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和二期梅毒

This entry is part 1 of 2 in the series 性传播感染治疗指南

Primary and Secondary Syphilis

治疗

肠外青霉素 G 已有效用于实现临床消退(即病变愈合和预防性传播)和预防晚期后遗症。然而,尚未进行指导选择最佳青霉素方案的比较试验。非青霉素方案的可用数据要少得多。

成人一期和二期梅毒的推荐治疗方案*

苄星青霉素 G 240 万单位肌注,单次剂量

* 本报告其他部分讨论了治疗 HIV 感染者和孕妇梅毒的建议(见 HIV 感染者的梅毒;怀孕期间的梅毒)。

现有数据表明,无论 HIV 状况如何,使用额外剂量的苄星青霉素 G、阿莫西林或其他抗生素在用于治疗一期和二期梅毒时都不会提高这种推荐方案的疗效 (591-593)。

婴儿和儿童梅毒的推荐治疗方案

苄星青霉素 G 50,000 单位/kg 体重肌注,单次剂量可达成人剂量 240 万单位

接受梅毒诊断的 ≥1 个月大的婴儿和儿童应审查出生和母体医疗记录,以评估他们是否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梅毒( 先天性梅毒)。患有一期梅毒和二期梅毒的 ≥1 月龄婴儿和儿童应由儿科传染病专科医生进行管理,并评估性虐待(例如,通过咨询儿童保护服务机构)(见 儿童性侵犯或虐待)。

Doxy PEP 作为 STI 预防策略 – 使用多西环素暴露后预防 (doxy PEP) 预防某些细菌性 STI 的指南。

其他管理注意事项

所有一期和二期梅毒患者在诊断和治疗时都应接受 HIV 检测。那些 HIV 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应该提供 HIV PrEP。在 HIV 流行率高的地理区域,如果初始 HIV 检测结果为阴性,则应为一期或二期梅毒患者提供 PrEP 并在 3 个月内重新进行 HIV 检测。

患有梅毒并有提示神经系统疾病(例如颅神经功能障碍、脑膜炎、卒中或精神状态改变)的症状或体征的患者应进行包括 CSF 分析在内的评估。有眼梅毒症状或体征(例如葡萄膜炎、虹膜炎、神经视网膜炎或视神经炎)的梅毒患者应进行全面的颅神经检查和眼裂灯检查。如果不存在颅神经 2、3、4、5 和 6 功能障碍的证据或神经系统疾病的其他证据,则眼梅毒患者并不总是需要进行 CSF 评估。如果存在耳梅毒的症状和体征,则需要进行耳科检查;耳梅毒患者的脑脊液评估对临床管理没有帮助,因此不推荐( 脑脊液评估)。治疗应以这些评估的结果为指导。梅毒螺旋体侵袭 CSF 伴有 CSF 实验室异常在患有一期或二期梅毒但医学意义未知的成人中很常见 (585)。在没有临床神经系统发现的情况下,没有证据支持一期或二期梅毒的推荐治疗方案存在差异。使用推荐用于一期和二期梅毒的青霉素方案治疗后出现症状性神经梅毒的情况很少见。因此,除非存在神经系统或眼科受累的临床体征或症状,否则不建议对一期或二期梅毒患者进行常规 CSF 分析。

随访

应在治疗后 6 个月和 12 个月进行临床和血清学评估;如果不确定随访机会或临床上关注反复感染,则可能更频繁地进行评估。应将血清学反应(即滴度)与治疗时的滴度进行比较。然而,评估血清学对治疗的反应可能很困难,并且血清学标准治愈或失败的明确标准尚未完全确立。此外,对于既往接受过梅毒治疗的患者,非密螺旋体检测滴度的下降速度可能更慢 (594,595)。

体征或症状持续或复发的人,以及非密螺旋体检测滴度至少增加四倍且持续 >2 周的人,很可能是再次感染或经历治疗失败。对于有神经系统检查结果或无神经系统检查结果且在过去 3-6 个月内没有任何性接触报告表明治疗可能失败的人,建议进行 CSF 检查,并根据 CSF 检查结果进行治疗。这些人也应重新评估 HIV 感染情况。

在全面神经系统检查后没有神经系统检查结果且性活跃的人中,可能会再次感染,建议对早期梅毒进行重复治疗。这些人也应重新评估 HIV 感染情况。

一期或二期梅毒治疗后 12 个月内非密螺旋体检测滴度未能降低 4 倍(血清学反应不足)可能表明治疗失败。然而,临床试验数据表明,接受推荐疗法治疗的一期和二期梅毒患者中,有 10%-20% 在治疗后 12 个月内无法实现非密螺旋体滴度降低的四倍 (591,596,597)。对治疗的血清学反应似乎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患者的梅毒分期(早期更有可能降低 4 倍并变得无反应)、初始非密螺旋体抗体滴度(滴度 <1:8 比高滴度下降四倍的可能性更小)和年龄(老年患者的滴度可能比年轻患者降低四倍的可能性更小)(596-598).梅毒治疗后血清学反应不足的患者的最佳管理尚不清楚。这些人至少应接受额外的神经系统检查、每年的临床和血清学随访,以及 HIV 感染的重新评估。如果发现神经系统症状或体征,建议进行 CSF 评估,结果指导治疗。如果无法确保额外的随访,建议再次治疗。由于治疗失败可能是未识别的 CNS 感染的结果,因此在随访不确定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进行 CSF 检查。

对于再治疗,建议每周肌肉注射苄星青霉素 G 240 万单位,持续 3 周,除非 CSF 检查提示存在神经梅毒( 神经梅毒、眼梅毒和耳梅毒)。尽管 CSF 检查阴性且重复 3 周的疗程,血清学滴度可能不会降低 (599)。在这些情况下,额外治疗或重复 CSF 检查的益处尚不清楚,通常不推荐。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血清学和临床监测,以继续监测非密螺旋体滴度是否持续升高。

性伴侣的管理

参见梅毒,性伴侣的管理。

特别注意事项

青霉素过敏

支持使用青霉素替代品治疗一期和二期梅毒的数据有限。然而,多种疗法可能对患有一期或二期梅毒的青霉素过敏非妊娠患者有效。多西环素(100 mg,口服,每天 2 次,连用 14 天)(600,601)和四环素(500 mg,口服,每天 4 次,连用 14 天)已经使用多年,并且可能有效。多西环素的依从性可能优于四环素,因为四环素可引起更多的胃肠道副作用,并且需要更频繁的给药。有限的临床研究以及生物学和药理学证据表明,头孢曲松(每天 1 克,肌注或静脉注射,持续 10 天)对治疗一期和二期梅毒有效;然而,头孢曲松治疗的最佳剂量和持续时间尚未确定 (602,603)。阿奇霉素单次口服 2 g 可有效治疗某些人群的一期和二期梅毒 (602,604,605)。然而,由于梅毒螺旋体染色体突变与阿奇霉素和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耐药性相关,并且在美国多个地理区域有记录的治疗失败,因此不应使用阿奇霉素治疗梅毒 (606-608)。对接受任何替代疗法的患者进行彻底的临床和血清学随访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无法确保治疗或随访依从性的青霉素过敏患者,应进行脱敏治疗,并使用 苄星青霉素 G 进行皮肤试验。在试剂和专业知识可用于充分进行试验的情况下,青霉素过敏的皮肤试验可能有用( 有青霉素过敏史的人的管理)。

怀孕

对青霉素过敏的一期或二期梅毒孕妇应脱敏并接受青霉素 G 治疗。皮肤试验或口服分级青霉素剂量激发试验可能有助于识别有急性过敏反应风险的女性( 青霉素过敏史患者的管理;怀孕期间的梅毒)。

HIV 感染

患有一期或二期梅毒的 HIV 感染者应与未感染 HIV 的人接受类似的治疗( HIV 感染者中的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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