <0.0001 )。

加强免疫:

6~11 月龄加强免疫前( 18 月龄时),A 群抗体阳转率试验组和 对照组分别为 69.92%和 67.42%,C 群抗体阳转率试验组和对照组分 别为 82.71%和 87.12%,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A 群抗体滴度 ≥1:128 的比例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41.35%和 38.64%,C 群抗体滴 度≥1:128 的比例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14.29%和 15.15%,组间差异

均无统计学意义。A 群抗体 GMT 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28.68 和 27.05,C 群抗体 GMT 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20.66 和 29.11,组间差 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试验组加强免疫后 A 群和 C 群抗体阳转率均为 100.00% ,A 群 和 C 群抗体滴度≥1:128 的比例分别为 94.49%和 82.68%,A 群和 C 群 GMT 分别为 616.40 和 204.67。

3~5 月龄加强免疫前( 18 月龄时), A 群抗体阳转率试验组和对 照组分别为 68.88%和 59.04%,试验组高于对照组(p=0.0233 );C 群 抗体阳转率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56.90 和 54.80%,组间差异无统计 学意义。A 群抗体滴度≥1:128 的比例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33.20% 和 30.12%,C 群抗体滴度≥1:128 的比例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5.44% 和 6.00%,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A 群抗体 GMT 试验组和对照 组分别为 23.32 和 15.30,试验组高于对照组(p=0.0383 );C 群抗体 GMT 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8.31 和 7.72,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试验组加强免疫后 A 群和 C 群抗体阳转率均为 99.52% ,A 群和 C 群抗体滴度≥1:128 的比例分别为 95.69%和 88.89% ,A 群和 C 群 GMT 分别为 586.58 和 264.72。

上述免疫原性结果,基于易感人群的 mPPS 集、mFAS 集和基于 总人群的 PPS 集、FAS 集在非劣效检验和差异性检验方面趋势一致。

综上,2~5 周岁接种 1 剂次本品,12~23 月龄幼儿接种 1 剂次或 2 剂次本品,6~11 月龄婴儿接种 2 剂次本品,3~5 月龄婴儿接种 3 剂次 本品后 A 群和 C 群脑膜炎球菌抗体阳转率非劣效于对照疫苗,结合

滴度≥1:128 的比例、GMT 分析,可认为本试验到达预期研究假设。 对 12~23 月龄受试者接种 1 剂或 2 剂的探索性研究表明,在该年龄段 接种 2 剂较接种 1 剂未见临床获益,但无论接种 1 剂或者间隔 1 个月 接种 2 剂,在全程免后 12 个月 A 群和 C 群抗体 GMT 及滴度达到 1:128 的比例均显著下降,本品的免疫原性仍有必要进一步优化。此 外,研究表明 3~11 月龄婴幼儿在 18 月龄时进行加强免疫可能有助于 提供更好的保护。

4. 安全性结果及评价

2~5 周岁试验组和对照组的 SS 数据集受试者分别为299 例和 300 例,12~23 月龄 1 剂次试验组、2 剂次试验组与2 剂次对照组的 SS 数 据集受试者分别为 150 例、151 例和 150 例,6~11 月龄试验组和对照 组的 SS 数据集受试者分别为 150 例和 150 例,3~5 月龄试验组和对 照组的 SS 数据集受试者分别为299 例和 300 例。系统的安全性观察 自首剂疫苗接种开始至全部剂次接种后 28 天,对大部分受试者的长 期安全性观察自接种后 28 天至不低于 6 个月。

2~5 周岁受试者接种 1 剂免疫后 28 天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试验 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33.11%和 32.67%,12~23 月龄 1 剂次试验组、2 剂 次试验组与 2 剂次对照组全程免疫后 28 天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 为 44.00%、58.28%和 55.33%,6~11 月龄 2 剂次基础免疫全程免后 28 天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为 75.33%和 76.67%,3~5 月龄 3 剂次基础免疫全程免后 28 天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试验组和对 照组分别为 85.95%和 87.67%,以上两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接种部位反应主要为红斑、肿胀、触痛/疼痛、硬结、瘙痒, 全身反应 主要为发热(> 37.0℃) 、恶心呕吐、烦躁、腹泻、疲倦乏力、食欲 下降。所有不良反应严重程度均以 1 、2 级为主。3~11 月龄受试者加 强免疫后 28 天内总不良反应发生率较基础免疫阶段有所下降,严重 程度方面以 1 、2 级为主,症状方面类似基础免疫阶段。整个研究期 间报告的所有严重不良事件经判定均与疫苗接种无关。

综上,本品与对照疫苗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未发现统计学差异, 接种部位反应以常见的红斑、肿胀为主,全身反应以发热多见,未观 察到与疫苗接种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

5. 风险分析与控制

( 1 )已知风险

本品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接种部位不良反应包括接种部位红斑、 肿胀、触痛/疼痛、硬结、瘙痒、丘疹, 全身不良反应包括发热(> 37.0℃)、恶心呕吐、烦躁、腹泻、疲倦乏力、食欲下降等常见症状, 严重程度均以 1 、2 级为主,未见与本品相关的 SAE。针对临床试验 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应如实纳入本产品的说明书,确保上市后实际 应用中的提示和对症处理的支持作用。

同类产品接种后有可能出现罕见的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在接 种时做好现场留观,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措施以备过敏反应发生时 急救用;严重发热反应,应给予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注射局部 重度红肿或出现其他并发症时,应对症处理。

本品含细菌内毒素,而其他一些疫苗(如百日咳菌体疫苗和伤寒

菌体疫苗)亦含细菌内毒素,内毒素量叠加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 需慎重将本品与上述疫苗同时接种。

(2)潜在风险

接种本品后有可能出现罕见的不良反应,因此在接种时需要必要 的监护和治疗措施,如备有肾上腺素,以备偶有过敏反应发生时急救 用。接种后至少需要于接种现场观察 30 分钟。

6. 获益与风险评估

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脑脊髓膜急性化脓性炎 症,目前该疾病的临床治疗仍然是一项全球性挑战,即使在有医疗护 理的条件下病情也可能急剧恶化而致死亡。接种疫苗可有效预防目标 人群由相关病原体感染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2~5 周岁接种 1 剂 次本品,12~23 月龄幼儿接种 1 剂次或 2 剂次本品,6~11 月龄婴儿接 种 2 剂次本品,3~5 月龄婴儿接种 3 剂次本品后 A 群和 C 群脑膜炎 球菌抗体阳转率非劣效于对照疫苗,结合滴度≥1:128 的比例、GMT 分析,可认为本试验到达预期研究假设,本品应可有效预防由 A 群和 C 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12~23 月龄受试者接种 1 剂即可获得与已上市对照疫苗可比的免 疫应答,同时考虑到接种 1 剂次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接种 2 剂次,减 少接种次数可能有助于提高接种率,建议暂时采用 1 剂接种程序。应 关注的是,本研究中该年龄段试验疫苗和对照疫苗无论接种 1 剂还是 2 剂在免后 12 个月抗体水平特别是 C 群抗体滴度≥1:128 的比例(预 示可靠的保护性抗体水平)降低至 30%以下,同类品种的研究显示,

在该年龄段采用更长间隔的 2 剂程序有可能获得更好的免疫原性,因 此申请人应在上市后进一步研究和积累数据,验证 12~23 月龄人群最 佳的免疫剂次和免疫间隔,必要时优化免疫程序和更新说明书。

本品与对照疫苗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未发现统计学差异,接种部 位反应以常见的红斑、肿胀为主,全身反应以发热多见,受试者耐受 性尚可;未观察到与疫苗接种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同类产品接种后 曾出现严重不良事件,但较为罕见,做好现场留观和急救准备,以及 对症治疗,整体安全性风险应可接受。

基于上述接种本品的获益及已知风险、潜在风险分析,本品临床 获益大于风险。

四、三合一审评情况

(一)生产现场核查情况

2020 年 3 月 22 日-27 日和 2020 年 4 月 27 日-29 日,国家局审核 查验中心组织核查组与四川省药监局分两阶段对本品开展了药品注 册生产现场核查。核查地点为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 新区天欣路 99 号。现场检查生产的工艺与《药品生产检查通知书》 所附制检规程基本相符,未发现涉及真实性的问题。现场检查结论为 “通过”。

(二)抽样检验情况

中检院于 2020 年 7 月提供了对本品生产现场检查抽取的 A 群、 C 群各三批原液和三批成品的注册检验。检验结论: 本品按审定标准 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三)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情况

国家药品监管局审核查验中心组织对本品临床试验进行了现场 核查。核查未发现真实性问题,存在的规范性问题不影响本品有效性 安全性评价结论。

(四)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

无。

(五)技术审评的总体评价

1.质量可控性

本品工艺基本稳定、可控,质量标准满足《中国药典》且不低于 同类品种要求,具备较好的上市生产基础。生产现场检查结论为通过, 抽样检验结果按企业申报标准均符合规定。

2.安全有效性

本品Ⅲ期临床试验免疫原性结果显示 3 月龄~ 5 周岁(71 月龄) 儿童按照拟定程序接种本品后 A 群和 C 群脑膜炎球菌抗体阳转率非 劣效于对照疫苗,达到预期研究假设。安全性方面本品不良反应以常 见症状为主,发生率与对照疫苗未发现统计学差异,严重程度主要为 1 、2 级,未观察到与疫苗接种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

综上,本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方面已达到上市许可 要求,建议批准本品上市。用于 3 月龄~ 5 周岁(71 月龄)儿童预防 A 群和 C 群脑膜炎奈瑟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 ~ 5 月龄婴 幼儿:基础免疫 3 次,自 3 月龄起,每隔 1 个月接种 1 次(0.5ml), 可考虑在 18 月龄时加强接种 1 次;6 ~ 11 月龄婴幼儿:基础免疫 2

次,每隔 1 个月接种 1 次(0.5ml),可考虑在 18 月龄时加强接种 1 次;12 ~23 月龄幼儿:暂定接种 1 次(0.5ml);2 ~ 5 周岁(24 ~ 71 月龄)儿童:仅需接种 1 次(0.5ml)。

五、技术审评意见

(一)技术结论

经风险获益评估,现有研究和数据支持本品上市用于 3 月龄~ 5 周岁(71 月龄)儿童。接种本疫苗后,可使机体产生记忆性免疫应答, 用于预防 A 群和C 群脑膜炎奈瑟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二)上市后要求

药学:略。 临床:

1.采用上市规模和工艺产品进行批间一致性临床研究。

2.进一步研究和积累数据,验证 12~23 月龄人群最佳的免疫剂次 和免疫间隔,必要时优化免疫程序和更新说明书。

3.在扩大规模的人群中进一步考察本品的安全性,按现行法规要 求定期提交安全性报告。

(三)上市后风险控制

上市后按常规疫苗药物警戒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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