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源是卫生部关于实习护士接种疫苗的声明,也是一个常设指令示例。该声明最初发布于2015年,但截至2025年仍然有效。
卫生部公函 首席护士办公室
2015 年 9 月
主送(须执行)
卫生医疗官
抄送(供参阅)
基层卫生组织;新西兰护士组织;公共卫生部门;奥特亚罗瓦护理学院;护理主任;高等教育机构护士教育工作者
实习护士实施疫苗接种
致各位同仁:
背景
2013 年,卫生部收到请示,要求澄清1984 年药品管理条例第 44A (2) 条及《免疫接种手册》中关于实习护士在基层与社区照护场所实习、在授权接种人员直接监督下实施常规疫苗接种的相关规定。
2013 年 8 月,卫生部(首席护士办公室与首席医疗官办公室)发布指导意见:实习护士在协助授权接种人员或在其直接监督下开展工作,且所有服务对象、环境与最佳实践要素均等同于授权接种人员亲自接种时,实施疫苗接种无需处方或常规医嘱。
此后,卫生部陆续收到咨询,要求进一步澄清 ** 注册护士与执业护士(非授权接种人员)** 在授权接种人员监督下实施疫苗接种的指导意见。
结论
经征询法律意见,卫生部确认:此前关于实习护士的指导意见系对《药品管理条例》的过度解读,已造成适用歧义。
卫生部认可实习护士在基层与社区照护实践中需获取操作经验,包括通过注射途径给药。卫生部亦认识到,免疫接种是一系列连续操作,疫苗注射仅为其中环节。然而,第 44A 条不允许授权接种人员将疫苗接种实施权转授给实习护士。
实习护士(或任何非授权接种人员的护士)无处方或常规医嘱而注射疫苗,将可能被认定违反 **《药品法》第 19 条 **,构成违法。
建议
依据《药品法》第 19 条,疫苗接种必须凭常规医嘱或处方实施,授权接种人员亲自操作除外。
实习护士临床实习的实践机会
作为实习期间临床经验的一部分,并为胜任基层医疗注册护士岗位做准备,实习护士需参与疫苗接种的观摩与协助。
在符合《药品管理条例》前提下,为使实习护士获得临床学习机会,可行方案为:通过常规医嘱授权实习护士在实习期间、在授权接种人员直接监督下实施疫苗接种。
在此情形下,常规医嘱签发人须确认:
- 受常规医嘱覆盖的授权接种人员,在监督实习护士接种时,明确其对法规、服务对象权利、舒适与安全的专业职责与责任。
- 授权接种人员具备评估实习护士技能与知识的能力,并确保临床实践满足实习护士的学习需求。
附件为可参考使用的常规医嘱模板示例。
此致
敬礼
简・奥马利博士
首席护士
唐・麦基博士
首席医疗官
咨询联系
简・奥马利博士
首席护士
邮箱:jane_o’malley@moh.govt.nz
唐・麦基博士
首席医疗官
邮箱:don_mackie@moh.govt.nz
常规医嘱示例
表格
| 签发日期:00/00/0000 | 复审日期:00/00/0000 |
|---|---|
| 药品常规医嘱标题 | 本科实习护士在实习期间、在授权接种人员监督下,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
| 依据 | 非授权接种人员实施任何疫苗接种,均须凭常规医嘱或处方(《1984 年药品管理条例》第 44A 条)。临床实习阶段的实习护士需获取为胜任注册护士岗位所需的实践经历,包括在基层医疗中实施疫苗接种(“实施” 指免疫接种全流程相关操作,即评估、知情同意、沟通、健康教育及疫苗剂量接种)。 |
| 机构 / 诊所 | 填写地区卫生委员会 / 公共卫生部门 / 基层卫生组织 / 诊所 / 门诊名称 |
| 适用范围(条件与服务对象人群) | 为出生至 18 周岁以下儿童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预防疫苗可预防疾病;为 18 周岁及以上成人实施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预防疫苗可预防疾病。 |
| 药品 | 现行在线版国家免疫规划所列疫苗 |
| 各药品剂量说明 | 按现行在线版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量 |
| 给药途径 | 按现行在线版国家免疫规划规定途径 |
| 启动本常规医嘱的指征 / 情形 | 本科实习护士处于实习阶段并在授权接种人员监督下工作;疫苗为规划内疫苗;已获得知情同意;授权接种人员同意承担监督实习护士实施接种的责任。 |
| 本常规医嘱适用的注意事项与禁忌 | 对疫苗既往剂次或任何成分过敏者,为该疫苗后续接种的绝对禁忌。接种前核查清单与注意事项参见在线版《免疫接种手册》第 2 章与第 4 章。 |
| 获授权实施本常规医嘱的人员 | 在本机构 / 诊所实习、并在授权接种人员监督下工作的本科实习护士。 |
| 获授权实施人员的能力 / 培训要求 | 安全实施口服与注射疫苗接种;基础急救技能,包括复苏与过敏反应处置;健康与残疾服务对象权利规范及知情同意流程;相关法规(《药品法》、《常规医嘱条例》)。 |
| 副署与审计 | 本常规医嘱无需副署。本常规医嘱须纳入机构每月 20% 常规医嘱执行情况的审计范围。 |
| 定义 | 注册护士:指在新西兰护士理事会注册的护理专业执业人员。授权接种人员:指依据《1984 年药品管理条例》第 44A 条获得授权实施疫苗接种的注册护士。本科实习护士:指就读于经认可的护理学士学位课程、并为完成课程参加临床实习的学生。 |
| 补充说明 | 监督本科实习护士的授权接种人员须确认实习护士已充分具备实施疫苗接种的准备。授权接种人员对依据本常规医嘱监督实习护士接种全程负责。授权接种人员负责与本次接种相关的全部记录。本常规医嘱不适用于在授权接种人员监督下工作的任何注册护士。执行本常规医嘱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须在 48 小时内上报并按严重不良事件调查。 |
| 签发人签字: | |
| 姓名: | 日期: |
| 姓名: | 职称:执业医师 日期: |
备注
- 本常规医嘱过期后无效。
- 复审日期为签发人签署之日起一年。
- 机构常规医嘱政策与程序须经管理层、签发人及所有执行本常规医嘱人员签署,并附于常规医嘱文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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