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 推荐的常规免疫接种情况(更新时间:2024年4月)

表1:世卫组织立场文件摘要-常规免疫建议(更新时间:2024年4月)

Table 1: Recommended Routine Immunization (updated: April 2024)

抗原儿童

(详见表2)

青少年成人考虑

(详见脚注)

对所有免疫规划的建议
卡介苗11剂出生剂量和艾滋病毒;普遍疫苗接种与选择性疫苗接种;共同接种;老年群体的疫苗接种;怀孕
乙型肝炎23-4剂

(请参阅脚注了解日程选项)

3剂(用于之前未免疫的高危人群)

(见脚注)

出生剂量

早产和低出生体重

联合接种和联合疫苗

定义高风险

脊髓灰质炎33-5剂(至少2剂IPV)和百白破联合的疫苗((DTPCV)4bOPV出生剂量;疫苗类型;分剂量IPV;

传播和输入风险;当地流行病学,“早期”方案的方案影响和可行性

含百白破疫苗(DTPCV)43剂2个加强剂

12-23月龄(DTPCV)和4-7岁(包含Td/DT疫苗,见脚注)

9-15岁1剂(Td)加强剂延迟/中断的计划

联合疫苗

母体免疫

b型流感嗜血杆菌 5选项13剂,含百白破疫苗大于12个月大的婴儿单剂量接种

不建议5岁以上的儿童使用

延迟/中断的计划

联合接种和联合疫苗

选项22或3剂,末次接种后至少6个月加强接种
肺炎球菌 (结合)6选项1联合DTPCV的3次主要剂量(3p+0)计划选项(3p+0 vs 2p+1)

疫苗选择

HIV+和早产儿加强剂

老年人接种疫苗

选项22次初始剂量后,在9-18月龄联合DTPCV接种加强剂量(2p+1)
轮状病毒72-3剂,取决于含百白破疫苗的产品如果年龄大于24个月,不建议使用
麻疹82剂共同接种活疫苗;联合疫苗;艾滋病毒早期疫苗接种;

怀孕

风疹91剂(见脚注)1剂(少女和育龄妇女,如果以前没有接种过疫苗;见脚注)实现并保持80%的覆盖率

联合疫苗和联合接种

怀孕

人乳头状瘤病毒101-2剂(女性)针对9-14岁的女孩;标签外1剂方案;轻微的疾病和避孕服务(MACs);怀孕;

艾滋病毒和免疫缺陷

参考https://www . who . int/teams/immunization-vaccines-and-biological s/policies/position-papers有关本表格和立场文件的最新版本。

下表总结了世卫组织儿童疫苗接种建议。它旨在帮助制定特定国家的时间表,而不是供卫生保健工作者直接使用。各国的具体时间表应基于当地的流行病学、规划、资源和政策考虑。

虽然疫苗被普遍推荐,但一些儿童可能对特定疫苗有禁忌症。

(更新时间:2024年4月)

表1:世卫组织立场文件摘要-常规免疫建议

抗原儿童

(详见表2)

青少年成人(详见脚注)

考虑

对某些地区的建议
乙型脑炎11灭活Vero细胞疫苗:通常2剂

减毒活疫苗:1剂

重组活疫苗:1剂

共同接种活疫苗;

疫苗选项和制造商

建议;怀孕;

免疫功能不全的

黄热病121剂含麻疹成分的疫苗联合施用活疫苗
蜱传脑炎133剂(>1岁,奥地利和德国分别制造的FSME-Immun和Encepur疫苗;>3岁(TBE-Moscow和EnceVir疫苗),至少每3年接种一次1次加强剂(TBE-Moscow和EnceVir疫苗)高风险的定义

疫苗选项

加强时机

对一些高危人群的建议
伤寒14伤寒结合疫苗(Typbar-TCV®):1剂;Vi多糖(VIP):1剂;Ty21a口服活疫苗:3-4剂(见脚注);每3-7年重新接种VIP和Ty21a疫苗。高风险的定义

疫苗选项

霍乱15Dukoral (WC-rBS):≥ 2-5岁,3剂,每6个月加强一次;6岁以上成人/儿童,2剂,每2年加强一次; Shanchol, Euvchol & mORCVAX:≥1岁,2剂,2年后加强剂量最低年龄

高风险的定义

脑膜炎球菌16A群结合9-18月龄,1剂(5µg)如果小于9月龄,间隔8周,则接种2剂
C群结合1年后加强注射2剂(2-11个月)

1剂(≥12个月)

高风险的定义;疫苗选择
四价结合2剂(9-23个月)1剂(≥2岁)
甲型肝炎17灭活:1或2剂≥ 12个月灭活:40岁以上者2剂地方性水平;疫苗选择;高风险群体的定义
减毒活疫苗:1剂>18月龄
狂犬病182剂暴露前vs暴露后;高风险的定义;加强剂
登革热(CYD-TDV)199-45岁人群接种3剂将血清反应阴性者接种疫苗的风险降至最低

接种前筛查的个人;怀孕和哺乳

疟疾(RTS,S)204剂中度至高疟疾传播;高季节性传播战略,请参见注释
对具有某些特点的免疫规划的建议
腮腺炎21接种2剂含麻疹和风疹的联合疫苗MR疫苗组合疫苗的高覆盖率
季节性流感(灭活的三价和四价)22首次使用疫苗:2剂

每年复种:仅1剂

(见脚注)

≥ 9岁,1剂每年重新接种优先风险群体
水痘231-2剂2剂实现并保持≥ 80%覆盖率

妊娠

与其他活疫苗合用

 

汇总表1–注释

●请参考http://www.who.int/immunization/documents/positionpapers表格和立场文件的最新版本。

●附表总结了发表在《每周流行病学评论>上的世卫组织立场文件中的疫苗接种建议。其目的是帮助规划者制定适当的免疫计划。医护人员应参考他们的国家免疫计划。虽然疫苗被普遍推荐,但一些儿童可能对特定疫苗有禁忌症。

●疫苗通常可以共同接种(即在同一就诊期间在不同部位接种多种疫苗)。表中显示了明确认可联合接种的建议,然而,缺乏明确的联合接种建议并不意味着疫苗不能联合接种;此外,没有反对共同接种的建议。

●根据疫苗接种的类型和目的(例如,出于获取原因,补充疫苗接种与常规/补充疫苗接种相比),疫苗接种的剂量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影响儿童的常规免疫接种计划。

●对于某些抗原,初次免疫系列和/或加强剂量的起始年龄尚无建议。相反,首次剂量的年龄标准必须根据当地流行病学数据确定。

●如果有中断免疫接种的补充时间表,则在脚注中注明。

●其他疫苗,如水痘和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可能对个体有益,但不建议用于常规免疫接种。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具体的立场文件。

有关免疫计划的更多背景信息,请参考“免疫的免疫学基础”系列,该系列可从以下网站获得http://www.who.int/immunization/documents/ immunological _ basis _ series/en/index . html

卡介苗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8年,93:73-96)【pdf 660KB】。

●在结核病发病率高和/或麻风病负担重的国家或环境中,建议在出生时普遍接种卡介苗。所有健康新生儿在出生时应接种单剂卡介苗,最好与乙肝疫苗一起接种。

●结核病发病率或麻风病负担较低的国家可以选择对高危人群中的新生儿进行选择性接种。

●还建议来自结核病高发病率和/或高麻风病负担环境的未接种TST或IGRA阴性疫苗的大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从结核病低发病率/麻风病高负担环境迁移的儿童和成人,以及在结核病低发病率和高发病率地区面临职业暴露风险的人(如卫生保健工作者、实验室工作者、医学学生、监狱工作人员和其他有职业暴露风险的人)接种卡介苗。

●怀孕期间不建议接种卡介苗。

●如果艾滋病毒感染者(包括儿童)正在接受抗逆转录病毒疗法,临床表现良好且免疫稳定(5岁以下儿童CD4 %>25%,或5岁以上儿童CD4计数≥200),则应接种卡介苗。艾滋病毒状况不明的妇女所生的新生儿应接种卡介苗疫苗,因为接种卡介苗的益处大于风险。无论母亲是否正在接受抗逆转录病毒疗法,感染艾滋病毒的妇女所生的艾滋病毒状况不明的新生儿都应接种疫苗。对于早期病毒学检测确认感染艾滋病毒的新生儿,应推迟接种卡介苗,直到开始抗逆转录病毒疗法且婴儿被确认免疫稳定(CD4>25%)。

●健康且临床表现稳定的中晚期早产儿(胎龄>31周)和低出生体重儿(《2500克)可在出生时或最晚出院时接种卡介苗。

2 乙型肝炎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7年,92:369-392)【pdf 2.4MB】

●建议全球所有儿童接种乙肝疫苗。为所有儿童接种至少3剂乙肝疫苗应成为所有国家免疫规划的标准。由于围产期或产后早期传播是全球慢性HBV感染的最重要来源,所有婴儿(包括低出生体重儿和早产儿)应在出生后尽快接种第一剂乙肝疫苗,最好在24小时内接种。

●出生剂量后应再注射2或3剂以完成第一系列。以下两种方案都被认为是合适的:(I)3剂接种方案,第一剂(单价)在出生时接种,第二剂和第三剂(单价或作为联合疫苗的一部分)与第一剂和第三剂含百白破疫苗同时接种;或(ii)4剂,其中单价出生剂量之后是3剂(单价或联合疫苗),通常与其他常规婴儿疫苗一起接种;额外的剂量不会造成任何伤害。两剂之间的间隔至少应为4周。

●低出生体重儿(《2000克)和早产儿可以接种出生剂量的乙肝疫苗。对于这些婴儿,出生剂量不应计入第一次3剂系列;应根据国家疫苗接种计划接种3剂标准初级系列疫苗。

●对于未接种疫苗的人的补种,应优先考虑较年轻的年龄组,因为这些年龄组的慢性感染风险最高。补种疫苗是一种有时间限制的预防机会,应根据可用资源和优先顺序来考虑。未接种疫苗的个人应按照0、1、6个月的时间表接种疫苗。

●建议感染HBV病毒风险最高的群体接种疫苗。这些患者包括经常需要血液或血液制品的患者、透析患者、糖尿病患者、接受实体器官移植的患者、慢性肝病患者(包括丙型肝炎患者)、艾滋病毒感染者、男男性行为者、有多个性伴侣的人以及卫生保健工作者和其他在工作期间可能接触血液、血液制品或其他潜在传染性体液的人。

3 脊髓灰质炎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2年,97:277-300)【pdf 589KB】.

●全世界所有儿童都应全面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每个国家都应努力实现并保持脊髓灰质炎疫苗的高覆盖率,以支持消除小儿麻痹症的全球承诺。

bOPV加IPV

●对于在国家免疫规划中使用OPV的所有国家,世卫组织建议接种3剂口服脊灰疫苗和2剂IPV疫苗。

●首选方案是从最小6周龄开始口服3剂bOPV,两剂之间至少间隔4周。第一剂IPV疫苗应在至少14周龄时接种(使用DTP3/Penta3),第二剂IPV疫苗应在至少4个月后接种(可能与9月龄时接种的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两剂IPV可提高对2型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瘫痪的免疫力,并增强对1型和3型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免疫力。

●该方案提供了最高的免疫原性,可使用全剂量IPV(用于索尔克·IPV和萨宾·IPV(s-IPV))或ID fIPV(仅使用索尔克·IPV,不使用sIPV)进行,而不会丧失免疫原性。

●根据当地的流行病学、规划影响和实施的可行性,各国可以选择替代的“早期IPV计划”,从6周龄开始接种第一剂IPV疫苗(使用DTP1/Penta1),在14周开始接种第二剂IPV疫苗(使用DTP3/Penta3)。

●这种替代方案具有提供早期保护的优势;然而,获得了较低的总免疫原性。如果选择这种方案,应使用全剂量IPV(用于IPV索尔克和sIPV),而不是fIPV,因为fIPV在早期的免疫原性较低。

●在脊髓灰质炎流行国家和脊髓灰质炎病毒输入和随后传播的高风险国家,世卫组织建议接种一剂出生时脊灰疫苗(零剂),然后接种3剂出生时脊灰疫苗和2剂IPV疫苗。应在出生时或出生后第一周内注射零剂量bOPV,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后续剂量的血清转化率,并在肠道病原体干扰免疫反应之前诱导粘膜保护。此外,在婴儿仍然受到母源性抗体保护时(长达6个月)给予出生剂量的bOPV可以预防VAPP。

●对于开始常规免疫接种时间较晚的婴儿(年龄>3个月),应在首次免疫接种时接种第一剂IPV疫苗以及bOPV和其他常规推荐疫苗。

●实施婴儿计划(3剂bOPV加2剂IPV)并不能取代补充免疫接种。依赖补充免疫接种提高群体免疫力的常规疫苗接种覆盖率不足的国家应继续在补充免疫接种中使用bOPV,直至常规疫苗接种覆盖率提高,或直至全球协调撤销bOPV。

●推迟引入IPV或在2016-2019年期间出现疫苗短缺的国家应尽快为所有被遗漏的儿童提供补充疫苗接种。

连续IPV–bOPV

●在疫苗接种覆盖率高(例如90-95%)和输入风险低的国家(邻国和/或人口大量流动的国家的覆盖率也同样高),当VAPP比早期接种导致的IPV免疫原性轻微损失更令人担忧时,可采用IPV-bOPV序贯方案。

●如果采用IPV-bOPV连续接种方案,首次接种2剂IPV后应再接种≥2剂bOPV,以确保肠粘膜有足够的保护水平,并减少VAPP的负担。

●对于连续IPV-bOPV方案,世卫组织建议从8周龄开始注射第一剂IPV,在注射第二剂IPV前间隔4-8周。根据幼儿期暴露于脊髓灰质炎病毒的风险,随后应至少间隔4-8周接种2剂bOPV。

仅限IPV

●在无脊髓灰质炎地区输入风险极低且常规免疫覆盖率持续较高(DTP 3>90%)的国家,可考虑仅IPV计划。

●在当前的流行病学背景下,世卫组织建议各地区和国家在常规免疫规划中,对从bOPV 加IPV综合规划转为仅针对IPV的规划持谨慎态度;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首先确保两剂IPV的高覆盖率,同时仍使用bOPV。

●建议从6或8周龄开始进行第一次3剂IPV系列接种,两剂之间至少间隔4周。

●如果初始系列在第6周开始,则应在第三剂后6个月或更长时间给予加强剂量。

●或者,可以考虑从14周龄或更大开始,在4个月或更长时间后进行第二次接种的2剂或分次接种IPV方案。目前建议在OPV停止供应后使用该时间表。

●虽然两种方案都提供了高免疫原性(>90%),但3剂初次系列疫苗可在婴儿早期提供保护。

●两种含IPV的全细胞百日咳(wP)六价疫苗目前已获得许可,正在等待世卫组织的资格预审。经过资格预审后,可以使用目前为五价疫苗推荐的时间表接种wP六价疫苗(即在第8、12和16周,或第6、10和14周,加上至少6个月后的加强剂量).

含百白破疫苗(白喉、破伤风和百日咳)

●立场文件参考:白喉–每周Epid。记录(2017年,92:417-436)【pdf 526 kb】;破伤风–每周Epid。记录(2017年,92: 53-76)【pdf 636 kb】;百日咳–每周Epid。记录 (2015, 90: 433-460)【pdf 667KB】。

●婴儿早期接种含百白破疫苗(DTPCV)的必要性主要是为了确保快速预防百日咳,因为百日咳导致的严重疾病和死亡几乎完全限于出生后的头几周和几个月。

●建议接种3剂含百白破疫苗的初级系列,第一剂最早在6周龄时接种。随后的剂量应至少间隔4周。如果可能的话,应在6个月大前完成第三剂的初次接种。

●如果初始系列的开始或完成被延迟,应尽早给予缺失的剂量,两剂之间至少间隔4周。

●应在儿童和青少年时期提供3次加强剂量的含白喉类毒素疫苗。白喉加强剂量应与破伤风类毒素联合使用,使用相同的时间表,即在12-23个月大、4-7岁和9-15岁时使用适合年龄的疫苗制剂。理想情况下,加强剂量之间应至少间隔4年。

●破伤风——为确保所有人终身免于破伤风,应通过常规儿童免疫接种计划接种6剂(3剂主剂加3剂加强剂)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TTCV)。

●3次TTCV加强剂量应在12-23月龄时接种;4至7岁;9至15岁。理想情况下,加强剂量之间应至少间隔4年。

●国家疫苗接种计划可以在上述规定的年龄限制范围内进行调整,以使各方案能够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免疫方案的目标、任何特定的方案问题调整其计划,并使破伤风疫苗接种更好地符合其他疫苗(特别是百日咳和白喉疫苗)的免疫要求。

●出生后第二年接触其他PCV附表2 +1疫苗、MCV第二剂疫苗和含A群脑膜炎球菌疫苗以及青春期前和青春期接触者(包括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者)时,可接种破伤风疫苗。

●为了在整个生命过程中为男女提供和维持破伤风和白喉免疫,应使用适合年龄的破伤风和白喉类毒素组合。对于7岁以下的儿童,可以使用DTwP或DTaP组合。对于4岁及以上的儿童,可以使用含Td的疫苗,这是首选。

●从7岁开始,只能使用Td组合。也有适合年龄的含百日咳疫苗和低剂量白喉抗原的组合。

●如果在青春期或成年期开始接种破伤风疫苗,只需适当间隔5次剂量即可获得终身保护。

●如果母亲在儿童时期接种了6剂TTCV疫苗,或者在育龄前的青春期/成年期首次接种了5剂疫苗(有卡片、免疫登记和/或历史记录),则孕妇及其新生儿可免于患出生相关破伤风。应核实疫苗接种史,以确定当前妊娠是否需要一剂TTCV。

●世卫组织确认其先前的建议,即从使用单一抗原TT疫苗转向使用含有白喉类毒素的复合疫苗,即白喉/破伤风/破伤风疫苗,尽管TT疫苗和白喉/破伤风/破伤风疫苗之间的价格差异可以忽略不计,但该建议尚未在许多国家实施。敦促各国和合作伙伴采取措施加快这一转变。

●TTCVs可用于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包括HIV感染者,但免疫反应可能低于免疫功能完全正常的人群。所有感染艾滋病毒的儿童都应按照针对普通人群的疫苗建议接种破伤风疫苗。

百日咳疫苗:含aP和wP的疫苗都有良好的安全记录。

●现有证据表明,已获许可的aP和wP疫苗在出生后第一年预防疾病的初始效果相当,但与wP疫苗相比,aP疫苗的免疫力下降更快,对传播的影响可能更小。

●目前管理wP疫苗接种的国家规划应继续将wP疫苗用于初级疫苗接种系列。监测和建模数据表明,使用aP疫苗可能导致百日咳在若干年后死灰复燃。

●目前使用aP疫苗的国家规划可以继续使用这种疫苗,但应考虑是否需要额外的加强剂量和战略来预防儿童早期死亡,如在百日咳复发时进行孕产妇免疫接种。

●只有含aP的疫苗才能用于7岁以上人群的接种。

●含加强剂的百日咳–除非当地流行病学另有指示,否则建议1-6岁儿童接种加强剂,最好是在出生后第二年(最后一剂主剂接种后≥6个月);这种联系也可以用来弥补任何错过的其他疫苗剂量。该时间表应为使用wP疫苗的国家提供至少6年的保护。对于使用aP疫苗的国家,6岁前保护力可能会明显下降。

●为孕妇和家庭接触者接种疫苗——为孕妇接种疫苗可能是预防太小而无法接种疫苗的婴儿疾病的最具成本效益的额外策略,似乎比结茧更有效和有利。

●在婴儿百日咳发病率/死亡率较高或不断上升的国家或地区,国家规划可考虑将孕妇接种1剂Tdap疫苗(在妊娠中期或晚期,最好在妊娠结束前至少15天)作为婴儿百日咳常规初级疫苗接种的补充策略。

●延迟或中断的含百白破疫苗系列–对于疫苗系列被中断的儿童,应在不重复之前剂量的情况下恢复该系列。从未接种过疫苗的1至< 7岁儿童应在0、1、6个月的时间表后接种3剂疫苗。需要使用Td或Tdap联合疫苗进行两次后续加强剂量,两次剂量之间至少间隔1年。

●保健工作者应作为一个群体优先接受百日咳疫苗。

5 b型流感嗜血杆菌(Hib)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3,88: 413-428)[pdf 209KB]。

●Hib疫苗的使用应成为控制肺炎的综合战略的一部分,包括6个月的纯母乳喂养、用肥皂洗手、改善供水和卫生、减少家庭空气污染以及改善社区和卫生机构一级的病例管理。

●世卫组织建议可遵循以下Hib免疫计划中的任何一个:无加强剂的3次初始剂量(3p);2次初剂量加1次加强剂量(2p+1);和3次加强剂量(3p+1)。

●因为严重的Hib疾病最常见于4个月至18个月大的儿童,所以免疫接种应该从6周大开始,或者在此后尽早开始。

●应在考虑当地流行病学、疫苗展示(Hib结合单价疫苗与Hib结合疫苗与其他抗原的组合)以及这如何适应整个常规免疫计划后,设定初次剂量的数量。

●在婴幼儿出现严重Hib疾病高峰负担的国家,在生命早期提供3剂疫苗可能会带来更大的益处。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最大的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出现在较晚的时候,或者常规使用Hib疫苗后疾病发病率的下降没有完全持续),按照2p+1或3p+1方案给予加强剂量可能是有利的。

●如果给予3次初始剂量,则两次剂量之间的间隔应至少为4周,如果给予2次初始剂量,则至少为8周。加强剂量应在初次系列完成后至少6个月进行。

●如果疫苗接种过程被中断,应恢复计划,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晚开始接种疫苗,但年龄在12个月以下的儿童应完成疫苗接种计划(例如,接种3剂主剂或2剂主剂加1剂加强剂)。

●当给12个月以上的儿童注射第一剂时,只建议注射一剂。

●5岁以上的健康儿童不需要接种Hib疫苗。

●Hib结合疫苗禁用于已知对疫苗任何成分过敏的人群。没有其他已知的禁忌症或注意事项。

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9,94: 85-104)[pdf 444KB]

●目前可用的PCV是安全有效的,因此建议将其纳入全球儿童免疫规划。

●肺炎球菌疫苗的使用应作为其他疾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补充,如适当的病例管理、提倡在生命的前6个月进行纯母乳喂养以及减少已知的风险因素,如室内空气污染和吸烟。

●对于婴儿的PCV接种,世卫组织建议从6周龄开始,采用2p+1或3p+0的3剂接种方案。

●如果选择2p+1方案,根据方案考虑,建议两次主剂量之间的间隔≥8周,加强剂量应在9-18个月大时给予;初次系列和加强剂量之间没有确定的最小或最大间隔。

●如果使用3p+0方案,两次接种之间应保持至少4周的间隔。

●从侵袭性肺炎球菌疾病(IPD)中康复的先前未接种疫苗或未完全接种疫苗的儿童应根据推荐的适龄方案接种疫苗。中断的时间表应恢复,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

●PCV10和PCV13对肺炎、疫苗型IPD和NP携带都有显著影响。在一个国家使用的产品的选择应基于规划特征、疫苗供应、疫苗价格、当地和区域疫苗血清型的流行情况和抗生素耐药性模式。

●一旦PCV疫苗接种计划启动,不建议更换产品,除非决定最初产品选择的流行病学或计划因素发生重大变化,例如血清型19A的负担增加。如果不能用同一类型的疫苗完成一个系列,应使用可获得的PCV产品。不建议重启系列,即使是主系列。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在引入PCV时进行补充疫苗接种,以加速其对1-5岁儿童疾病的影响,特别是在疾病负担和死亡率高的环境中。如果疫苗的可用性或用于补充疫苗接种的财政资源有限,则应优先考虑最年幼的儿童(例如< 2岁)接受PCV的补充剂量,因为他们患肺炎球菌疾病的风险更高。

●对于≥24个月的儿童,可进行单剂疫苗的补充接种。

●1-5岁未接种疫苗的儿童因基础疾病(如HIV感染或镰状细胞病)而处于肺炎球菌感染的高风险中,应至少间隔8周接种2剂疫苗。

●在12个月前接种了3剂初次疫苗的艾滋病毒阳性婴儿和早产儿可在出生后第二年接受加强剂量。

●出于方案原因的共同接种似乎可以接受。

●世卫组织目前没有关于5岁以上个体使用PCV的建议。

●关于老年人接种肺炎球菌疫苗的注意事项,请参见概念说明:每周Epid。 记录(2021,96 (23),217–228)[pdf 373 kb]

●将PCV引入国家儿童免疫规划和维持儿童高覆盖率的措施应优先于启动老年人肺炎球菌疫苗接种规划。

●在拥有成熟的儿童肺炎球菌免疫规划的国家,关于使用PPV23或PCV13在成人中启动此类规划的决定应考虑当地的疾病负担和成本效益因素。

轮状病毒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1,96: 301-320)  IMG_258 [pdf 515KB]。

●轮状病毒疫苗应纳入所有国家免疫方案。

●轮状病毒疫苗的使用应成为控制腹泻疾病综合战略的一部分,同时扩大预防(促进早期和纯母乳喂养、洗手、改善供水和卫生)和治疗包(低渗透压ORS和锌)的规模。

●在6周龄后尽快接种第一剂轮状病毒疫苗。

●如果小于24个月大的儿童因任何原因错过了一剂或一系列轮状病毒疫苗,世卫组织建议为该儿童接种轮状病毒疫苗。由于RVGE的典型年龄分布,不建议年龄> 24个月的儿童接种轮状病毒疫苗。

●在可行的情况下,每个儿童的轮状病毒疫苗接种系列应使用相同的产品。但是,如果先前剂量使用的产品不可用或未知,则应使用任何可用的许可产品来完成该系列。

●对于混合系列或含有任何未知疫苗产品的系列,一个完整的疫苗接种系列应接种总共3剂轮状病毒疫苗。

●轮状病毒疫苗可与儿童免疫规划中的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世卫组织预先认证的轮状病毒疫苗安全且耐受性良好。轮状病毒疫苗接种后仍有小的肠套叠潜在风险。

●轮状病毒疫苗不应用于有肠套叠病史、前一剂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反应)或严重免疫缺陷(包括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的儿童。

●预防措施包括除严重联合免疫缺陷、慢性胃肠疾病和脊柱裂或膀胱外翻以外的免疫能力改变。如果正在发生急性肠胃炎或伴有中度至重度疾病的发烧,疫苗接种可能会推迟。

麻疹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7,92:205-228)[pdf 600KB]。

●为所有儿童接种两剂麻疹疫苗应成为所有国家免疫规划的标准。除了第一次常规剂量的MCV1,所有国家都应在其国家免疫计划中增加第二次常规剂量的MCV2,无论MCV1的覆盖水平如何。

●在麻疹死亡率风险仍然很高的持续传播国家,应在9个月大时接种MCV1疫苗。MCV2应在15-18个月之间注射,因为在出生后第二年注射MCV2可降低易感儿童的累积率和暴发风险。MCV1和MCV2之间的最小间隔为4周。

●由于许多麻疹病例发生在未接种疫苗的12个月以上的儿童中,MCV1的常规接种不应局限于9-12个月的婴儿,MCV2的常规接种不应局限于15-18个月的婴儿。应利用一切机会(例如,当儿童接触卫生服务时)为错过一剂或两剂MCV常规疫苗的所有儿童接种疫苗,尤其是15岁以下的儿童。应修改禁止在1岁以上儿童、较大儿童和青少年中使用疫苗的政策,允许这些人接种疫苗。

●在麻疹传播水平较低的国家(即接近消除或经核实已消除地方性麻疹病毒传播的国家),因此婴儿感染麻疹病毒的风险较低,可在12个月大时接种MCV1,以利用该年龄达到的较高血清转换率。在这些国家,提供MCV2的最佳年龄是基于实现MCV2最高覆盖率的规划考虑,因此也是实现最高人群免疫力的考虑。在15-18个月龄时接种MCV2可确保对个体的早期保护,减缓易感幼儿的累积,并可符合其他常规免疫接种的时间表(例如,含百白破的加强剂、PCV或脑膜炎球菌疫苗)。这项措施还支持制定一项关于出生后第二年免疫接种和其他健康干预措施的政策。如果MCV1覆盖率高(> 90%)且学校入学率高(> 95%),在入学时常规接种MCV2可能是实现高覆盖率和预防学校疫情的有效策略。

●出于程序性原因(例如,减少冷藏需求和疫苗浪费),建议两种常规剂量的MCV使用相同的疫苗配方。

●在下列情况下,应给6个月以上的婴儿补充一剂MCV:(1)在麻疹爆发期间,作为强化服务提供的一部分;(2)在9个月以下婴儿患麻疹风险仍然很高的环境中开展运动期间(例如在经常发生疫情的流行国家);(3)国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以及冲突地区的人口;(4)感染麻疹高风险的婴儿个体(如接触过已知麻疹病例或在疫情期间暴露风险增加的环境中,如日托设施);(5)前往麻疹爆发国家的婴儿;(6)对于已知感染或暴露于艾滋病毒的婴儿(即由感染艾滋病毒的妇女所生)。

●9压力前接种的MCV应被视为补充剂量,并在儿童疫苗接种记录中记录为“MCV0”。根据国家计划,接受MCV0的儿童还应在建议的年龄接受MCV1和MCV2。

●鉴于艾滋病患者的麻疹病程严重,应对潜在易感、无症状的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和成人进行常规麻疹疫苗接种。根据传统定义,如果没有严重的免疫抑制,甚至可以考虑为有症状的HIV感染者接种疫苗。在艾滋病毒感染和麻疹发病率高的地区,最早可在6个月大时接种第一剂MCV(记录为MCV0)。然后应根据国家免疫计划为这些儿童接种2剂常规剂量的MCV(MC v1和MCV2)。

●免疫重建后接受HAART治疗的HIV感染儿童应接种额外剂量的MCV。如果监测到CD4+ T淋巴细胞计数,当免疫重建完成时,如CD4+ T淋巴细胞计数达到20–25%时,应接种额外剂量的MCV。在CD4+ T淋巴细胞监测不可用的情况下,儿童应在开始HAART后6-12个月接受额外剂量的MCV。

●对于已知暴露的婴儿(即感染艾滋病毒的妇女所生的婴儿)或未接受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且麻疹风险高的6个月以上儿童中诊断出感染艾滋病毒后不久,应考虑补充剂量的MCV(记录为MCV0),目的是提供部分保护,直到他们在通过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进行免疫重建后再次接种疫苗。

●轻度并发感染不是疫苗接种的禁忌症。作为预防措施,怀孕期间应避免单独接种麻疹疫苗或与其他疫苗联合接种。对疫苗的任何成分(如新霉素或明胶)有过敏反应或严重过敏反应史的个人或患有任何形式的严重免疫抑制的个人不应使用MCV。

●作为一般规则,活疫苗应同时接种或间隔4周接种。这一规则的一个例外是OPV,它可以在麻疹疫苗接种前后的任何时间接种,而不会干扰对任何一种疫苗的反应。

风疹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0年,95: 301-324)【pdf 772KB】。

●尚未将RCV病毒纳入其免疫规划的国家应通过常规免疫或运动实现80%或更高的覆盖率。虽然不应错过机会,但在MCV疫苗的基础上引入风疹疫苗的决定需要仔细考虑,这关系到未来维持高RCV疫苗覆盖率的可持续性。

●将RCV纳入儿童免疫规划意味着长期致力于实现和保持足够的免疫覆盖率,以确保持续的群体免疫。

●当疫苗接种覆盖率足够高(一般估计≥80%)时,所有年龄组的特定年龄发病率均下降。

●建议将RCV与麻疹疫苗结合使用,消除麻疹需要≥95%的覆盖率,风疹疫苗接种覆盖率的目标也应≥95%。

●推荐的疫苗接种策略是在可能的情况下,根据出生队列的易感性特征,从针对两性和广泛年龄范围(如9个月-15岁)的磁共振疫苗接种运动开始,然后立即将磁共振或MMR疫苗引入常规免疫规划。该运动应针对男性和女性,以减少造成免疫差距的可能性。

●根据麻疹病毒的传播程度,第一剂RCV疫苗可在9个月或12个月时接种。RCV应在所有后续活动中使用。

●RCV疫苗可以与灭活疫苗同时接种。

●活疫苗应与RCV病疫苗同时接种,或至少间隔4周接种。一个例外是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它可以在RCV病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接种,而不会干扰对任何一种疫苗的反应。世卫组织建议同时接种RCV和YF疫苗。

●怀孕期间应避免接种风疹疫苗,因为理论上(但从未证实)有致畸结果的风险。建议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接种风疹疫苗后1个月内避免怀孕。

●世卫组织建议接受血液制品的人在接种RCV疫苗前至少等待3个月,如果可能的话,在接种后两周内避免使用血液制品。

10 人乳头瘤病毒(HPV)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2年,97: 645-672)【pdf 590KB】。

●应该引进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作为预防宫颈癌和人乳头瘤病毒引起的其他疾病的协调和全面战略的一部分。该战略应包括关于减少增加人乳头瘤病毒病毒感染风险的行为的教育,以及关于癌前病变、癌症和风险因素的筛查、诊断和治疗的信息。应改善获得优质筛查和治疗服务的机会。

●人乳头瘤病毒免疫接种的首要目的是预防宫颈癌,宫颈癌占所有人乳头瘤病毒相关癌症的82%。2020年世卫组织加速消除宫颈癌这一公共卫生问题的全球战略世卫组织建议将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纳入所有国家免疫规划,到2030年应覆盖90%的15岁女孩。预防宫颈癌的最佳方法是在女孩性行为活跃之前对她们进行免疫接种。

●世卫组织推荐的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的主要目标人群是9-14岁的女孩。预防宫颈癌的最佳方法是在女孩性活跃之前对她们进行免疫接种。

●在接种人类乳头瘤病毒疫苗时,对9至18岁的女孩进行多年龄组(MACs)补种疫苗,由于增加了直接和群体保护,对人口的影响更快、更大。这种方法具有成本效益,提供了实施规模经济的机会,并使规划更能抵御疫苗接种的任何中断。

●只有在可行且负担得起的情况下,才建议对次要目标人群(例如年龄≥15岁的女性、男孩、老年男性或男男性行为者)进行疫苗接种,并且不会从主要目标人群的疫苗接种或有效的宫颈癌筛查计划中转移资源。

●所有目前获得许可的二价、四价和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都具有出色的安全性,非常有效或符合免疫桥接标准。

●目前的证据支持以下建议,即在9岁以上的主要目标群体和人乳头瘤病毒疫苗获得许可的所有较大年龄组中使用两剂方案。

●第一剂和第二剂之间的最小间隔为6个月。12个月的时间表会导致更高的GMT,出于规划和效率的原因,建议采用这种时间表。

●没有剂量之间的最大建议间隔时间,如果从规划角度来看有用,可以考虑更长的间隔时间-长达3或5年。

●替代单剂量方案:作为一种标签外选择,单剂量方案可用于9-20岁的女孩和男孩。目前的证据表明,单剂疫苗的功效和保护时间与两剂疫苗相当,可能提供方案优势,更有效、更实惠,并有助于扩大覆盖面。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看,使用单剂量方案可以提供实质性的好处,超过如果疗效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弱时保护水平降低的潜在风险,尽管目前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已知免疫功能低下或感染艾滋病毒的人(无论年龄或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状态如何)应至少接种两剂HPV疫苗(至少间隔6个月),如有可能,应接种三剂。

●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可以使用单独的注射器和不同的注射部位与其他非活疫苗和活疫苗共同接种。应考虑联合给予破伤风-白喉(Td)疫苗加强剂量,以提高规划效率,避免错过接种所需疫苗的机会。

●作为预防措施,不建议在怀孕期间接种HPV疫苗。如果在接种第一剂疫苗后怀孕,应推迟到怀孕后再接种第二剂疫苗。如果在怀孕期间无意中接种了疫苗,则无需终止妊娠。母乳喂养不是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的禁忌症。

11 日本脑炎(JE)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5年,90: 69-88)【pdf 950 KB】。

●在JE被视为公共卫生优先事项的所有地区,JE疫苗接种应纳入国家免疫计划。

●在JE流行病环境中最有效的免疫战略是在当地流行病学定义的主要目标人群(通常是15岁以下的儿童)中开展一次性运动,然后将JE疫苗纳入常规儿童免疫规划。

●建议采用以下疫苗接种时间表和接种年龄。对于下列任何疫苗,尚未明确确定在地方病环境中需要加强剂量:

灭活Vero细胞疫苗:根据制造商的建议(这些建议因产品而异)进行第一系列接种,通常在流行病环境中在≥6个月大时开始第一系列接种,间隔4周接种2剂

减毒活疫苗:在≥8个月大时单剂量接种

重组活疫苗:在≥9个月大时单剂量接种

●最好用本立场文件中讨论的新一代JE疫苗取代灭活的小鼠脑源性疫苗。在一些国家,灭活的鼠脑衍生疫苗可能会继续在抗击JE方面发挥作用,但总体而言,这些产品的安全性较差,因为与较新的JE疫苗相比,它们的反应原性更高。其他缺点包括制造的可变性、成本、所需的更高剂量数以及需要加强剂。

●尽管缺乏JE和其他常规疫苗所有可能组合的全面免疫原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但出于规划原因的联合接种似乎是可以接受的,即使在大规模运动的情况下也是如此。一般来说,任何活疫苗都可以同时接种或间隔4周接种。

●灭活JE疫苗可用于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包括艾滋病毒感染者,但免疫反应可能低于免疫功能完全正常的人群。在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中,应优先使用灭活Vero细胞衍生疫苗,而不是减毒活疫苗或重组活疫苗。艾滋病毒检测不是接种疫苗的先决条件。

●如果JE风险足以保证孕妇接种疫苗,根据一般预防原则,应优先使用灭活Vero细胞疫苗,而不是减毒活疫苗或重组活疫苗,特别是在有替代类型疫苗可用的情况下。妊娠试验不是JE疫苗接种的先决条件。孕妇不慎接种减毒活疫苗或重组JE活疫苗并不表示终止妊娠。

12 黄热病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3,88: 269-284)[pdf 1.24MB]。

●世卫组织建议所有流行国家将YF疫苗纳入其常规免疫规划。

●单剂YF疫苗足以提供针对YF病的持续终生保护性免疫;不需要加强剂量。

●建议9-12个月大的儿童在接种麻疹疫苗的同时接种YF疫苗。

●该疫苗禁用于小于6个月的儿童,不建议用于6-8个月的儿童,除非在感染YF病毒的风险非常高的流行病期间。YF疫苗接种的其他禁忌症是对鸡蛋抗原严重过敏和严重免疫缺陷。

●建议对疫苗接种覆盖率低的YF风险地区的居民开展预防性大规模疫苗接种运动。在有病例报告的任何地区,应向年龄≥ 9个月的每个人提供疫苗接种。鉴于YF是一种活疫苗,应对所有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进行风险效益评估。

●应向所有年龄≥ 9个月、往返于风险地区的未接种疫苗的旅行者提供疫苗,除非他们属于禁止接种YF疫苗的人群。

●YF疫苗可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一般来说,任何活疫苗都可以同时注射或间隔4周注射。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可在与YF疫苗接种相关的任何时间接种。

13 蜱传脑炎

●立场文件参考: IMG_259每周Epid。记录(2011年,86: 241-256)[pdf 318KB]。

●由于蜱传脑炎的发病率在不同地理区域之间甚至在同一地理区域内可能有很大差异,公共免疫战略应基于在国家、区域或地区一级进行的风险评估,并且应适合当地的流行情况。因此,在决定采取最适当的预防措施之前,建立该疾病的病例报告是至关重要的。

●在疾病高度流行的地区(即临床疾病的平均接种前发病率≥每年5例/100 000人),这意味着个人感染的风险很高,世卫组织建议向所有年龄组,包括儿童,提供疫苗接种。

●因为该疾病在年龄> 50-60岁的个体中往往更严重,所以该年龄组构成了免疫接种的重要目标。

●当疾病的接种前发病率为中等或低(即5年期间的年平均发病率< 5/100 000)或限于特定的地理位置或某些户外活动时,免疫接种应针对受影响最严重的人群中的个人。

●从非流行区到流行区旅行的人,如果他们的旅行将包括大量的户外活动,应接种疫苗。

●针对该疾病的疫苗接种需要第一系列3剂;那些将继续有风险的人可能应该接受≥1次加强剂量。

●在相当大的可接受剂量间隔范围内,有关国家当局应为其国家、区域或地区免疫方案选择最合理的初级时间表。

●尽管有明显迹象表明,加强剂量的间隔可以比制造商目前建议的间隔(每3-5年一次)大幅度扩大,但证据仍然不足以就加强剂量的最佳频率和数量提出明确建议。因此,各国应继续根据当地疾病流行病学和当前时间表建议使用疫苗,直到获得更确切的信息。

●对于在奥地利和德国生产的可从1岁以上开始接种的疫苗(FSME免疫和恩塞普尔疫苗),建议前两剂之间间隔1-3个月,第二剂和第三剂之间间隔5-12个月。当需要快速保护时,例如对于将要前往流行地区的人,前两剂之间的间隔可缩短至1-2周。

●对于俄罗斯联邦生产的疫苗(TBE-Moscow和EnceVir),建议前两剂之间的间隔为1-7个月,第二剂和第三剂之间的间隔为12个月。对于有持续暴露风险的人,建议每3年进行一次加强剂量。

●应维持目前建议的加强间隔,直到获得更多关于俄罗斯疫苗诱导的保护持续时间的数据。

●无论延迟时间长短,中断的时间表应恢复,无需重复之前的剂量。

14 伤寒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8年,93: 153-172)【pdf 297KB】。

●伤寒疫苗接种方案应在控制该疾病的其他努力的背景下实施,包括健康教育、水质和卫生改善以及诊断和治疗方面的卫生专业人员培训。

●在现有的伤寒疫苗中,TCV疫苗因其免疫特性更好、适用于年幼儿童以及预期的保护期限而在所有年龄段都受到青睐。各国可考虑对2岁及以上的个体常规使用ViPS疫苗,对6岁以上的个体常规使用Ty21a疫苗。

●TCV-适用于6个月大的婴儿和儿童以及45岁以下的成人。鼓励在9月龄或出生后第二年接种其他疫苗的同时接种TCV。ViPS从2岁开始单剂接种。Ty21a–6岁起每隔一天口服3剂。

●在可行且有流行病学数据支持的情况下,建议15岁以下儿童接种TCV疫苗。

●建议接种伤寒疫苗以应对确认的伤寒爆发,并可根据当地环境的风险评估在人道主义紧急情况下考虑接种。

●目前尚不清楚与TCV重新接种疫苗的潜在需求。建议VIP每3年接种一次疫苗,Ty21a每3-7年接种一次疫苗。

●由于对潜在不良反应的理论安全性担忧,应避免在怀孕期间使用减毒活疫苗Ty21a。

15 霍乱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7年,92:477-500)【pdf 676KB】。

●适当的病例管理、讲卫生运动干预、监测和社区动员仍然是霍乱控制的基石。应在相关环境中实施疫苗接种,作为全面霍乱控制战略的一部分,或者在开展其他活动的同时实施。

●1岁以上的人应间隔14天接种两剂WC疫苗(Shanchol、Euvchol和mORCVAX)。对于WC-rBS疫苗(Dukoral),2-5岁儿童应接种3剂,6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应接种2剂,两组接种间隔为1-6周。

●如果持续存在以下风险,建议重新接种疫苗预防霍乱感染。对于WC疫苗,建议在3年后再次接种。对于WC-rBS疫苗:建议2-5岁儿童在6个月内再次接种。如果未满6个月,则接种1剂复种疫苗。如果超过6个月,应重复第一系列的3剂。对于年龄≥6岁的人,如果未满2年,则接种1剂复种。如果超过2年,应重复第一系列的2剂。

●在霍乱流行国家,通常不保证对全体人口进行疫苗接种(在全国范围内,无论风险如何)。疫苗接种政策和战略应以对霍乱风险的评估为指导,并针对霍乱热点地区。可以考虑针对患病风险较高的特定年龄组的战略。

●为了控制霍乱爆发,应考虑接种疫苗,以帮助防止蔓延到新的地区。对于疫苗接种运动,可以考虑在发生霍乱疫情的地区采用使用WC疫苗(Shanchol、Euvchol或mORCVAX)的单剂量策略。

●在有霍乱风险的人道主义紧急情况期间,但目前没有爆发霍乱,根据当地基础设施(组织疫苗接种活动的能力),接种OCV疫苗应被视为预防爆发的额外准备措施。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以及艾滋病毒感染者应被纳入OCV宣传活动,因为潜在效益高且风险最小。

16 脑膜炎球菌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1年,86: 521-540)【pdf 1.1MB】和MenA共轭更新每周Epid记录(2015年,90: 57-68)【pdf 852KB】。

●与多糖疫苗相比,结合疫苗更受青睐,因为它们具有群体保护潜力和更高的免疫原性,尤其是在小于2岁的儿童中。

●结合疫苗和多糖疫苗用于孕妇时均有效且安全。

●MenA结合疫苗(5 µg)根据当地规划和流行病学考虑,建议在9-18个月大时接种1剂。该疫苗应通过深肌内注射接种,最好是在大腿的前外侧。与其他疫苗共同接种时,没有理由预期会有干扰。尚未确定需要加强剂量。

●如果在特定情况下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为9个月以下的婴儿接种疫苗,则应在3个月大时开始接种两剂疫苗,两剂之间至少间隔8周。

●对于单价MenC结合疫苗,建议年龄≥12个月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单次肌肉注射一剂。2-11个月的儿童需要间隔至少2个月注射2剂,并在大约1年后注射加强剂。如果初级系列中断,应恢复接种,无需重复前一剂。

●四价结合疫苗(A,C,W135,Y-D和A,C,W135,Y-CRM)应作为单次肌肉注射给≥ 2岁的个体。A,C,W135,Y-D也被许可用于9-23个月大的儿童,并从9个月大开始以2剂系列接种,间隔3个月。如果初级系列中断,应恢复接种,无需重复前一剂。

●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对2岁以下儿童的免疫原性较低或没有免疫原性。

●在经济资源有限或供应不足限制使用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的国家,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可用于≥ 2岁的儿童,以控制疫情。多糖疫苗应作为单剂给予≥ 2岁的个体。初次剂量后3-5年,包括一些卫生工作者在内的被认为具有持续高暴露风险的人可接受一次加强剂量。详情见立场文件。

17 甲型肝炎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2,97: 493-512)[pdf 518.2 KB]

●甲型肝炎疫苗接种应成为预防和控制病毒性肝炎综合计划的一部分,包括改善安全饮用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如洗手)的措施以及控制疾病爆发的措施。

●世卫组织建议将甲型肝炎病毒疫苗接种纳入年龄≥12个月的个人的国家免疫计划,如果有以下迹象:I)急性甲型肝炎疾病(包括严重疾病)在较大的儿童、青少年或成人中有逐渐增加的趋势;ii)从高到中等的地方性变化;以及iii)成本效益的考虑。

●在高度流行的国家,大多数人在儿童期无症状感染HAV病毒,这可预防青春期和成年期的临床甲型肝炎。在这些国家,大规模的甲型肝炎疫苗接种计划通常不被推荐,因为它们存在着未接种人群发病率反常增加的风险。如果一个高度流行的国家仍然希望考虑大规模的疫苗接种,就必须进行彻底的风险与收益分析,并确保高疫苗接种覆盖率以避免这种风险。

●甲型肝炎高危人群应接种疫苗。这些群体包括从低流行国家到中流行或高流行地区的旅行者、男男性行为者、高危职业群体(如污水处理工人或处理甲型肝炎病毒标本的实验室人员)、注射毒品者、无家可归者、移民、难民、被监禁者;以及慢性肝病患者或艾滋病毒携带者,特别是在低流行率和极低流行率的国家。

●社会经济状况不断改善的国家可能会迅速从甲型肝炎高流行率转变为中等流行率,导致更大比例的青少年和/或年轻成年人易受HAV感染。在这些国家,在儿童早期大规模接种甲型肝炎疫苗可能是经济有效的,因此被推荐。在引入疫苗时,这些国家应根据特定年龄的血清阳性率或其他易感性标记,考虑是否需要进行补充免疫。

灭活疫苗:

●对于儿童,灭活甲型肝炎疫苗可以单剂或双剂接种,并通过肌肉注射接种。对于2剂方案,第一剂应从年龄≥12个月开始。剂量间隔是灵活的,从6个月到4-5年或更长,但通常是6-18个月。关于疫苗有效性、抗体持久性和长期血清保护模型的数据表明,除了成本更低且更易于实施之外,儿童的标签外单剂量方案与两剂量方案等效。

●对于年龄> 40岁的成年人,优选使用2剂方案接种灭活疫苗,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单剂疫苗对该年龄组的免疫原性和长期保护作用。

●不同制造商生产的甲型肝炎灭活疫苗,包括甲型肝炎联合疫苗,可以互换。

●对于免疫功能低下的个体,在获得单剂方案的进一步经验之前,建议使用2剂方案的灭活疫苗。有感染HAV病毒风险的孕妇也应考虑使用灭活甲型肝炎疫苗。

减毒活疫苗:

●减毒活疫苗许可用于年龄≥18个月的个体,以单次皮下剂量接种。

●甲型肝炎疫苗可与儿童免疫规划中常规使用的任何疫苗同时接种。

18 狂犬病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8,93: 201-220)[pdf 370 KB]。

●应停止生产和使用神经组织疫苗,代之以基于细胞培养物或含胚卵(CCEEVs)中生长的RABV的疫苗。

●预防人类狂犬病有两种主要的免疫策略:(i) PEP,包括在RABV暴露部位进行广泛和彻底的伤口清洗,如有需要,配合RIG接种,以及施用一个疗程的几剂狂犬病疫苗;(ii) PrEP,即在暴露于RABV之前施用几剂狂犬病疫苗。对于暴露于RABV的高危人群,建议使用PrEP。这些人群包括在高度流行环境中难以获得及时和充分的PEP的亚人群、处于职业风险中的个体以及可能处于暴露风险中的旅行者。

●对于PEP和PrEP,疫苗可以通过ID或IM途径接种。一次ID剂量为0.1毫升疫苗;一次肌肉注射剂量为0.5毫升或1.0毫升,视产品而定。

●PEP的适应症和程序取决于与疑似患狂犬病动物的接触类型和患者的免疫状态。对于I类风险,不需要PEP。对于二类,建议立即接种疫苗;对于第三类,建议立即接种疫苗,如有指示,应使用RIG。

●PrEP时间表:在第0天和第7天接种双位点ID疫苗。如果使用IM接种,世卫组织建议在第0天和第7天进行1点IM疫苗接种。

●如果任何剂量延迟,应恢复疫苗接种,而不是重新开始。在PEP或PrEP过程中,接种途径或疫苗产品的变更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这种变更是无法避免的。

●居住在高风险地区或前往高风险地区的个人无需在一系列 PrEP或PEP后接受进一步的 PrEP加强剂量。

PrEP

●因其活动而处于持续或频繁暴露风险中的专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如果VNA水平下降到< 0.5 IU/mL,建议进行1位点ID或1位点IM PrEP加强接种。如果连续或频繁出现职业风险的人无法获得血清学检测,可根据相对风险评估考虑定期进行1剂(ID或IM) PrEP加强疫苗接种。

19 登革热(CYD-TDV)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108,93,457-76)[pdf 513KB]。这份文件目前正在修订中。

●疫苗接种应被视为登革热综合预防和控制战略的一部分。

●只有在可以确保血清反应阴性的个体中风险最小化的情况下,各国才应考虑引入CYD-TDV登革热疫苗。

●对于考虑将疫苗接种作为登革热控制规划一部分的国家,疫苗接种前筛查是推荐的策略。

●如果接种前筛查不可行,在最近记录的9岁儿童血清阳性率至少为80%的地区,可以考虑接种疫苗而不进行个体筛查。

●关于实施基于血清阳性率标准的疫苗接种策略而不进行个体筛查的决定将需要高分辨率的血清调查,即在区和分区级别。

●筛查测试需要具有高度特异性,以避免为真正的血清反应阴性者接种疫苗,并具有高度敏感性,以确保高比例的血清反应阳性者接种疫苗。

●沟通需要确保适当和充分披露血清状况不明的人接种疫苗的风险。

●作为目标的最佳年龄组是严重登革热发病率最高的年龄组;这可以从国家和地方医院实验室确认的常规监测数据中确定。

●建议将CYD-TDV作为3剂系列,间隔6个月接种。如果疫苗剂量因任何原因延迟,则没有必要重新开始疗程,应尽快进行下一剂疫苗的注射。

●不建议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使用CYD-TDV,因为关于其在妊娠期使用的数据不足。然而,从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孕妇意外接种疫苗产生的有限数据尚未确定具体的风险。

●由于缺乏数据,CYD-TDV禁用于免疫功能低下的个体。

20 疟疾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2,97: 67-78)[pdf 577KB]。

●RTS,S/AS01疟疾疫苗应作为全面疟疾控制战略的一部分提供。

●RTS,S/AS01疟疾疫苗应用于预防恶性疟原虫疟疾,生活在世卫组织定义的中度至高度疟疾传播地区的儿童中的疟疾。

●RTS,S/AS01疫苗应在5个月大的儿童中分4次接种,第一次接种。两次接种之间应至少间隔4周。该疫苗应分三次注射,第三次注射后约12-18个月注射第四次,以延长保护期。

●可以灵活安排时间表以优化接种,例如,使第四剂疫苗与出生后第二年接种的其他疫苗相一致。

●开始系列疫苗接种的儿童应完成4剂计划。

●各国可考虑在季节性疟疾高发或常年疟疾传播出现季节性高峰的地区,季节性提供RTS,S/AS01疫苗,采用5剂策略。这一战略旨在通过确保疫苗效力最高的时期(疫苗接种后不久)与疟疾传播最高的时期相吻合,最大限度地扩大疫苗的影响。

●应在传播高峰季节之前,每月间隔提供3剂的主要系列,每年提供额外剂量。

●RTS,S/AS01疫苗可与儿童免疫计划的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营养不良或HIV呈阳性的婴儿可按照标准计划接种RTS,S/AS01疫苗。这些儿童可能特别容易感染疟疾,疫苗在这些人群中是安全的。

●疫苗应该提供给迁移到中度到高度传播地区的5-17个月的婴幼儿,包括在紧急情况下。

21 腮腺炎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4,82: 49-60)[pdf 311KB]。

●推荐用于能够实现持续高MR疫苗接种覆盖率,并达到麻疹和风疹控制和/或消除水平的国家。

●如果实施,腮腺炎疫苗应作为MMR或MMRV联合疫苗与麻疹和风疹一起接种,并遵循相同的时间表。

22 季节性流感(灭活疫苗)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22,97: 185-208)[pdf 600.1 kB]。

●世卫组织建议所有国家都应考虑实施季节性流感免疫方案。事实证明,制定强有力的流感规划有利于应对疫情流感。

●对于考虑启动或扩大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方案的国家,世卫组织建议应考虑对以下目标群体进行疫苗接种(不按优先顺序排列):卫生工作者、患有合并症和基础疾病的个人、老年人和孕妇。

●取决于国家疾病目标、能力和资源、流行病学、国家政策和疾病负担,各国可以考虑接种疫苗的额外(亚)人群,如儿童。其他需要考虑接种疫苗的人群包括生活在集体居住环境中的高风险人群,如监狱、难民营和集体宿舍。规划应特别关注疫苗公平性,考虑弱势群体和疾病负担高的土著人口。

●单剂量适用于9岁以上的健康成人。

●6个月至8岁的儿童应至少间隔4周接种2剂。

●之前至少接种过一次疫苗的人,以及9岁或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以及健康成人,随后应接种1次年度疫苗。

●目前不建议2岁以下儿童和成人(包括老年人和有合并症的人)接种减毒活疫苗(LAIVs ),因为疫苗有效性尚未在这些年龄组中得到一致证实。因为LAIV是一种活病毒疫苗,关于其对孕妇的接种以及相关的母亲和胎儿风险的数据是有限的,所以也不建议在怀孕期间使用LAIV。

●在整个孕期注射灭活流感疫苗是安全的。

●可接受流感疫苗的联合接种,包括与新冠肺炎或活疫苗的联合接种。当在同一次就诊中接种两种疫苗时,应使用对侧肢体。

23 水痘

●立场文件参考:每周Epid。记录(2014,89: 265-288)[pdf 889KB]。

●水痘是重要公共卫生负担的国家可考虑在常规儿童免疫规划中引入水痘疫苗接种。然而,资源应足以确保达到和维持≥ 80%的疫苗覆盖率。儿童水痘疫苗接种的决策也应考虑对带状疱疹的可能影响。

●根据疫苗接种计划的目标,应注射1-2剂疫苗,第一剂在12-18个月大时注射。剂量之间的最小间隔应按照制造商的建议,从4周到3个月不等。

●感染平均年龄较高(≥15岁)的国家可以考虑替代性疫苗接种策略,例如对没有水痘免疫证据的青少年和成人进行疫苗接种。这种策略需要2剂方案。

●怀孕期间禁止接种水痘疫苗,接种疫苗后怀孕应推迟4周。如果在怀孕期间无意中接种了疫苗,则不会终止妊娠。

●水痘疫苗可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除非与其他活病毒疫苗(麻疹、MR、MMR)一起接种,否则应至少间隔28天接种。

●各国应考虑为潜在易感的卫生保健工作者(即未接种疫苗且无水痘病史者)接种2剂水痘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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