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疫苗 须知事宜

乙型肝炎疫苗 须知事宜

乙型肝炎疫苗 须知事宜 :

 

1.为何接种疫苗?

乙型肝炎疫苗可以预防乙型肝炎。乙型肝炎是一种肝病,可能导致持续数周的轻微疾病,也可能导致严重的终身疾病。

  • 急性乙型肝炎是一种短期疾病,可能导致发烧、疲劳、食欲不振、恶心、呕吐、黄疸(皮肤或眼睛发黄、尿色深暗、排出陶土色大便)以及肌肉痛、关节痛和胃痛。
  • 慢性乙型肝炎是乙型肝炎病毒留在人体内时发生的长期疾病。发展为慢性乙型肝炎的大多数患者都没有症状,但它仍然非常严重,并可能导致肝损伤(肝硬化)、肝癌和死亡。慢性感染者可将乙型肝炎病毒传染给他人,即使他们自己没有感到不适或看起来没有生病也有传染性。

当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血液、精液或其他体液进入未感染的人体内,就会造成乙型肝炎传播。人们

可能通过以下途径感染:

 

  • 出生(如果怀孕者患有乙型肝炎,其怀着的宝宝有可能被感染)
  • 与感染者共用物品,如剃须刀或牙刷
  • 接触到感染者的血液或裸露的溃疡
  • 与受感染的伴侣发生性行为
  • 共用针头、注射器或其他毒品注射器具
  • 由于针刺或其他锋利器具而接触血液

大多数接种乙型肝炎炎疫苗的人可终生免疫。

2.乙型肝炎炎疫苗

乙型肝炎炎疫苗通常接种 2、3 或 4 剂。

婴儿应在出生时接种第一剂乙型肝炎疫苗,然后通常在6–18个月时继续完成一系列接种。在美 国,出生时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是预防婴儿患上长

期疾病及阻止乙型肝炎传播的重要一环。

任何岁数在59岁或以下且未接种过疫苗者都应该接种疫苗。

建议先前未接种过乙肝疫苗的60岁或以上,且有较高风险接触乙型肝炎的成年人接种乙肝疫苗。

60 岁或以上且过去未接种过疫苗但风险未加大的成年人,也不妨接种疫苗。

乙型肝炎疫苗可作为单独疫苗进行接种,也可以作为联合疫苗(一种将多种疫苗结合到一针中的疫苗)的一部分进行接种。

乙型肝炎疫苗可以和其他疫苗一起接种。

3.请咨询您的医务人员

如果接种疫苗者有以下情况,请告诉您的疫苗接种服务提供者:

‚ 在上次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后出现了过敏反应,或有任何重度、危及生命的过敏反应

在某些情况下,您的医务人员可能会决定将乙型肝炎疫苗推迟至下次就诊时再接种。

先前未接种过疫苗的孕妇或正在哺乳者应接种疫苗。怀孕或母乳喂养并不足以构成不接种乙型肝

炎疫苗的理由。

患有诸如感冒等轻微疾病者可以接种疫苗。但对于患有中度或重度疾病的人,则应等到康复后再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您的医务人员可向您提供更多信息。

4.疫苗反应的风险

  •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后可能出现注射部位酸痛、发烧、头痛和疲劳(感觉疲倦)。

人们有时会在接受医疗程序(包括疫苗接种)后昏厥。如果您感到头晕或视力有变或产生耳鸣,请告知您的疫苗接种服务提供者。

与使用任何药物一样,接种疫苗有可能引发严重的过敏反应、其他严重损伤或死亡,但可能性极小。

5.如果出现严重问题怎么办?

过敏反应可能会在接种疫苗者离开诊所后发生。如果您注意到严重过敏反应的体征(荨麻疹、面部和喉咙肿胀、呼吸困难、心跳加快、头晕或无力),请致电 9-1-1,并将该人士送到最近的医院。

如出现其他让您担心的体征,请致电您的医务人员。

应将不良反应报告给Vaccine Adverse EventReporting System(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VAERS)。您的医务人员通常会提交这份报告,不过您也可以自己提交。请访问VAERS网站www.vaers.hhs.gov,或致电18008227967VAERS 仅用于报告反应,VAERS 工作人员不会给予医疗建议。

6.国家疫苗伤害赔偿计划

National Vaccine Injury Compensation Program(国家疫苗伤害赔偿计划,VICP)是一项联邦计划,旨在对可能因接种某些疫苗而受伤者提供赔偿。关于声称因疫苗接种而受伤或死亡的索赔有提交时限,最长可能为两年。请浏览VICP 网站,网址为

www.hrsa.gov/vaccinecompensation,或致电18003382382,以了解关于该计划及关于提出索赔的信息。

7.我可如何了解到更多信息?

  • 请询问您的医务人员。
  • 致电您当地或州属的卫生部门。
  • 请浏览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网站,以获取疫苗药品说明书和附加的信息,网址为www.fda.gov/vaccines-blood-biologics/vaccines
  • 联系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致电1-800-232-4636

    (1-800-CDC-INFO) 或-浏览CDC 网站,网址为www.cdc.gov/vaccines

 

42 U.S.C. § 300aa-26

5/12/2023

www.immunize.org/v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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