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世卫组织关于中断和延迟疫苗接种的建议
- 2 汇总表3–注释
- 3 1卡介苗
- 4 2乙肝疫苗
- 5 3脊髓灰质炎疫苗
- 6 4含百白破的疫苗(白喉、破伤风和百日咳)
- 7 5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
- 8 6肺炎球菌多糖蛋白结合疫苗
- 9 7轮状病毒疫苗
- 10 8麻疹疫苗
- 11 9风疹疫苗
- 12 10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
- 13 11日本脑炎(JE)
- 14 12黄热病疫苗
- 15 13蜱传脑炎疫苗
- 16 14伤寒疫苗
- 17 15霍乱疫苗
- 18 16脑膜炎球菌疫苗
- 19 17甲型肝炎疫苗
- 20 18狂犬病疫苗
- 21 19登革热疫苗(CYD-TDV)
- 22 20疟疾疫苗
- 23 21腮腺炎疫苗
- 24 22 .季节性流感疫苗(灭活疫苗)
- 25 23水痘
世卫组织关于中断和延迟疫苗接种的建议
表3:中断或延迟常规免疫接种的建议*世卫组织立场文件摘要
Table 3: Recommendations* for Interrupted or Delayed Routine Immunization – Summary of WHO Position Papers
抗原 | 第一剂的年龄 | 主要系列中的剂量(剂量之间的最小间隔) ** | 中断的 主要系列*** | 给那些开始接种疫苗较晚的人使用的剂量 | 加强剂 | ||
年龄≤12月龄 | 年龄>12月龄 | ||||||
对所有免疫接种规划的建议 | |||||||
卡介苗1 | 出生后尽快开始 | 1剂 | NA | 1剂 | 1剂 | 无推荐 | |
乙肝2 | 出生后尽快(<24小时) | 出生剂量<24小时,加强2-3剂,与 DTPCV同时接种,间隔4周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3剂 | 3剂 | 不推荐 | |
脊灰3 | bOPV + IPV | bOPV 6周龄 IPV 14周龄(首选) bOPV 6周龄 IPV 6周龄(提前选项) | 5剂 【3剂bOPV(至少间隔4周)和2剂IPV(至少间隔8周)】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5剂(如果超过3月龄,第一剂用IPV和第三剂用bOPV) | 5剂(第一剂用IPV和第三剂用bOPV) | 不推荐 |
IPV / bOPV | 8周龄(IPV第一次) bOPV(第二次IPV后4-8周) | 4剂 (2剂IPV后跟≥ 2剂bOPV) (至少间隔4-8周) | 2剂IPV,随后2剂bOPV | 2剂IPV,随后2剂bOPV | 不推荐 | ||
仅限IPV | 6-8周龄 | 3(至少4-8周) | 3剂 | 3剂 | 如果在6周龄时给予第一剂,那么加强剂在第三剂≥ 6个月后给予 | ||
仅IPV可选(允许分数) | ≥14周龄 | 2(至少4-8周) | 2剂 | 2剂 | 不推荐 | ||
含百白破疫苗(DTPCV)4 | 6周龄(最小) | 3剂(间隔4周)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3剂 | 第一剂和第二剂之间至少间隔4周,第二剂和第三剂之间至少间隔6个月 (如果>7岁仅使用含aP的疫苗;如果>4岁含Td的疫苗是首选疫苗,并且只能用于>7岁) | 3加强剂:12-23月龄(含百白破疫苗);4-7岁(Td/DT 含疫苗),见脚注;9-15岁(含Td)(如果7岁以上仅使用含aP疫苗) 如果在青春期或成年期开始接种破伤风疫苗,终身保护只需5剂 | |
b型嗜流感血杆菌 5 | 选项1 | 6周龄(最小) | 3剂(间隔4周)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3剂 | 1剂 如果身体健康,超过5岁不推荐 | 无 |
选项2 | 2-3剂(如果2剂间隔8周;如果3剂,间隔4周) | 2-3剂 | 最后一次接种至少6月龄(最小) | ||||
肺炎球菌(结合)6 | 6周龄(最小) | 3剂(3p+0)(间隔4周),与DTPCV同时接种或2剂(2p+1)(间隔4-8周)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2-3剂 | 12-24月龄:2剂 2-5岁:1剂 1-5岁高风险儿童:2剂 | 如果遵循2剂量计划,在9-18个月加强,如果艾滋病毒+或早产儿疫苗接种,另一个加强 | |
轮状病毒7 | 6周龄(最小) | 2或3剂,取决于与DTPCV一起提供的产品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2或3剂,取决于产品 | 超过24月龄,获益有限 | 如果年龄大于24个月,不建议使用 | |
麻疹8 | 9或12月龄(最小6月龄,见脚注) | 2剂(4周)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2剂 | 2剂 | 不推荐 | |
风疹9 | 9或12月龄 | 1剂含麻疹成分的疫苗 | 无 | 1剂 | 1剂 | 不推荐 | |
HPV10 | 尽快从9岁(女性) | 1-2剂(6-12个月)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钠 | 女孩:9-14岁1-2剂 (见脚注) | 不推荐 |
*对于某些抗原,世卫组织立场文件目前并未就中断或延迟时间表提出建议。下一次修订立场文件时,将包括这一点。与此同时,一些建议是基于专家意见。
**参见表2:世卫组织立场文件摘要-推荐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详情(www.who.int/immunization/documents/positionpapers/).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间隔与主系列相同。
表3:关于中断或延迟常规免疫接种的建议*世卫组织立场文件摘要
抗原 | 第一剂的年龄 | 主要系列中的剂量(剂量之间的最小间隔) ** | 中断的 主要系列*** | 给那些开始接种疫苗较晚的人使用的剂量 | 加强剂 | ||
年龄≤12月龄 | 年龄>12月龄 | ||||||
对某些区域的建议 | |||||||
日本脑炎11 | Vero细胞灭活疫苗 | 6月龄 | 通常2剂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通常2剂 | 通常2剂 | 无推荐 |
减毒活疫苗 | 8月龄 | 1剂 | NA | 1剂 | 1剂 | ||
重组活疫苗 | 9月龄 | 1剂 | NA | 1剂 | 1剂 | ||
黄热病12 | 9-12月龄,与含麻疹成分的疫苗同时接种 | 1剂 | NA | 1剂 | 1剂 | 不推荐 | |
蜱媒脑炎13 (森林脑炎) | FSME-Immun 和Encepur | ≥ 1 岁 | 3剂(1至2剂间隔1至3个月;2至3剂间隔12个月)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3剂 | 3剂 | 至少加强1剂 |
TBE_Moscow 和EnceVir | ≥ 3 岁 | 3剂(1至2剂间隔1至7个月;2至3剂间隔12个月)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3剂 | 3剂 | 每3年加强1剂 | |
对一些高危人群的建议 | |||||||
伤寒14 | TCV (Typbar) | 大于6月龄 | 1剂 | NA | 1剂 | 1剂 | |
Vi PS | 2岁(最小) | 1剂 | NA | 无推荐 | 1剂 | 每3年 | |
Ty21a | 6岁(最小)(参见脚注) | 3或4剂(见脚注) | 如果剂量之间的中断为< 21天,不重复以前的剂量;如果> 21天重新启动主系列 | 无推荐 | >6岁: 3-4剂 | 每3-7年 | |
霍乱15 | Dukoral (WCrBS) | 2岁(最小) | 2-5岁:3剂 ≥6岁:2剂,间隔≥ 7天 | 如果自上一次剂量以来间隔时间≥6周,则重新启动主系列 | 无推荐 | 2-5岁:3剂 ≥6岁:2剂 | 2-5岁:每6个接种次。如果加强剂延迟>6个月,则必须重复主系列。 >6岁:每2年接种一次。如果加强剂延迟>2年,则必须重复主系列。 |
Shanchol,Euvchol 和mORCVAX | 1岁(最小) | 2剂,间隔2周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无推荐 | 2剂 | 2年后 | |
脑膜炎球菌16 | A群结合 | 9至18月龄 | 1剂 | NA | 2剂,如果<9月龄,间隔8周 | 1剂 | 无推荐 |
C群结合 | 2-11月龄 | 2剂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2剂 | 1剂 | 2-11月龄,1年后加强 | |
≥12月龄 | 1剂 | NA | |||||
4价结合 | 9-23月龄 | 2剂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2剂 | <23月龄:2剂;≥2岁:1剂 | ||
≥2岁 | 1剂 | NA | |||||
甲肝17 | 灭活 | ≥12月龄 | 1剂或2剂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无推荐 | 1剂或2剂 | 无推荐 |
减毒 | 18月龄 | 1剂 | 1剂 | ||||
狂犬病18 | 按要求 | 2剂(第1剂和第2剂间隔7天)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2剂 | 2剂 | 只有当职业存在频繁或持续的暴露风险时,如果可能的话,就应测试滴度 | |
登革热(CYD-TDV)19 | 9岁(最小) | 3剂(间隔6个月)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无推荐 | ≥9岁:3剂 | 无推荐 | |
疟疾(RTS,S)20 | ≥5月龄 | 4剂(间隔4周)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4剂 | 4剂 | ||
对具有某些特点的免疫规划的建议 | |||||||
腮腺炎21 | 12-18月龄 | 2剂,与含麻疹和风疹的疫苗同时接种(间隔4周)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无推荐 | 2剂 | 无推荐 | |
季节性流感(灭活3价和4价)22 | 6月龄(最小) | 2剂(6月龄到8岁) 1剂(≥ 9岁)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2剂 | 2剂(6月龄到8岁) 1剂(≥ 9岁) | 每年加强1剂 | |
水痘23 | 12-18月龄 | 1-2剂(间隔4周到3个月,根据制造商建议) | 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即可恢复 | 无推荐 | 1-3剂 |
汇总表3–注释
附表总结了世卫组织对中断或延迟常规疫苗接种的建议。其目的是协助国家决策者和方案管理者制定与其国家免疫计划相关的适当政策指导。
该表旨在与其他两个汇总表一起使用-表1:世卫组织立场文件摘要-常规免疫建议;表2:世卫组织立场文件摘要-推荐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
疫苗通常可以共同接种(即在同一就诊期间在不同地点接种多种疫苗)。脚注中标明了明确赞同共同管理的建议。缺乏明确的联合接种建议通常是由于缺乏证据,并不一定意味着疫苗不能联合接种。规定了共同用药的例外情况。
请参考http://www.who.int/immunization/positionpapers/该表(以及表1和表2)和立场文件的最新版本。
1卡介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7年,92:369-392)【pdf 660KB】
- 建议来自结核病高发病率和/或高麻风病负担环境的未接种TST或IGRA阴性疫苗的大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以及从结核病发病率/麻风病负担低到高的人群接种卡介苗。
2乙肝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7年,92:369-392)【pdf 2.4MB】
- 一般来说,婴儿和儿童(年龄<15岁)的剂量是成人推荐剂量的一半。
- 联合接种HepB疫苗不会干扰对任何其他疫苗的免疫反应,反之亦然。
- 如果儿童、青少年和成人的疫苗接种计划推迟或中断,建议接种3剂,第二剂在第一剂至少1个月后接种,第三剂在第一剂6个月后接种。如果疫苗接种计划中断,则没有必要重新启动疫苗系列。
3脊髓灰质炎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2年,97:277-300)【pdf 589KB】
bOPV加IPV
- 对于开始常规免疫接种时间较晚的婴儿(年龄>3个月),应在首次免疫接种时接种第一剂IPV疫苗以及bOPV和其他常规推荐疫苗。
连续IPV–bOPV
- 对于连续的IPV-bOPV方案,世卫组织建议从8周龄开始注射第一剂IPV,在注射第二剂IPV前间隔4-8周。随后应根据儿童早期暴露于脊髓灰质炎病毒的风险,间隔4-8周至少口服2剂bOPV。
仅限IPV
- 建议在6或8周龄时开始进行第一次3剂系列IPV接种,两次接种之间至少间隔4周。
- 如果第一次系列在6周龄开始,则应在第三次剂量后6个月或更长时间给予加强剂量。
- 或者,可以考虑从14周龄或更大开始,在4个月或更长时间后进行第二次接种的2剂量或分剂量IPV方案。目前推荐在OPV停止供应后使用该时间表。
- 虽然两种方案都提供了高免疫原性(> 90%),但3剂初次系列在婴儿早期提供了保护。
4含百白破的疫苗(白喉、破伤风和百日咳)
- 立场文件参考:白喉-每周Epid。记录(2017,92:417-436)[pdf 526 kb];破伤风每周Epid。记录(2017,92: 53-76)[pdf 636 kb];百日咳-每周Epid。记录 (2015, 90: 433-460)[pdf 667KB]
- 如果初始系列的开始或完成被延迟,应尽早给予缺失的剂量,两次接种之间的间隔至少为4周。
- 应在儿童和青少年时期提供3次含白喉类毒素疫苗的加强剂量。白喉加强剂量应与破伤风类毒素联合使用,使用相同的时间表,即在12-23月龄、4-7岁和9-15岁时,使用适合年龄的疫苗制剂。理想情况下,加强剂量之间应至少间隔4年。
- 破伤风——为确保终身免于破伤风,所有人都应通过常规儿童免疫接种计划接种6剂(3剂初级加3剂加强剂量)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TTCV)。
- 如果在青春期或成年期开始接种破伤风疫苗,只需间隔适当时间接种5次即可获得终身保护。
- 为了在整个生命过程中为男女提供和维持破伤风和白喉免疫,应使用适合年龄的破伤风和白喉类毒素组合。对于7岁以下的儿童,可以使用DTwP或DTaP组合。对于4岁及以上的儿童,可使用含Td的疫苗,这是首选。
- 从7岁开始,只能使用Td组合。也可提供含百日咳疫苗和低剂量白喉抗原的适龄组合。
- 如果母亲在儿童期接种了6剂TTCV疫苗,或在育龄前的青春期/成年期首次接种了5剂疫苗(由卡片、免疫登记和/或历史记录记载),则孕妇及其新生儿可免于患出生相关破伤风。应核实疫苗接种史,以确定当前妊娠是否需要一定剂量的TTCV。
- 百日咳疫苗:只有含aP的疫苗才能用于7岁以上人群的接种。
- 含百日咳加强剂:除非当地流行病学另有指示,否则建议1-6岁儿童使用加强剂,最好是在出生后的第二年(最后一次主要剂量后≥6个月);这种联系也可以用来弥补任何遗漏的其他疫苗剂量。该时间表应该为使用wP疫苗的国家提供至少6年的保护。对于使用aP疫苗的国家,6岁前保护力可能明显下降。
- 延迟或中断的含百白破疫苗系列:对于疫苗系列被中断的儿童,应恢复该系列,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从未接种过疫苗的1至< 7岁儿童应在0、1、6个月的时间表后接种3剂疫苗。需要使用Td或Tdap联合疫苗进行两次后续加强剂量,两次剂量之间至少间隔1年。
5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3,88: 413-428)[pdf 209KB]
- 应在考虑当地流行病学、疫苗剂型(Hib结合单价疫苗与Hib结合疫苗与其他抗原的组合)以及这如何适应整个常规免疫计划后,设定初次剂量的数量。
- 如果疫苗接种过程被中断,应恢复计划,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晚开始接种疫苗,但年龄在12个月以下的儿童应完成疫苗接种计划(例如,接种3剂主剂或2剂主剂加1剂加强剂)。
- 当给12个月以上的儿童注射第一剂时,只建议注射一剂。
- 5岁以上的健康儿童不需要接种Hib疫苗。
6肺炎球菌多糖蛋白结合疫苗
-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9,94: 85-104)[pdf 444KB]
- 对于婴儿的PCV接种,世卫组织建议从6周龄开始,采用2p+1或3p+0的3剂接种方案。
- 如果选择2p+1方案,根据方案考虑,建议两次主剂量之间的间隔≥8周,加强剂量应在9-18月龄时给予;初次系列和加强剂量之间没有确定的最小或最大间隔。
- 如果使用3p+0方案,两次接种之间应保持至少4周的间隔。
- 应恢复中断的计划,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
- 如果不能用同一种疫苗完成一个系列,则应使用现有的PCV产品。不建议重启系列,即使是主系列。
-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在引入PCV时进行补充疫苗接种,以加速其对1-5岁儿童疾病的影响,特别是在疾病负担和死亡率高的环境中。如果疫苗的可用性或用于补充疫苗接种的财政资源有限,则应优先考虑最年幼的儿童(例如< 2岁)接受PCV的补充剂量,因为他们患肺炎球菌疾病的风险更高。
- 对于年龄≥24月龄的儿童,可使用单剂疫苗进行补种接种
- 1-5岁未接种疫苗的儿童因基础疾病(如HIV感染或镰状细胞病)而处于肺炎球菌感染的高风险中,应至少间隔8周接种2剂疫苗。
- 世卫组织目前没有关于5岁以上个人使用PCV的建议。
7轮状病毒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3年,88: 49-64)[pdf 950KB]
- 早期免疫有利于从6周大开始接种第一剂轮状病毒疫苗,但是,为了使可能晚来的人受益,婴儿可以不受年龄限制接种疫苗。由于轮状病毒胃肠炎(RVGE)的典型年龄分布,不建议年龄> 24月龄的儿童接种轮状病毒疫苗。
- 无论延迟时间有多长,应尽快恢复中断的计划,而不重复之前的剂量。
- 轮状病毒疫苗可以与婴儿免疫规划中的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8麻疹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7,92:205-228)[pdf 600KB]。
- 为所有儿童接种两剂麻疹疫苗应成为所有国家免疫规划的标准。除了第一剂常规剂量的MCV1外,所有国家都应在其国家免疫计划中增加第二剂常规剂量的MCV2,无论MCV1的覆盖水平如何。
- 无论延迟时间有多长,应尽快恢复中断的计划,而不重复之前的剂量。
- 由于许多麻疹病例发生在未接种疫苗的12月龄以上的儿童中,MCV1的常规接种不应仅限于9-12月龄的婴儿,MCV2的常规接种不应仅限于15-18月龄的婴儿。应利用一切机会(如儿童接触医疗服务时)为错过一剂或两剂MCV常规疫苗的所有儿童接种疫苗,尤其是15岁以下的儿童。应修改禁止在1岁以上儿童、较大儿童和青少年中使用疫苗的政策,允许这些人接种疫苗。
- MCV1和MCV2之间的最小间隔为4周。
9风疹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0年,86: 301-316)【pdf 413KB】
- 因为风疹的传染性不像麻疹那么强,而且即使在9月龄时接种一剂RCV的有效性也大于95%,所以如果实现高覆盖率,只需接种一剂风疹疫苗即可消除风疹。然而,当与麻疹疫苗接种结合使用时,可能更容易实施第二剂RCV疫苗,两剂疫苗使用相同的联合MR疫苗或MMR疫苗。
- RCV疫苗可以与活疫苗同时接种。一般来说,活疫苗应该与RCV病疫苗同时接种,或者至少间隔4周接种。一个例外是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它可以在RCV疫苗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接种,而不会干扰对任何一种疫苗的反应。
- 如果MMR和黄热病疫苗同时给<2岁的儿童接种,可能会产生干扰。
- 由于理论上但从未证实的致畸风险,原则上应避免孕妇接种风疹疫苗,建议计划怀孕的孕妇在接种疫苗后1个月内避免怀孕。
- 接种疫苗前或接种后不久服用血液或血液制品可能会干扰疫苗效力。如果仅使用风疹疫苗,接受血液制品的人应至少等待3个月再接种疫苗,如果可能的话,应在接种后两周内避免使用血液制品。接种疫苗的人在接种疫苗后1个月内没有资格献血。
10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2年,97: 645-672)【pdf 590KB】
- 目前的证据支持以下建议,即在9岁以上的主要目标群体和人乳头瘤病毒疫苗获得许可的所有较大年龄组中使用两剂方案。
- 第一剂和第二剂之间的最小间隔为6个月。12个月的时间表会导致更高的GMT,出于规划和效率的原因,建议采用这种时间表。
- 没有剂量之间的最大建议间隔时间,如果从规划角度来看有用,可以考虑更长的间隔时间-长达3或5年。
- 替代单剂量方案:作为一种标签外选择,单剂量方案可用于9-20岁的女孩和男孩。目前的证据表明,单剂疫苗的功效和保护时间与两剂疫苗相当,可能提供方案优势,更有效、更实惠,并有助于扩大覆盖面。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看,使用单剂量方案可以提供实质性的好处,超过如果疗效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弱时保护水平降低的潜在风险,尽管目前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 已知免疫功能低下或感染艾滋病毒的人(无论年龄或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状态如何)应至少接种两剂HPV疫苗(至少间隔6个月),如有可能,应接种三剂。
- 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可以使用单独的注射器和不同的注射部位与其他非活疫苗和活疫苗共同接种。应考虑联合给予破伤风-白喉(Td)疫苗加强剂量,以提高规划效率,避免错过接种所需疫苗的机会。
- 作为预防措施,不建议在怀孕期间接种HPV疫苗。如果在接种第一剂疫苗后怀孕,应推迟到怀孕后再接种第二剂疫苗。如果在怀孕期间无意中接种了疫苗,则无需终止妊娠。母乳喂养不是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的禁忌症。
11日本脑炎(JE)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5年,90: 69-88)【pdf 950 KB】。
- 建议采用以下疫苗接种时间表和接种年龄。对于下列任何疫苗,尚未明确确定在地方病环境中需要加强剂量:
- 灭活Vero细胞疫苗:根据制造商说明的主要系列
- 建议(这些因产品而异),通常在流行病环境中在≥6月龄时开始第一系列接种,间隔4周接种2剂
- 减毒活疫苗:在≥8月龄时单剂接种
- 重组活疫苗:在≥9月龄时单剂接种
- 尽管缺乏JE和其他常规疫苗所有可能组合的全面免疫原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但出于规划原因的联合接种似乎是可以接受的,即使在大规模运动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 无论延迟时间有多长,应尽快恢复中断的计划,而不重复之前的剂量。
12黄热病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3年,88: 269-284)【pdf 1.24MB】
- 单剂YF疫苗足以提供针对YF病的持续终生保护性免疫;不需要加强剂量。
- 疫苗禁用于6月龄以下的儿童,不建议6-8月龄的儿童使用,除非在感染YF病毒的风险非常高的流行病期间。YF疫苗接种的其他禁忌症是对卵抗原严重过敏和严重免疫缺陷。
- YF疫苗可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13蜱传脑炎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1年,86: 241-256)【pdf 318KB】
- 无论延迟时间有多长,应尽快恢复中断的计划,而不重复之前的剂量。
14伤寒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8年,93: 153-172)【pdf 297KB】。
- TCV推荐用于6月龄的婴儿和儿童以及45岁以下的成人。鼓励在9月龄或出生后第二年接种其他疫苗的同时接种TCV。ViPS从2岁开始单剂接种。Ty21a建议从6岁开始每隔一天口服3剂。
- 无论延迟时间有多长,应尽快恢复中断的计划,而不重复之前的剂量。
- 建议接种伤寒疫苗以应对确认的伤寒爆发,并可根据当地环境的风险评估在人道主义紧急情况下考虑接种。
- 目前尚不清楚与TCV重新接种疫苗的潜在需求。建议VIP每3年接种一次疫苗,Ty21a每3-7年接种一次疫苗。
15霍乱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7年,92:477-500)【pdf 676KB】
- 无论延迟时间有多长,被中断的计划应尽快恢复
- 可能不重复以前的剂量。
- 如果持续存在以下风险,建议重新接种疫苗预防霍乱感染。对于WC疫苗,建议在3年后再次接种。对于WC-rBS疫苗:建议2-5岁儿童在6个月内再次接种。如果未满6个月,则接种1剂复种疫苗。如果超过6个月,应重复第一系列的3剂。对于年龄≥6岁的人,如果未满2年,则接种1剂复种。如果超过2年,应重复第一系列的2剂。
- 为了控制霍乱爆发,应考虑接种疫苗,以帮助防止蔓延到新的地区。对于疫苗接种运动,可以考虑在发生霍乱疫情的地区采用使用WC疫苗(Shanchol、Euvchol或mORCVAX)的单剂量策略。
16脑膜炎球菌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1年,86: 521-540)【pdf 1.1MB】和MenA共轭更新每周Epid记录(2015年,90: 57-68)【pdf 852KB】
- MenA结合疫苗(5 µg)根据当地规划和流行病学考虑,建议在9-18月龄时接种1剂。
- 从12月龄开始,应使用MenA结合疫苗(10 µg)进行补种和定期接种。
- 与其他疫苗共同接种时,没有理由预计会产生干扰。尚未确定需要加强剂量。
- 如果在特定情况下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为9个月以下的婴儿接种疫苗,则应在3月龄时开始接种两剂疫苗,两剂之间至少间隔8周。
- 对于单价MenC结合疫苗,建议年龄≥12个月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单次肌肉注射一剂。2-11个月的儿童需要间隔至少2个月注射2剂,并在大约1年后注射加强剂。
- 如果初级系列中断,应恢复接种,无需重复前一剂。
17甲型肝炎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2年,97: 493-512)【pdf 518.2 KB】
- 对于儿童,甲型肝炎灭活疫苗可以单剂或两剂接种,并通过肌肉注射接种。对于2剂方案,第一剂应从年龄≥12个月开始接种。剂量间隔是灵活的,从6个月到4-5年或更长时间,但通常是6-18个月。关于疫苗有效性、抗体持久性和长期血清保护模型的数据表明,除了成本更低、更容易实施之外,标签外单剂方案与儿童两剂方案相当。
- 对于年龄>40岁的成年人,优选使用2剂方案接种灭活疫苗,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年龄组单剂接种的免疫原性和长期保护作用。
- 对于免疫功能低下的个体,在获得单剂疫苗接种的进一步经验之前,建议接种两剂灭活疫苗。有感染HAV病毒风险的孕妇也应考虑使用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 减毒活疫苗许可用于年龄≥18月龄的个体,并以单次皮下剂量接种。减毒活疫苗理论上可能会对发育中的胎儿造成风险,因此不应在怀孕期间使用,也不应用于免疫功能严重低下的患者。
18狂犬病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8年,93: 201-220)【pdf 370 KB】。
- 如果任何剂量推迟,应恢复接种,而不是重新开始。在PEP或PrEP过程中改变接种途径或疫苗产品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这种改变是不可避免的。
19登革热疫苗(CYD-TDV)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108,93,457-76)【pdf 513KB】。
- CYD-TDV建议间隔6个月接种3剂。如果疫苗剂量因任何原因推迟,则没有必要重新开始疗程,应尽快进行系列中的下一剂接种。
20疟疾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2年,97: 67-78)【pdf 577KB】
- 世卫组织建议从5月龄开始接种第一剂疫苗。两次注射之间应至少间隔4周。该疫苗应按照3剂的主要时间表进行接种,第四剂在第三剂接种后约12-18个月提供,以延长保护期。
- 可以灵活安排时间表以优化接种,例如,使第四剂疫苗与出生后第二年接种的其他疫苗保持一致。
- 开始系列疫苗接种的儿童应完成4剂接种计划。
- RTS,S/AS01疫苗可与儿童免疫规划的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21腮腺炎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4年,82: 49-60)【pdf 311KB】。
- 如果实施,腮腺炎疫苗应与麻疹和风疹疫苗一起作为MMR或MMRV联合疫苗接种,并遵循相同的时间表。
- 无论延迟时间有多长,应尽快恢复中断的计划,而不重复之前的剂量。
22 .季节性流感疫苗(灭活疫苗)
- 定位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2年,97: 185-208)【pdf 600.1 kB】
- 9岁及以上的健康成人适合接种单剂量。
- 目前不建议2岁以下儿童和成人(包括老年人和有合并症的人)接种减毒活疫苗(LAIVs),因为有效性尚未在这些年龄组中得到一致证明。因为LAIV是一种活病毒疫苗,关于其对孕妇的施用以及相关的母亲和胎儿风险的数据有限,所以也不建议在怀孕期间使用LAIV。
- 在整个孕期接种灭活流感疫苗是安全的。
- 6月龄至8岁的儿童应间隔至少4周接种2剂。
- 此前至少接种过一次疫苗的人应随后每年接种一剂。
- 可以接受流感疫苗的联合接种,包括与新冠肺炎疫苗或活疫苗的联合接种。当在同一就诊时接种2种疫苗时,应使用对侧肢体。
23水痘
-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4年,89: 265-288)【pdf 889KB】
- 水痘疫苗可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除非与其他活病毒疫苗(麻疹、麻疹、腮腺炎、风疹)一起接种,否则应至少间隔28天。
- 无论延迟时间长短,中断的时间表应尽快恢复,不重复之前的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