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和青少年补充免疫计划

This entry is part 23 of 64 in the series 疫苗与免疫

Catch-up Immunization Schedule for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美国2024年18岁及以下人群的建议

目的

指导卫生保健提供者为疫苗接种延迟的儿童/青少年确定推荐的补种计划。

如何使用时间表

儿童免疫计划中的疫苗

为了提出疫苗接种建议,医疗保健提供者应该:

  1. 根据年龄确定推荐的疫苗(表1–按年龄)
  2. 确定补种疫苗的推荐间隔时间(表2–追赶)
  3. 根据医疗状况或其他指征评估对额外推荐疫苗的需求(表3–按医学指征)
  4. 审查疫苗类型、频率、间隔和特殊情况的注意事项(说明)
  5. 审查疫苗类型的禁忌症和注意事项(附录)
  6. 查看新的或更新的ACIP指南(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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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补充指导

疾控中心发展了补种日程变更和指导工具帮助卫生保健提供者解释儿童和青少年免疫计划中的表2。


下载时间表

4月龄至6岁的儿童

下表提供了疫苗接种延迟的儿童的补种计划和最小剂量间隔。一个疫苗系列不需要重新开始,不管两次接种之间经过了多长时间。使用适合儿童年龄的部分。请务必将此表与表1和后面的注释一起使用。

疫苗第1剂的最小年龄剂量之间的最小间隔
第1剂至第2剂第2剂至第3剂第3剂至第4剂第4剂至第5剂
乙型肝炎出生4周首剂后8周和至少16周。
最终剂量的最小年龄为24周
轮状病毒6周,首剂最大年龄为14周零6天。4周4周
最终剂量的最大年龄为8月龄零0天
白喉、破伤风和无细胞百日咳6周4周4周6个月6个月
如果第四剂是在4岁或以上时接种的,则没有必要接种第五剂第3剂后至少6个月
b型流感嗜血杆菌6周不需要更多的剂量
如果第一剂是在15月龄或更大时接种。
4周
如果第一剂是在1岁生日之前接种。
8周(作为最终剂量)
如果第一剂是在12至14月龄时接种。
不需要更多的剂量
如果之前的剂量是在15月龄或更大时接种的
4周
如果当前年龄小于12月龄第一剂在小于7月龄大时接种在至少1次前剂量为PRP-T (ActHib®,Pentacel®,Hiberix®),Vaxelis®还是未知
8周,年龄12至59月龄(作为最终剂量)
如果当前年龄小于12月龄第一剂在7岁至11月龄时接种;
或者
如果当前年龄在12到59月龄之间第一剂在1岁生日之前,第二剂在小于15月龄时接种;
或者
如果两种剂量PedvaxHIB®都是在1生日之前接种
8周(作为最终剂量)此剂量仅适用于12至59月龄的儿童,他们在1岁生日之前接种了3剂。
肺炎球菌结合疫苗6周不需要更多的剂量
对于健康儿童,如果第一剂在以下时间接种
年龄24月龄或以上
4周

如果第一剂在1岁生日
8周(作为健康人的最终剂量
儿童)

如果第一剂是在1岁
生日还是之后
不需要更多的剂量
对于健康儿童,如果之前的剂量是在24月龄或以上时接种的
4周

如果当前年龄小于12月龄,且之前在小于7月龄大时接种
8周(作为健康儿童的最终剂量)
如果之前的剂量在7-11月龄之间(至少等到12月龄大);
或者
如果当前年龄为12月龄或以上在12月龄大之前至少接种1剂
8周(作为最终剂量)
此剂量仅适用于12至59月龄大的儿童(无论是否有风险),或60至71月龄大的儿童(有任何风险),他们在12月龄大之前接受了3次注射。
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6周4周4周
如果当前年龄小于4岁
6个月

(作为最终剂量)如果当前年龄为4岁或更大
6个月
(最终剂量的最小年龄为4岁)
麻疹、腮腺炎、风疹12月龄4周
水痘12月龄3个月
甲型肝炎12月龄6个月
脑膜炎球菌ACWY2月龄MenACWY-CRM2岁MenACWY-TT8周参见注释参见注释

7至18岁的儿童和青少年

疫苗第1剂的最小年龄剂量之间的最小间隔
第1剂至第2剂第2剂至第3剂第3剂至第4剂
脑膜炎球菌ACWY不适用(不适用)8周
破伤风、白喉;破伤风、白喉和无细胞百日咳 more info icon.7年4周4周
如果第一剂DTaP/DT在1岁生日
6月龄(作为最终剂量)
如果第一剂DTaP/DT或Tdap/Td在1岁生日
6月龄
如果第一剂DTaP/DT在1岁生日
人乳头瘤病毒9年建议常规接种间隔。
甲型肝炎不适用的6月龄
乙型肝炎 不适用的4周8周首剂后至少16周。
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不适用的4周6月龄
如果第三剂是在4岁或更大时接种的,则没有必要接种第四剂前一剂后至少6月龄。
如果之前所有剂量的接种时间均小于4年,则需要接种第四剂IPV或者如果第三次接种在第二次接种后< 6月龄。
麻疹、腮腺炎、风疹不适用的4周
水痘 不适用的3月龄如果年龄小于13岁。

4周
如果年龄在13岁或以上
登革热9年6月龄6月龄

为了提出疫苗接种建议,医疗保健提供者应该:

  1. 根据年龄确定推荐的疫苗(表1–按年龄)
  2. 确定补种疫苗的推荐间隔时间(表2–追赶)
  3. 根据医疗状况或其他指征评估对额外推荐疫苗的需求(表3–按医学指征)
  4. 审查疫苗类型、频率、间隔和特殊情况的注意事项(说明)
  5. 审查疫苗类型的禁忌症和注意事项(附录)
  6. 查看新的或更新的ACIP指南(附录)

附加说明

免疫实务谘询委员会建议(ACIP)并经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美国儿科学会(AAP),美国家庭医师学会(AAFP),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美国护士助产士学会(ACNM),美国医师协会学会(AAPA),以及美国儿科护理从业者协会(NAPNAP).

ACIP建议的儿童和青少年免疫规划变更的综合摘要可在2024年1月11日MMWR.

报告

  • 向您所在的州或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可通过疫苗预防的疾病或疫情的疑似病例
  • 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VAERS)的临床重大不良事件www.vaers.hhs.gov或(800-822-7967)

问题或意见
接触www.cdc.gov/cdc-info或800-CDC-INFO (800-232-4636),英语或西班牙语,美国东部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8点,节假日除外。

有用的信息

内容来源:

国家免疫和呼吸疾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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